你如何看待20岁流浪少女住桥下连生两子,丈夫是52岁老汉,平时以捡垃圾为生?

双子76

一名20多岁的流浪少女,却被人意外发现在桥洞下产子,路人赶紧拨打120电话,救援人员赶来后把流浪少女救去了医院,幸运的是母子平安。让人惊讶的是,救治这个女孩的医院说,这是这个女孩第二次出现了这种情况,两年前她也来过一次,那么问题来了,她的丈夫在哪里呢,两次生孩子都没有来?

其实只要过得好,只要你情我愿,哪来那么多应该不应该,人生有很多的无奈,重要的是你是否遇见了对的人,或许这是人生的另一中解释。

这名女子精神有些问题,是个流浪女,也不知道她的家人是什么态度,女子这是第二次分娩了,而且第一个男人是谁都不知道,还有了孩子,大家可以想象一下,一个大肚子女孩,而且精神有问题,是如何挺过来的,虽然精神有问题,

这次是和这位大她30岁的52岁老汉,目前以捡垃圾为生,养活着这母子二人,现在又生了一个,在异地的他们,如何生存?

不要看这个女孩有精神病,但却非常疼爱她的孩子,当52岁的老汉想把第一个孩子送人,却遭到了这个女孩的反对,当然,老汉也非常尊重女孩的选择,并愿意带这名女孩回家,给女孩和孩子上户口。

回家吧,外面的世界很精彩,但却不适合有些人,现在已经是两个孩子了,住在桥洞下,靠捡垃圾为生肯定不是长久之计,回家吧!

大家对此有何看法,欢迎评论


乡村小二哥

西门观点:这位女子流浪在此,家人又没人找她,老汉好心收留,对她也很好,生下两个孩子,也是好事。即便如老汉所言,女子有精神病,老汉可能涉嫌强奸罪,也应该免除其刑事处罚。

据知情人说,小沈从家里出走后,四处流浪,居无定所,被人欺负并怀孕生下第一个儿子,但因为小沈偶发精神病,所以,大儿子父亲是谁,小沈自己也不清楚。

小沈对采访者说,老汉对她和两个儿子都很好,他们并未领证结婚,但她想嫁给他。至于家人为什么没有找她,或者说没有找到她,现在还是个迷。

有人说,老汉说小沈有精神病,依照法律,老汉可能涉嫌强奸罪。但我以为,虽然有也不是很严重,大多数时间还是和正常人一样,应该不属于强奸罪,到时大儿子的亲生父亲很有可能趁小沈脑子不清醒时强奸了她,应该涉嫌强奸罪。

建议当地政府能根据他们的实际情况,如果两人都同意结婚,可以办理结婚登记,颁发结婚证书。同时按扶贫对象给予救助,在此祝愿这一对虽然贫穷却也恩爱的“夫妻”一生幸福,并祝他们的孩子健康成长!

谢谢您的关注,期待您的看法!


西门白甫

从桥下产子的事件来看,20岁的女孩住在天桥下,已经是第二次在那里产子被救。这位女孩自己有精神疾患,还弱智。据说父母与她已断绝联系。


可以想像,但凡有一点办法,家里人也不会不愿意管她。谁家会愿意让这样的事情发生呢?


我们知道,有精神疾患的人,无论是短时的还是长期的,她们发病期间都需要有人照顾,不然她们难以在这个社会上独自生存。


有病的女孩子离开家之后,家人无法寻找。有的家庭父母多年为她们操心,年岁渐长已精疲力尽。


她的离开,父母心里会很牵挂,但也有可能,会让父母身心暂时得到解脱。


离开家的她们,如果没人帮助有病的她们,有精神疾患的人只会沦为坏男人满足性欲的对象,或者因为无法自己生存,最终可能导致死亡。

没有生存能力的她,能碰上有善念、会心疼她的男人,是她的幸运。已经52岁的她的"丈夫"可以说就是她碰到的好人。


虽然第一个孩子不是他的,他却接纳了他们。这其中也有他自己需要的成分,但只靠捡垃圾、打零工来养活家人的他,只能让一家人在桥下勉强度日。


能够接纳有精神病患者的,一般自己也是被生活所迫,生活在社会底层的人。他们没有固定的工作,想要改变自己的生活现状很难。


我们由此会展开联想:以后他们怎么生活?


如果他遇到她之后,能够带她回老家安家落户,有地种,有能力种,还有改变的可能性,也就可以避免桥下产子这样的悲剧再次发生。


但如果他们没有腿路,根本没有可以居住的地方,也没有地方可去,那就只能继续在桥下生活。


透过这个事件我们可以看到:


有精神病的患者,除了家人要陪伴、照顾之外,没有能力或是存在很多生活上问题的,需要政府专门机构或组织,对这些病人或家属给予资助、照顾和有效帮助。

不管有没有"精神病患者不能结婚",还是"精神病患者不能生育"的规定。孩子生下来,就是社会的人,以后长大要在社会上生存。


为了避免在这样的家庭生长的孩子生存条件太差,病患者及家属也都需要社会的帮助。作为政府是不是应该来管管这个事?


如果政府能够给予有精神病患者的家庭以适当资助,这对于她个人或是家庭,都是及其有利的。



资助在家生活的精神病患者,家属有能力的自己照顾,没有能力也可以请人协助照顾。这样可能会帮助到精神病患者及其她们的家庭,相对改善她们的生活状态。


希望有一天,我们能够看到这些有精神病患的人和家庭得到政府较好的帮助!


幸生

20岁豆蔻年华,本应该在学校嚷嚷学习,无忧无虑,以至于给52岁捡垃圾老汉桥下产子!

[ 事件 ]

20岁流浪少女在桥下自行产子,被好心人发现送往医院,脐带已被其自行扯断,万幸母子平安。助产医生表示女孩并不是第一次出现这种情况,两年前也在这家医院产下一子,身边并没有其他人,她的丈夫去哪了?


家庭支出来源全靠捡垃圾为生


女孩最大的心愿就是嫁给他

我们在女孩那了解到,大儿子不是老丈的。两年前自己产子后,也并不知道其父亲是谁,在那时老丈来照顾她。后来两人同居在一起。老丈52岁,女孩20岁。女孩称自己并没有结过婚,最大的心愿就是"嫁给他"。

爱其实并不需要多么伟大

看到这我想说的是,我很感动,也很心酸。在女孩有疾病的时候,被家人的抛弃,陌生人的屈辱,独自产下一子,在自己一生更惨淡,更无助的时候。52岁的他用自己微薄之力,靠捡垃圾维持着一个本不美满的家庭,女孩心愿有个辛福的婚姻。爱其实并不需要那么伟大!



糟糠之妻不可弃

"你若不离我就不弃",社会上被现实打败的夫妻,能做到这样的并不多。女孩是幸运的又是不幸的,祝你们生活更美好更幸福。

" 我并没有结过婚,最大的心愿就是嫁给他"!


村下树



这事让我百感交集,为更好地回答问题,我们还是先回顾一下再说吧。




回顾完毕,呈上答案。

以前我本不信命,现在却不得不倾向于信命了。有多少悲苦人,会说我们不一样。造成悲剧的原因:

第一 女生父母寻女不彻底。

第二 救助站救助不力。

第三 社会各界关注和救助超弱势群体不够。

第四 老张和圆圆生活安排不好。比如求助亲友,延缓要孩等。

另外有律师说要以强奸罪,起诉甚至拘捕老张。老实说从法律层面也许成立,但从人情和母子生活上似乎这样做更糟,毕竟老张也算有恩与她,而且两人相处和美。现在社会各界最需要做的是努力帮助他们,让他们过得好一点儿。

同时强烈呼吁:对这种超弱势群体,各界为了让他们过得更一点行动起来——有司救助、媒体报道、社会捐款,亲友资助!


福垊

其一,那个52岁的流浪汉,他是神志清醒的人,年龄超过女孩的父亲,他是否趁人之危,强奸了患有精神病的少女呢?法律对此如何界定?对于女性精神病人的性侵犯,该如何处理?在我国法律规定上,对无明显违法犯罪的流浪汉,原先实行收容后再遣送回老家,可现实中有不少人送回去又跑出来,且行踪不定(即四处流浪)。该流浪男子与绍兴籍精神病流浪女,无婚姻关系,连生二子的奇闻,让社会上许多人为之震惊,十分愤怒,指斥流浪男子无耻之极,不过,这种指斥又甚为滑稽,他一个流浪汉蓬头垢面,又何来的羞耻之心,这不是对牛弹琴吗?即使美国街头也有流浪汉,你又能怎样呢?对这种人的社会管理,行踪飘忽,的确存在难处。这个年轻疯女,若没有流浪男给予照料,也许出现意外早就没了,是非界限一时难以分清。


东方闲说

不同寻常的事情背后,必然隐藏着令人意料不到的真相,如果这个流浪少女是精神病的话,这位老汉涉及强奸罪!

事件回顾

2.令人意想不到的时,接待少女的医生说,这已经是少女第二次产子了,之前一次是在两年前,当时也没有任何亲人陪伴。据医护人员介绍,这个少女有轻度精神病。

3.据知情人士介绍,她是有老公的,老公是一个52岁的流浪汉,平常就带着大儿子在周围捡垃圾。

与精神病少女发生性关系,涉嫌强奸罪!

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在妇女不知反抗,不能反抗,不敢反抗的情况下,与妇女强行发生性关系,而根据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当前办理强奸案件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答》明确指出:'明知妇女是精神病患者或者痴呆者(程度严重的)而与其发生性行为的,不管犯罪分子采取什么手段,都应以强奸罪论处。除非是与间歇性精神病患者在未发病期间发生性行为的,而且经过妇女同意的,才不构成强奸罪。

为什么要这样规定?这样是为了保护精神病人的利益,对于精神病人来说,当她发病时,她是控制不住自己的行为,也不知道自己行为的意义的,因此如果你这个时候和她发生性关系,实质上是利用她不知反抗的状态,已经违背了她的意愿,如果本案中这名52岁的老汉没有办法证明自己是经过这位患有精神病少女的同意而和她产子的,那就很有可能涉嫌强奸罪,需要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与精神病少女发生性关系被认定为强奸罪,这并非先例。

1.2015年,一安徽农民刘某被检察院以强奸罪提起公诉,理由是他与精神病少女同居13年,而且已育4个孩子。

2.2004年,沈阳一男子碰到患有精神分裂症的刘某,将其带回家与之同居,还共同生了一个孩子,后来被法院认定其构成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理由是他明知女子有精神病,没有性自卫能力,却依然和女子发生性关系,已经违背妇女意志,构成强奸罪。


李钦宇

一切都是“依赖”惹的祸。

对于这个新闻,大家已经耳熟能详了。


首先看到这个标题,本身就很容易给人造成一种错觉,一个20刚出头的青春少女,一个已52岁的垂暮老汉,不细究,以为是老汉道德败坏,强掳少女,还强生下两个孩子,而且生孩子时,老汉还不在身边。


但事实是,因为女孩儿的精神有点问题,偶尔发病,从家里走出来后,却再也没有找到回家的路。


在女孩流浪期间,不知被哪个坏蛋强奸致怀孕,并生下一个男孩儿,也就是她口中的大儿子,阴差阳错的就遇到了现在的丈夫,就是标题中的老汉,老汉看她可怜,就将她留在身边,并且视男孩儿如己出,悉心照料她们母子,而且老汉还曾回到家乡想为孩子落户口,但是由于一些原因没有落实。


生活里他们相处融洽,老汉对他们母子又关爱有加,女孩儿很感动,心安理得的留在老汉身边,并且决定要嫁给老汉,从此与他朝夕相处,相依为伴,并为他传宗接代。

有人说老汉犯了强奸罪,明知道女孩精神有问题,还跟她在一起,就是罪大恶极。

当然,我们不排除老汉没有其他什么非分之想或者不健康的心理,也许在最初,他看女孩儿孤身一人,精神还有毛病,肯定很容易哄骗,所以强霸女孩儿是在所难免的事。

但是经过了解知道,女孩只是偶尔发病,大部分时间还是正常的,并且老汉本身生活就已经很艰苦不易了,再加上她们母子更是难上加难,他为什么还要将她们留在身边,悉心照料养活她们呢?而且那个孩子还不是他的,是老汉脑子有问题吗?


按着常人的逻辑,他完全可以强罢她再将她赶走啊?老汉到底图什么呀?说到底,老汉终归是个好人,而且随着日积月累的相处,加之生活的艰难不易,相互之间慢慢就产生了一种模棱两可不能猜说的感情,说是爱情也好,利用也罢,其实最终还是归咎于“依赖”。

相互之间有个伴儿,也好有个照应。

虽然少女在生孩子时老汉不在身边,不能说老汉故意躲出去,也许是为了能多挣点钱,他带着大儿子走了更远的路,没有及时赶回来,再加上老汉本身就是单身,对于女性妊娠方面的知识根本就不懂,所以他也不知道女孩儿到底什么时候生孩子。

站在少女的角度来讲,换位思考一下,假如你身处逆境,家人抛弃了你,别人远离你,还有一些居心叵测的人侮辱你,这时有一个人站出来会时常温暖你,照顾你,你会不为所动,冷面拒绝吗?

换做是我肯定不会的,何况一个没有生存能力偶发精神疾病的女孩儿?就算他有什么其他企图,但人心都是肉长的,等你真正被一个人暖到骨子里,疼在心里,以身相许也就是水到渠成的事了。

站在老汉的角度考虑,身处那么苦难的生活环境里,能遇到一个随时依靠你并处处让你照顾的人,也是给自己不如意的人生带来了一线曙光,并且让自己有努力活下去的勇气,可以理解那也许是老汉对美好生活的一种寄托和一份向往。

虽然他们住在简陋且不能避寒的桥洞里,他们铺着脏乱不堪的被褥,用着捡回来的破旧家具,吃着并不算好吃的食物,但就是在那么及其艰苦的环境里,他们之间有了依赖,有了爱,有了温暖,那一切的苦,便不算苦。


有人与我立黄昏 ,有人问我粥可温”,这对他们来说是难能可贵的,对于身处优越的生活环境的人来说,更多的是可望而不可即的。

但不能不说的是,老汉本身是有一技之长的,因为生活变故,最后只能靠捡垃圾为生。我们可以批评老汉,连自己都养活不了,还生孩子?


其实老汉是不想要这个孩子的,他知道自己条件不好,不想害了孩子,但大家知道的是,他们生活那么遭破,就算不想要孩子,因为避孕措施不到位或者其他不可抗拒原因,生孩子也是迫不得已的事。

事实已定,作为旁观者,能帮助的尽量伸出援手,不能帮的也不要再逞一时口快,随意评判他人生活,不要再对事件以及当事人本身,做出带有侮辱性的人身攻击了,毕竟每个人的人生境遇不同,选择不同,尊重他人,不给他人造成负面影响和负担,是有道德修养之人必须要做的事,凡事掺杂个人情感的事,都不能随意言说。


同时也呼吁政府机构或者其他爱心机构能够大力帮助他们,为老汉找份能够养家糊口的工作。

人间自有真情在,最后祝愿这对老夫少妻在以后能够长此依赖,相互扶持,相守到老。


对此问题你有什么不同的见解呢?有书君将会挑选一个精彩留言,送出神秘大奖!


有书共读

这是一个孽缘!很担心流浪汉老了以后少女的生活,更担心孩子以后的生活!

不敢奢想孩子以后的住房和教育!太过遥远!

情节我只是简单的叙述一下!

三年前,一个患有间歇性精神疾病的少女,离家出走,又恰巧患病,又恰巧(可能)被人强暴,并怀孕!再被老天抛弃之时,遇到了现在的流浪汉!流浪汉觉得女孩子可怜,又怀着孕,于是动了恻隐之心!收留并照顾了这名少女!即使流浪汉自己出去拾荒,捡破烂,也没有抛弃少女,最终,流浪老汉养活了少女及其随后出生的孩子!

长期的共同生活,关心和爱护,在缺少“爱”的少女心里,萌生了感情!于是少女最终决定和老汉结婚,生子,组建了家庭!

这才有了少女的第二个孩子!也就是题主的问题!

从上面的情况,我们可以清楚的看到,这位少女命运多舛,生活艰难!而且还有一段心酸和屈辱的历史!

我不认为‘’仅仅是因为偶然性精神疾病‘’导致一系列的意外!我深深的怀疑,精神疾病可能不是天生就长在这位少女心里!

我想,这名少女离家出走之时到后来的怀孕,中间一定发生了让人无法想象之事!

人只有在遭受极大的屈辱和刺激之后,才有可能引起精神上的问题和疾病!

这也是为什么常言道: 心病需心药!

所以!我们不该让任何一个良善受辱挨罪,更不能让任何一个坏人躲避法律的制裁!!

恳求有关部门能重视这件事!

少女离家出走,我始终不相信少女的家长会放弃寻找!

但是至今未有家属前来认领,的确让人很诧异!

虎毒不食子,自己的孩子,哭着也得接回去!而且还给你们带回了两个孙子!

以后不能再让自己的孩子受苦受累了!因为她的命已经够苦了!三年的桥洞生活,食不果腹,衣不遮体,以及没有任何亲人在旁的独立生子!

这一点也恳请有关部门能加大宣传力度找到家人!家的温暖才是包治百病的良方!

而少女和流浪汉的相遇,虽是孽缘!但木已成舟,米已成炊,我们该给予祝福和鼓励!

试想,如果没有流浪汉的悉心照料,是否还有少女今天的健在?我们都需要打一个大大的问号!

我百分百认可老汉的人品!

我百分百赞成老汉的行为!

但我百分百的担心这一家人!因为老汉已经52岁了!

这是一个不得不让人审视和无比尴尬的年龄!即使你有心奋斗到65岁,而孩子也才13岁!而你的太太的间歇性精神疾病谁都没有把握可以根治,你太太照顾自己尚且有困难,更别说还要照顾两个孩子,还要加上年迈的你?

所以!

老汉你是不是要对自己狠一点?因为你已经是一个丈夫,是一个父亲,是一个家庭的擎天之柱!

你可以不为自己考虑!但!

你必须为你的太太拼出一个她安稳的中年!

你必须为你的孩子拼出一个他安逸的少年!

你必须在有限的时间内拿出你最大的精力和行动,去取回你浪费掉的前几十年!

我知道这样很残忍!

但是你是谁?忘掉你那可怜的52岁!

你是你老婆的男人!

你是你孩子的父亲!

你是你们全家唯一的希望!!

最后!

如果有人看到这个信息,或者自己也有些许能力,请伸出援助之手!

看看下面他们生活的地方!他们比我们想象中的还要艰难!


豪斯的上海滩

这位20岁流浪少女,住桥下生孩子,原因是少女有间歇性精神病,带第一个不知道父亲是谁的孩子流浪到此,被住在桥头下52岁以捡破烂为生的老汉收留,并住在了一起,现在少女又生了第二个孩子,

这是谁家的女儿,父母一定在拼命找你,你偶尔的清醒,是否还记得自己的父母呢?谁家的孩子走失了,谁家做父母的都会拼命去找的,这个少女第一个孩子的爸爸在那呢?你为什么不收留她呢?第二个孩子的爸爸,虽然岁数大了一点,起码她有一个属于自己的温暖的窝,他和她在一起,虽然涉嫌违法,但情有可原,女孩子亲口说,愿意嫁给他,我们就祝福她,有一个疼爱自己的丈夫,地方政府也会伸出援手为他们申请低保的,希望头条里的友友们,家乡如有类似走失的女孩子,告诉她的父母,你的女儿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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