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如何看待20歲流浪少女住橋下連生兩子,丈夫是52歲老漢,平時以撿垃圾為生?

雙子76

一名20多歲的流浪少女,卻被人意外發現在橋洞下產子,路人趕緊撥打120電話,救援人員趕來後把流浪少女救去了醫院,幸運的是母子平安。讓人驚訝的是,救治這個女孩的醫院說,這是這個女孩第二次出現了這種情況,兩年前她也來過一次,那麼問題來了,她的丈夫在哪裡呢,兩次生孩子都沒有來?

其實只要過得好,只要你情我願,哪來那麼多應該不應該,人生有很多的無奈,重要的是你是否遇見了對的人,或許這是人生的另一中解釋。

這名女子精神有些問題,是個流浪女,也不知道她的家人是什麼態度,女子這是第二次分娩了,而且第一個男人是誰都不知道,還有了孩子,大家可以想象一下,一個大肚子女孩,而且精神有問題,是如何挺過來的,雖然精神有問題,

這次是和這位大她30歲的52歲老漢,目前以撿垃圾為生,養活著這母子二人,現在又生了一個,在異地的他們,如何生存?

不要看這個女孩有精神病,但卻非常疼愛她的孩子,當52歲的老漢想把第一個孩子送人,卻遭到了這個女孩的反對,當然,老漢也非常尊重女孩的選擇,並願意帶這名女孩回家,給女孩和孩子上戶口。

回家吧,外面的世界很精彩,但卻不適合有些人,現在已經是兩個孩子了,住在橋洞下,靠撿垃圾為生肯定不是長久之計,回家吧!

大家對此有何看法,歡迎評論


鄉村小二哥

西門觀點:這位女子流浪在此,家人又沒人找她,老漢好心收留,對她也很好,生下兩個孩子,也是好事。即便如老漢所言,女子有精神病,老漢可能涉嫌強姦罪,也應該免除其刑事處罰。

據知情人說,小沈從家裡出走後,四處流浪,居無定所,被人欺負並懷孕生下第一個兒子,但因為小沈偶發精神病,所以,大兒子父親是誰,小沈自己也不清楚。

小沈對採訪者說,老漢對她和兩個兒子都很好,他們並未領證結婚,但她想嫁給他。至於家人為什麼沒有找她,或者說沒有找到她,現在還是個迷。

有人說,老漢說小沈有精神病,依照法律,老漢可能涉嫌強姦罪。但我以為,雖然有也不是很嚴重,大多數時間還是和正常人一樣,應該不屬於強姦罪,到時大兒子的親生父親很有可能趁小沈腦子不清醒時強姦了她,應該涉嫌強姦罪。

建議當地政府能根據他們的實際情況,如果兩人都同意結婚,可以辦理結婚登記,頒發結婚證書。同時按扶貧對象給予救助,在此祝願這一對雖然貧窮卻也恩愛的“夫妻”一生幸福,並祝他們的孩子健康成長!

謝謝您的關注,期待您的看法!


西門白甫

從橋下產子的事件來看,20歲的女孩住在天橋下,已經是第二次在那裡產子被救。這位女孩自己有精神疾患,還弱智。據說父母與她已斷絕聯繫。


可以想像,但凡有一點辦法,家裡人也不會不願意管她。誰家會願意讓這樣的事情發生呢?


我們知道,有精神疾患的人,無論是短時的還是長期的,她們發病期間都需要有人照顧,不然她們難以在這個社會上獨自生存。


有病的女孩子離開家之後,家人無法尋找。有的家庭父母多年為她們操心,年歲漸長已精疲力盡。


她的離開,父母心裡會很牽掛,但也有可能,會讓父母身心暫時得到解脫。


離開家的她們,如果沒人幫助有病的她們,有精神疾患的人只會淪為壞男人滿足性慾的對象,或者因為無法自己生存,最終可能導致死亡。

沒有生存能力的她,能碰上有善念、會心疼她的男人,是她的幸運。已經52歲的她的"丈夫"可以說就是她碰到的好人。


雖然第一個孩子不是他的,他卻接納了他們。這其中也有他自己需要的成分,但只靠撿垃圾、打零工來養活家人的他,只能讓一家人在橋下勉強度日。


能夠接納有精神病患者的,一般自己也是被生活所迫,生活在社會底層的人。他們沒有固定的工作,想要改變自己的生活現狀很難。


我們由此會展開聯想:以後他們怎麼生活?


如果他遇到她之後,能夠帶她回老家安家落戶,有地種,有能力種,還有改變的可能性,也就可以避免橋下產子這樣的悲劇再次發生。


但如果他們沒有腿路,根本沒有可以居住的地方,也沒有地方可去,那就只能繼續在橋下生活。


透過這個事件我們可以看到:


有精神病的患者,除了家人要陪伴、照顧之外,沒有能力或是存在很多生活上問題的,需要政府專門機構或組織,對這些病人或家屬給予資助、照顧和有效幫助。

不管有沒有"精神病患者不能結婚",還是"精神病患者不能生育"的規定。孩子生下來,就是社會的人,以後長大要在社會上生存。


為了避免在這樣的家庭生長的孩子生存條件太差,病患者及家屬也都需要社會的幫助。作為政府是不是應該來管管這個事?


如果政府能夠給予有精神病患者的家庭以適當資助,這對於她個人或是家庭,都是及其有利的。



資助在家生活的精神病患者,家屬有能力的自己照顧,沒有能力也可以請人協助照顧。這樣可能會幫助到精神病患者及其她們的家庭,相對改善她們的生活狀態。


希望有一天,我們能夠看到這些有精神病患的人和家庭得到政府較好的幫助!


幸生

20歲豆蔻年華,本應該在學校嚷嚷學習,無憂無慮,以至於給52歲撿垃圾老漢橋下產子!

[ 事件 ]

20歲流浪少女在橋下自行產子,被好心人發現送往醫院,臍帶已被其自行扯斷,萬幸母子平安。助產醫生表示女孩並不是第一次出現這種情況,兩年前也在這家醫院產下一子,身邊並沒有其他人,她的丈夫去哪了?


家庭支出來源全靠撿垃圾為生


女孩最大的心願就是嫁給他

我們在女孩那瞭解到,大兒子不是老丈的。兩年前自己產子後,也並不知道其父親是誰,在那時老丈來照顧她。後來兩人同居在一起。老丈52歲,女孩20歲。女孩稱自己並沒有結過婚,最大的心願就是"嫁給他"。

愛其實並不需要多麼偉大

看到這我想說的是,我很感動,也很心酸。在女孩有疾病的時候,被家人的拋棄,陌生人的屈辱,獨自產下一子,在自己一生更慘淡,更無助的時候。52歲的他用自己微薄之力,靠撿垃圾維持著一個本不美滿的家庭,女孩心願有個辛福的婚姻。愛其實並不需要那麼偉大!



糟糠之妻不可棄

"你若不離我就不棄",社會上被現實打敗的夫妻,能做到這樣的並不多。女孩是幸運的又是不幸的,祝你們生活更美好更幸福。

" 我並沒有結過婚,最大的心願就是嫁給他"!


村下樹



這事讓我百感交集,為更好地回答問題,我們還是先回顧一下再說吧。




回顧完畢,呈上答案。

以前我本不信命,現在卻不得不傾向於信命了。有多少悲苦人,會說我們不一樣。造成悲劇的原因:

第一 女生父母尋女不徹底。

第二 救助站救助不力。

第三 社會各界關注和救助超弱勢群體不夠。

第四 老張和圓圓生活安排不好。比如求助親友,延緩要孩等。

另外有律師說要以強姦罪,起訴甚至拘捕老張。老實說從法律層面也許成立,但從人情和母子生活上似乎這樣做更糟,畢竟老張也算有恩與她,而且兩人相處和美。現在社會各界最需要做的是努力幫助他們,讓他們過得好一點兒。

同時強烈呼籲:對這種超弱勢群體,各界為了讓他們過得更一點行動起來——有司救助、媒體報道、社會捐款,親友資助!


福垊

其一,那個52歲的流浪漢,他是神志清醒的人,年齡超過女孩的父親,他是否趁人之危,強姦了患有精神病的少女呢?法律對此如何界定?對於女性精神病人的性侵犯,該如何處理?在我國法律規定上,對無明顯違法犯罪的流浪漢,原先實行收容後再遣送回老家,可現實中有不少人送回去又跑出來,且行蹤不定(即四處流浪)。該流浪男子與紹興籍精神病流浪女,無婚姻關係,連生二子的奇聞,讓社會上許多人為之震驚,十分憤怒,指斥流浪男子無恥之極,不過,這種指斥又甚為滑稽,他一個流浪漢蓬頭垢面,又何來的羞恥之心,這不是對牛彈琴嗎?即使美國街頭也有流浪漢,你又能怎樣呢?對這種人的社會管理,行蹤飄忽,的確存在難處。這個年輕瘋女,若沒有流浪男給予照料,也許出現意外早就沒了,是非界限一時難以分清。


東方閒說

不同尋常的事情背後,必然隱藏著令人意料不到的真相,如果這個流浪少女是精神病的話,這位老漢涉及強姦罪!

事件回顧

2.令人意想不到的時,接待少女的醫生說,這已經是少女第二次產子了,之前一次是在兩年前,當時也沒有任何親人陪伴。據醫護人員介紹,這個少女有輕度精神病。

3.據知情人士介紹,她是有老公的,老公是一個52歲的流浪漢,平常就帶著大兒子在周圍撿垃圾。

與精神病少女發生性關係,涉嫌強姦罪!

強姦罪,是指違背婦女意志,在婦女不知反抗,不能反抗,不敢反抗的情況下,與婦女強行發生性關係,而根據最高法,最高檢,公安部聯合發佈的《關於當前辦理強姦案件中具體應用法律的若干問題的解答》明確指出:'明知婦女是精神病患者或者痴呆者(程度嚴重的)而與其發生性行為的,不管犯罪分子採取什麼手段,都應以強姦罪論處。除非是與間歇性精神病患者在未發病期間發生性行為的,而且經過婦女同意的,才不構成強姦罪。

為什麼要這樣規定?這樣是為了保護精神病人的利益,對於精神病人來說,當她發病時,她是控制不住自己的行為,也不知道自己行為的意義的,因此如果你這個時候和她發生性關係,實質上是利用她不知反抗的狀態,已經違背了她的意願,如果本案中這名52歲的老漢沒有辦法證明自己是經過這位患有精神病少女的同意而和她產子的,那就很有可能涉嫌強姦罪,需要被判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與精神病少女發生性關係被認定為強姦罪,這並非先例。

1.2015年,一安徽農民劉某被檢察院以強姦罪提起公訴,理由是他與精神病少女同居13年,而且已育4個孩子。

2.2004年,瀋陽一男子碰到患有精神分裂症的劉某,將其帶回家與之同居,還共同生了一個孩子,後來被法院認定其構成強姦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四年,理由是他明知女子有精神病,沒有性自衛能力,卻依然和女子發生性關係,已經違背婦女意志,構成強姦罪。


李欽宇

一切都是“依賴”惹的禍。

對於這個新聞,大家已經耳熟能詳了。


首先看到這個標題,本身就很容易給人造成一種錯覺,一個20剛出頭的青春少女,一個已52歲的垂暮老漢,不細究,以為是老漢道德敗壞,強擄少女,還強生下兩個孩子,而且生孩子時,老漢還不在身邊。


但事實是,因為女孩兒的精神有點問題,偶爾發病,從家裡走出來後,卻再也沒有找到回家的路。


在女孩流浪期間,不知被哪個壞蛋強姦致懷孕,並生下一個男孩兒,也就是她口中的大兒子,陰差陽錯的就遇到了現在的丈夫,就是標題中的老漢,老漢看她可憐,就將她留在身邊,並且視男孩兒如己出,悉心照料她們母子,而且老漢還曾回到家鄉想為孩子落戶口,但是由於一些原因沒有落實。


生活裡他們相處融洽,老漢對他們母子又關愛有加,女孩兒很感動,心安理得的留在老漢身邊,並且決定要嫁給老漢,從此與他朝夕相處,相依為伴,併為他傳宗接代。

有人說老漢犯了強姦罪,明知道女孩精神有問題,還跟她在一起,就是罪大惡極。

當然,我們不排除老漢沒有其他什麼非分之想或者不健康的心理,也許在最初,他看女孩兒孤身一人,精神還有毛病,肯定很容易哄騙,所以強霸女孩兒是在所難免的事。

但是經過了解知道,女孩只是偶爾發病,大部分時間還是正常的,並且老漢本身生活就已經很艱苦不易了,再加上她們母子更是難上加難,他為什麼還要將她們留在身邊,悉心照料養活她們呢?而且那個孩子還不是他的,是老漢腦子有問題嗎?


按著常人的邏輯,他完全可以強罷她再將她趕走啊?老漢到底圖什麼呀?說到底,老漢終歸是個好人,而且隨著日積月累的相處,加之生活的艱難不易,相互之間慢慢就產生了一種模稜兩可不能猜說的感情,說是愛情也好,利用也罷,其實最終還是歸咎於“依賴”。

相互之間有個伴兒,也好有個照應。

雖然少女在生孩子時老漢不在身邊,不能說老漢故意躲出去,也許是為了能多掙點錢,他帶著大兒子走了更遠的路,沒有及時趕回來,再加上老漢本身就是單身,對於女性妊娠方面的知識根本就不懂,所以他也不知道女孩兒到底什麼時候生孩子。

站在少女的角度來講,換位思考一下,假如你身處逆境,家人拋棄了你,別人遠離你,還有一些居心叵測的人侮辱你,這時有一個人站出來會時常溫暖你,照顧你,你會不為所動,冷麵拒絕嗎?

換做是我肯定不會的,何況一個沒有生存能力偶發精神疾病的女孩兒?就算他有什麼其他企圖,但人心都是肉長的,等你真正被一個人暖到骨子裡,疼在心裡,以身相許也就是水到渠成的事了。

站在老漢的角度考慮,身處那麼苦難的生活環境裡,能遇到一個隨時依靠你並處處讓你照顧的人,也是給自己不如意的人生帶來了一線曙光,並且讓自己有努力活下去的勇氣,可以理解那也許是老漢對美好生活的一種寄託和一份嚮往。

雖然他們住在簡陋且不能避寒的橋洞裡,他們鋪著髒亂不堪的被褥,用著撿回來的破舊傢俱,吃著並不算好吃的食物,但就是在那麼及其艱苦的環境裡,他們之間有了依賴,有了愛,有了溫暖,那一切的苦,便不算苦。


有人與我立黃昏 ,有人問我粥可溫”,這對他們來說是難能可貴的,對於身處優越的生活環境的人來說,更多的是可望而不可即的。

但不能不說的是,老漢本身是有一技之長的,因為生活變故,最後只能靠撿垃圾為生。我們可以批評老漢,連自己都養活不了,還生孩子?


其實老漢是不想要這個孩子的,他知道自己條件不好,不想害了孩子,但大家知道的是,他們生活那麼遭破,就算不想要孩子,因為避孕措施不到位或者其他不可抗拒原因,生孩子也是迫不得已的事。

事實已定,作為旁觀者,能幫助的儘量伸出援手,不能幫的也不要再逞一時口快,隨意評判他人生活,不要再對事件以及當事人本身,做出帶有侮辱性的人身攻擊了,畢竟每個人的人生境遇不同,選擇不同,尊重他人,不給他人造成負面影響和負擔,是有道德修養之人必須要做的事,凡事摻雜個人情感的事,都不能隨意言說。


同時也呼籲政府機構或者其他愛心機構能夠大力幫助他們,為老漢找份能夠養家餬口的工作。

人間自有真情在,最後祝願這對老夫少妻在以後能夠長此依賴,相互扶持,相守到老。


對此問題你有什麼不同的見解呢?有書君將會挑選一個精彩留言,送出神秘大獎!


有書共讀

這是一個孽緣!很擔心流浪漢老了以後少女的生活,更擔心孩子以後的生活!

不敢奢想孩子以後的住房和教育!太過遙遠!

情節我只是簡單的敘述一下!

三年前,一個患有間歇性精神疾病的少女,離家出走,又恰巧患病,又恰巧(可能)被人強暴,並懷孕!再被老天拋棄之時,遇到了現在的流浪漢!流浪漢覺得女孩子可憐,又懷著孕,於是動了惻隱之心!收留並照顧了這名少女!即使流浪漢自己出去拾荒,撿破爛,也沒有拋棄少女,最終,流浪老漢養活了少女及其隨後出生的孩子!

長期的共同生活,關心和愛護,在缺少“愛”的少女心裡,萌生了感情!於是少女最終決定和老漢結婚,生子,組建了家庭!

這才有了少女的第二個孩子!也就是題主的問題!

從上面的情況,我們可以清楚的看到,這位少女命運多舛,生活艱難!而且還有一段心酸和屈辱的歷史!

我不認為‘’僅僅是因為偶然性精神疾病‘’導致一系列的意外!我深深的懷疑,精神疾病可能不是天生就長在這位少女心裡!

我想,這名少女離家出走之時到後來的懷孕,中間一定發生了讓人無法想象之事!

人只有在遭受極大的屈辱和刺激之後,才有可能引起精神上的問題和疾病!

這也是為什麼常言道: 心病需心藥!

所以!我們不該讓任何一個良善受辱挨罪,更不能讓任何一個壞人躲避法律的制裁!!

懇求有關部門能重視這件事!

少女離家出走,我始終不相信少女的家長會放棄尋找!

但是至今未有家屬前來認領,的確讓人很詫異!

虎毒不食子,自己的孩子,哭著也得接回去!而且還給你們帶回了兩個孫子!

以後不能再讓自己的孩子受苦受累了!因為她的命已經夠苦了!三年的橋洞生活,食不果腹,衣不遮體,以及沒有任何親人在旁的獨立生子!

這一點也懇請有關部門能加大宣傳力度找到家人!家的溫暖才是包治百病的良方!

而少女和流浪漢的相遇,雖是孽緣!但木已成舟,米已成炊,我們該給予祝福和鼓勵!

試想,如果沒有流浪漢的悉心照料,是否還有少女今天的健在?我們都需要打一個大大的問號!

我百分百認可老漢的人品!

我百分百贊成老漢的行為!

但我百分百的擔心這一家人!因為老漢已經52歲了!

這是一個不得不讓人審視和無比尷尬的年齡!即使你有心奮鬥到65歲,而孩子也才13歲!而你的太太的間歇性精神疾病誰都沒有把握可以根治,你太太照顧自己尚且有困難,更別說還要照顧兩個孩子,還要加上年邁的你?

所以!

老漢你是不是要對自己狠一點?因為你已經是一個丈夫,是一個父親,是一個家庭的擎天之柱!

你可以不為自己考慮!但!

你必須為你的太太拼出一個她安穩的中年!

你必須為你的孩子拼出一個他安逸的少年!

你必須在有限的時間內拿出你最大的精力和行動,去取回你浪費掉的前幾十年!

我知道這樣很殘忍!

但是你是誰?忘掉你那可憐的52歲!

你是你老婆的男人!

你是你孩子的父親!

你是你們全家唯一的希望!!

最後!

如果有人看到這個信息,或者自己也有些許能力,請伸出援助之手!

看看下面他們生活的地方!他們比我們想象中的還要艱難!


豪斯的上海灘

這位20歲流浪少女,住橋下生孩子,原因是少女有間歇性精神病,帶第一個不知道父親是誰的孩子流浪到此,被住在橋頭下52歲以撿破爛為生的老漢收留,並住在了一起,現在少女又生了第二個孩子,

這是誰家的女兒,父母一定在拼命找你,你偶爾的清醒,是否還記得自己的父母呢?誰家的孩子走失了,誰家做父母的都會拼命去找的,這個少女第一個孩子的爸爸在那呢?你為什麼不收留她呢?第二個孩子的爸爸,雖然歲數大了一點,起碼她有一個屬於自己的溫暖的窩,他和她在一起,雖然涉嫌違法,但情有可原,女孩子親口說,願意嫁給他,我們就祝福她,有一個疼愛自己的丈夫,地方政府也會伸出援手為他們申請低保的,希望頭條裡的友友們,家鄉如有類似走失的女孩子,告訴她的父母,你的女兒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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