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发文:校园欺凌屡教不改或者情节恶劣的严重欺凌事件,必要时可将实施欺凌学生转送专门(工读)学校进行教育。对此,你怎么看?

右惜

对于校园欺凌事件屡屡发生的根源就是没有下狠手死抓,教育局这一严打文件的发放,该好好清理一下门户了!对于这样品行恶略的学生就该严打狠打,必要时让起进“工读”学校深造。


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折射出一个很严肃的问题,就是学校管理不严,治理不狠,打击不彻底。纵使一些不良学渣得到庇护,一犯再犯,从而屡治屡犯,进而发展到悲剧。


这些不良少年在平时就有不良作风,同学们不敢给学校说,老师不敢得罪学生,让其有了滋生的土壤,进而发展到团伙。肆无忌惮地在学校里学校外横行霸道,向学生索要钱财,成“土皇帝”。


还有一个原因是同学们反应了,因为没有造成恶劣事件,老师不予受理。导致小事成大事的头,最后到悲剧的发生。一些老师也是欺凌事件的诱因,故意挑起事端,制造矛盾。



学校是学生学习的安静场所,曾几何被一些不良少年搅得混浊不堪,教育局的这一举措,不得不让人拍手叫快!早该这样“清理”门户了了!


这个冬季很漫长

恐怕光看新闻标题就拍手称快的群众要失望了,因为如果你细读这份《方案》就会知道并不是所有实施欺凌的学生都会被送去。

这份《方案》最有价值的就是提出了欺凌行为的界定原则、明确了预防措施和几种处置办法。

关于欺凌界定:

中小学生欺凌是发生在校园(包括中小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内外、学生之间,一方(个体或群体)单次或多次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另一方(个体或群体)身体伤害、财产损失或精神损害等的事件。各地各校在实际工作中严格区分学生欺凌与学生间打闹嬉戏的界定,正确合理处理。

这个界定的先进之处是将网络欺凌也纳入了校园欺凌的范畴内,将精神损害也视为了伤害的一种。

关于怎样预防:
一是学校加强教育。各中小学校通过每学期开学时集中开展教育、在道德与法治等课程中专门设置教学模块等方式,定期对中小学生进行学生欺凌防治专题教育。

二是开展家长培训。通过组织学校或社区定期开展专题培训课等方式,加强家长培训,引导广大家长增强法治意识,落实监护责任,帮助家长了解防治学生欺凌知识。
三是强化学校管理。加快推进校园视频监控系统、紧急报警装置等建设,建立健全防治学生欺凌工作各项规章制度,学校根据实际成立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
四是定期开展排查。通过委托专业第三方机构或组织学校开展等方式,定期开展针对全体学生的防治学生欺凌专项调查,及时查找可能发生欺凌事件的苗头迹象或已经发生、正在发生的欺凌事件。

校园欺凌的认定最难的一块就是取证。实施欺凌的坏孩子肯定不会爽快承认的,如果当方面听取被欺凌一方的说辞也违背公平公正原则。这时候调查机构就必须寻找证人或者调取监控。校园视频监控的数量、覆盖的范围以及硬盘质量将直接影响到打击校园欺凌的成效。

关于教育惩戒:
情节轻微的一般欺凌事件,由学校对实施欺凌学生开展批评、教育。实施欺凌学生应向被欺凌学生当面或书面道歉,取得谅解。
情节比较恶劣、对被欺凌学生身体和心理造成明显伤害的严重欺凌事件,学校对实施欺凌学生开展批评、教育的同时,可请公安机关参与警示教育或对实施欺凌学生予以训诫。
屡教不改或者情节恶劣的严重欺凌事件,必要时可将实施欺凌学生转送专门(工读)学校进行教育。
涉及违反治安管理或者涉嫌犯罪的学生欺凌事件,处置以公安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为主。对依法应承担行政、刑事责任的,要做好个别矫治和分类教育,依法利用拘留所、看守所、未成年犯管教所、社区矫正机构等场所开展必要的教育矫治;对依法不予行政、刑事处罚的学生,学校要给予纪律处分,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可视具体情节和危害程度给予留校察看、勒令退学、开除等处分,必要时可按照有关规定将其送专门(工读)学校。

读到这里,恐怕光看新闻标题就拍手称快的群众要失望了。因为新闻标题中所谓的送工读学校其实是第三、四种情况,即屡教不改或情节恶劣或涉及违法犯罪的学生,并不是所有实施欺凌的学生都会被送去。极端地说,一个坏孩子要至少三次被确认实施了霸凌才够得上屡教不改,那些缺乏直接证据的疑似霸凌恐怕还不作数。

中小学校园欺凌现象是个全球性问题。联合国教科文组织2017年发布的报告显示,全世界每年有近2.46亿儿童和青少年因体貌特征、性别与性取向、种族与文化差异等遭受欺凌。日本文部科学省今年10月公布的数据显示,2016年日本全国中小学经过确认的欺凌事件比上一年增加了98676起,达到历史新高323808起。在德国,学校霸凌是一个严峻问题,特别是在5-8年级。据估计,这个阶段20%-25%的学生遭到过霸凌。被霸凌时间可能持续数月,也可能数周或更短。在我国,全国检察机关2016年共受理提请批准逮捕的校园涉嫌欺凌和暴力犯罪案件1988人,经审查批准逮捕1180人。就中国的体量而言,这个数字显然只反映了冰山一角,相信有几倍甚至几十倍的欺凌事件没有进入司法和公众的视野。

希望此次十一部门联合印发的《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不仅仅试一次表态,更能真正开启中国大陆地区反校园欺凌的漫漫长征。


非著名语文教师王振宁

这是好事。这也是无奈之举。

为什么说是好事呢?

由于犯事学生的年龄问题,校园欺凌事件的处理一直处于一个尴尬的境地。

根据我们的法律,学校和老师是真的拿这些犯事学生没一点办法。正是拿这些学生没办法,校园欺凌事件才会频繁发生,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

让把这些经常欺负其他同学并屡教不改的学生,把这些制造情节恶劣校园欺凌事件的学生,送到工读学校,算是没有办法的办法。

从实际解决校园欺凌这个角度来说,表现了教育部门对于校园欺凌的重视,总算是迈出了第一步。、

那为什么又说去工读学校是无奈之举呢?

这还得从工读学校的性质说起。工读学校是一种特殊教育学校。是专为有轻微违反法律或犯罪行为未成年人开设的。

换句通俗的话说,有些学生犯了一些事,有严重的不良行为,但是,这些不良行为还不足以判刑或者说这些学生还不到可以判刑的年龄,实在是没办法了,我们就把这些学生送到工读学校里去接受再教育。

工读学校的教育内容为常规学校教育、职业教育以及相应的法律道德教育。工读学校的管理比常规学校严格,学生住校周末回家,一般年限为2年。

在校学生期间除了进行文化教育,职业技术教育和思想政治教育外,还按年龄组织必要的生产劳动,实行半工半读,实行严格的管理和奖惩制度。

工读学校的学生毕业以后,根据各自的情况分别送回原学校,或调换学校继续上学,或参军,或安置就业,政治上不歧视。

说是不歧视,但是,还是会有人对工读学校出来的学生表现出歧视。有些人会不自觉地给这些学生贴一个预备罪犯的标签。

这个标签一贴,就会加剧一些工读学校学生心理崩溃。原本他们可以矫正自己的错误,因为被人贴了坏学生的标签,他们会认为社会抛弃了自己,从此变得自暴自弃。

这些本就有不良行为的学生一旦自暴自弃、破罐子破摔,就容易引发成年后真正的犯罪行为。

所以,在以前很长一段时间内,教育界是比较反对将学生送到工读学校的。

现在因为校园欺凌问题难以解决,又提出可以把不良学生送到工读学校,也是没有办法的办法,实属无奈。

想提一点注意事项:那就是我们把学生送去工读学校不是为了将他们隔离,而是要在特殊的学校开展更有针对性的教育。

该怎么教育,又该对他们进行怎样的心理辅导,最后,怎样帮助他们重新回到社会,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工作。

还是那一句话,真正要解决校园欺凌事件,需家庭、学校、社会三方面的努力。

教育绝不是一刀切,或者简单粗暴地实行好坏隔离。

希望这件事能够好好操作。


您的每次转发,都是在帮助别人。


柳柳很忙

重新激活工读学校,可谓治理校园欺凌的无奈之举,需反思我国的学校教育。

但是,近年来,针对校园恶性欺凌事件,以及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增多,呼吁降低未成年人入刑年龄,以及开除违法犯罪学生,恢复工读学校的声音日益强烈。之前,已有地方采取措施重建工读学校。这某种程度说,是保障未成年人平等受教育权的倒退,而其对校园欺凌、未成年违法犯罪的治理效果也要打问号。

当年之所以要淡化工读学校,是因为这对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矫正效果并不好,一名学生进了工读学校,也就被贴上终身难以清除的标签。取消工读学校的方向是正确的,问题在于,我国的普通中小学,没有做好对所有学生的法制教育、规则教育,在强调分数、成绩的应试教育体系中,知识教育之外的其他教育,包括法制教育,都被边缘化,而且,学校老师更关注成绩优秀的学生,对成绩差的“差生”很不待见,在一些初中学校,对于那些总是惹事,成绩又差的学生,学校老师通常采取的方式是放任自流,不愿管教,担心管出麻烦来——老师一批评,有的学生就称老师是体罚和变相体罚,教师就面临违反师德的风险。


把这些学生清除到工读学校去,普通学校很多老师、家长是支持的,即清除掉学校里的“害群之马”,可是,这不利于落实学生平等的受教育权,也不是对这些学生负责任的态度,而且,最终,他们也不可能从整个社会清除出去,等他们走向社会之后,难以融入社会的他们,会给社会带来更大的伤害。教育、培养每个学生成为遵纪守法的合格公民,应该从教育,包括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抓起,不完善教育,而指望采取降低入刑年龄和恢复工读学校的方式,治理未成年违法犯罪问题,是简单、粗暴的想法。在实施新《义务教育法》时,我国明确了对未成人保护与预防犯罪的学校责任、家庭责任和社会责任,但这些责任并没有落实到位。

多一所学校,就少一座监狱,这是办教育的价值,而这里的学校,一定要是履行教育责任的学校。我国学校教育当前的首要问题是,没有切实做到依法治校,因此,教师职责、师生关系、家校关系不清晰,学校都没有依法治校,也就缺乏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的良好基础,包括,在出台校规时,是否做到不违背上位法,侵犯教师、学生权利?在处理师生冲突、家校矛盾时,是否严格依法办事,纳入法律程序处理?当学生行为涉嫌违法犯罪时,是不是通过法律程序调查、处理?虽然14岁以下不追究刑责,但是不是应该接受必要的惩罚?

我国的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也存在同样的问题。根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父母应该履行监护人责任,社会娱乐场所、经营性网吧不得向未成年开放,可有的父母根本没有履行监护责任,同时,未成年学生进娱乐场所、经营性网吧,买烟、买酒,获得暴力、黄色的信息(包括文字、视频、游戏)十分容易,这些问题不解决,把未成年出事的责任,推给未成年人,然后将他们隔离起来“分而治之”,这不可能起到治理效果。

多思考当前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存在的问题,切实解决这些问题,给未成年学生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学校、家庭和社会环境,加以积极引导,才是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根本出路。


熊丙奇看教育

纵观我们的义务教育法规以及未成年保护法的制定和实施,不客气的说都存在着很大的弊病和短板!根本原因就在于只给了学生一样的权利,而忽略了众多学生本身之间的差异性,这个差异性指的是性格的差异性,道德品质的差异性,家庭教养的差异性,和学生本身自我约束能力的差异性等等,由于这些差异性的存在,所以就需要学校,老师和管理者通过不同的手段方法加以指导和管教!(这里所列举的差异性只是针对学生道德品质的教育管理而不是文化成绩的教学方法的管理!)但是这些法规规定不能停课,不能开除,不能体罚,不能批评过于严厉!只是模棱两可的给出了只能批评教育的教育手段!就是这样,老师在批评教育的时候一旦学生因为受到老师的批评教育负气逃走甚至自杀,各种舆论媒体和各种专家以及各层教育领导把全部责任推给学校和老师!试想,在这样的不分青红皂白的处理学校和老师的结果是什么?相信大家都是有目共睹,那就是学校老师想管不敢管,不管又影响班级其他学生的正常上课,甚至出现了一点问题家长带人来学校找老师闹,殴打老师,最近又出现了好几起学生杀害老师的恶性事件!老师的生存环境和工作压力剧增!反观个别的法律人士,教育专家等等更是隔山观虎斗,站着说话不腰疼说些不疼不痒的废话而没有充分的站在老师的立场上进行客观的评价!

最近出现的关于校园欺凌事件校外出现的问题也得校长负责,还把校长开除!如此又接着发文校园欺凌事件也要求以学校为主来处理等等!

说了很多,就是想问问教育专家和法律人士,学生违反纪律道德恶劣到底用什么方法来批评教育?用什么样的词句,用什么样的语气,才能在学生因为批评教育出现安全事故后不责任?违纪学生到底怎么处理,不能停课,不能开除,不能体罚打骂,还能有哪些手段可以使用?如果只靠孜孜不倦的说服教育,如同唐僧念经般说教管用吗?如果只为一个或几个捣乱违纪屡教不改的学生浪费很多的时间和精力而造成大部分学生听课受到影响甚至停滞,那么谁该为此负责?

有的专家说应该努力提高教师执教水平提高管理教育水平,诚然我相信一定有这样的老师,授课水平很高,教育学生的手段也很高很多样,但是就目前的教育水平和教育师资结构来看,这样的教师太少了,一个县市不会有几个,所占比例也就几千分之一的样子!我们可以像这样的老师学习他们的教育方法,但是学习也是要有过程和时间的,最后的学习结果也会不一样的,所以在老师学习达到这一目标的过程中学生的管理不还是这些老师吗?这些老师在没有掌握新的先进的育人方法之前,怎么才能用短平快的方法来管理教育那些屡教不改的违纪学生呢?

中国从古至今都是老师为主导,师道尊严一直延续到教育法的实施以前!这段师道尊严的时间我们民族出现了多少圣人才子,出现了多少大师,大家!而现在的教育改革下又出现了多少呢?恐怕没有几个吧!不过各种满天飞砖家,叫兽,大湿,真是层出不穷!!!

古话说严师出高徒,棍棒底下出孝子!这些话这些管理方式存在了几千年是绝对有其存在的理由的!一个孩子如果从小都是生长在掌声,鼓励,和赞许的氛围里长大了能够接受的了现实社会中的残酷甚至残忍吗?能够经受的了挫折和失败的打击吗?这个和溺爱有什么区别?如果孩子从小不经历挫折打击,不经历磨难痛苦怎么会知道人生的不易!怎么会承受的了社会的复杂多变,人心的叵测冷暖,还有人与人之间的激烈竞争甚至是弱肉强食!

殊不知,以前老师打学生家长还要请老师,更没有找到学校打老师的!以前老师要求管理严格学生家长还要送锦旗!上学时挨打最厉害的学生长大了都把老师当亲人对待!怎么现在倒是不一样了呢,家长把老师当贼防着,学生把老师当仇人对待!动不动就有家长到学校里把老师揍一顿,动不动就有学生把老师杀了!老师简直成了最危险的行业了!这就是重视教育的结果吗?

当然教师行业里也有一些低劣分子,披着老师的外衣干一些见不得人的勾当,当然这些人触犯法律就应该受到严惩,不能原谅!但是决不能因此而磨灭了绝大老师甚至整个行业的功德和业绩!不能以偏概全!

所以我强烈要求教育的有关部门和人士对此要提起足够的认识!


秋雨148595857

作为孩子的家长,每每碰到校园欺凌事件,总是感到无比的揪心,却又无能为力。教育部、中央综治办、最高人民法院等11部门联合印发《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足见国家对这个问题的关注。

《治理方案》首次明确,中小学生欺凌是发生在校园(包括中小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内外、学生之间,一方(个体或群体)单次或多次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另一方(个体或群体)身体伤害、财产损失或精神损害等的事件。各地各校在实际工作中严格区分学生欺凌与学生间打闹嬉戏的界定,正确合理处理。按照教育为先、预防为主、保护为要、法治为基的原则,《治理方案》健全预防、处置学生欺凌的工作体制和规章制度,形成防治中小学生欺凌长效机制,确保把中小学生欺凌防治工作落到实处,把校园建设成最安全、最阳光的地方。

但是这几年校园爆凌现象层出不穷,在我看来,需要全社会都尽力去避免这样事情的发生,因为避免伤害比惩罚错误要容易得多。很多孩子从对自己的行为所导致的后果并没有明确的认识。

在知乎上,有一句话另外印象深刻,“许多孩子的善意和恶意都是赤裸裸的,不加修饰,不计后果,他们从不考虑后果”。一些施暴者的恶意,若是得不到及时的制止,那么在不计后果的行为模式下很快会导致极端事件的发生。这些施暴者可能会在悔恨中度过一生,也有可能在长大之后变成了不分善恶的真正的恶魔。

而对于犯错的学生,重新启动工读学校,通过劳动实践来改变学生的思想,通过劳动来改变学生的行为,不但避免了让孩子越走越远,以至于走向犯罪道路的危险。

实际上,校园欺凌的主体虽然是孩子,但与家长、老师以及教育环境有很大的关系。因此,其实,校园暴力不只是孩子的问题,是家庭教育中的问题,是教育管理的问题,是整个社会的问题。只要共同努力,就可能把欺凌行为消失在萌芽之中。

我们常说不以善小而不为,不已恶小而为之。作为孩子的管理者和监护者,老师和家长正确引导孩子认识自己行为的能力,不能太软弱被人欺负,默默忍受凌辱,这是法律都不能容忍的事情;不能太过跋扈放纵,如果以前说是强势,现在就是违法犯罪的事。尽管有了法律可依,但作为妈妈的我,希望法律更能引起人们的敬畏之心,更用心地教育好自己的孩子。因为校园凌霸,伤的是别人家的孩子,毁的,可是自己的骨肉!

有一项调查显示,小时候被人长期欺凌的,抑郁的概率是其他人的4.8倍,焦虑是其他人的4.3倍,自杀的概率是其他人的18.5倍。面对这样的整治方案,我们都应该向校园暴力说不!


理性教育

每次看到新闻或者网络流传的视频里那些校园欺凌的暴行,施暴者甚至还得意洋洋地录下来传到网上,都会特别痛心。也会和他人讨论校园欺凌应有怎样明确的界定和处罚的措施,现在好了, 官方终于发出声音了。

昨天,教育部等十一部门印发《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旨在建立健全防治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长效机制,有效预防中小学生欺凌行为发生。

“屡教不改或者情节恶劣的严重欺凌事件,必要时可将实施欺凌学生转送专门(工读)学校进行教育;涉及违反治安管理或者涉嫌犯罪的学生欺凌事件,处置以公安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为主。”

总算迈出了第一步!

其实世界各国对于校园暴力都有对应的措施。

比如挪威鼓励学校对校园欺凌采取全校范围的干预措施,如制定课堂规则,限制学生行为,组建教师职业发展小组,与学生开展有关同辈关系与行为的班会活动,为欺凌者、受害者及其家长提供心理咨询等。

比如日本加强对教师进行有关校园欺凌的培训,增加了合格学校辅导员和护理员的数量,以帮助学生处理各种问题;同时,允许学校对那些给同学带来身体或心理伤害的学生停课,并为此制定了更加明晰的指导原则和程序。

比如澳大利亚建立了政府支持的组织和网站,如“反欺凌网络组织”和“澳大利亚无欺凌计划”,以帮助学校了解欺凌现象,为学校制定相关政策,提供教师培训的指导大纲。

说明校园欺凌是一个各国教育都不可忽视的问题。

只要是个正常人,见到校园里十几岁的青少年发生的那些骇人听闻的暴力事件,都会感到震惊。

安徽怀远火星小学副班长逼同学喝尿事件:据华西都市报报道,安徽怀远县火星小学13岁的副班长小赐因为拥有检查作业、监督背书的权力,向另外6个孩子要钱。钱没给够,就逼迫他们喝尿吃粪。经过走访,“副班长的王国”更多细节被披露,在事情败露后“副班长“还威胁要“弄死”其他学生。”

重庆女生被5同学围殴打成十级伤残:重庆市荣昌区法院审理了一起健康权纠纷案件,兰兰在住校期间因不注重个人卫生,而引起同寝室其他女同学“公愤”。5名女学生随即一起打耳光“教育”兰兰,导致其十级伤残。”

日照五莲一中学发生校园欺凌事件学生在厕所被群殴:2016年5月16日,一段校园暴力视频被疯传,一名中学生男孩,被一名身体强壮的同学殴打,其中几十人围观,据网友称,这起事件发生在五莲街头中学。”

此类新闻,读之痛心。教育不单单需要知识,需要爱心,也需要“戒尺”!

治乱需重典,治暴需重典。只要是为人父母,都能体会想象得到被欺凌的孩子和家庭那种切肤之痛。校园本应是净土,奈何令人痛心的暴力事件总是不时出现,也不知道是怎样的家庭环境才会造就这样暴戾阴暗的性格。未成年人需要保护,但未成年人渣则不可姑息,各位,你们觉得呢?


物理小金鱼

针对当前一段时期学生由于《未成年人保护法》对学生的保护和《教师法》对教师行为的限制以及法律对在校学生约束的无力或空白导致相当长一段时期内校园暴力欺凌事件虽上至教育部下至基层学校高度重视,仍不能有效制止此类事件接连发生。我早在七八年前就曾在网上向各级政府和教育部门提过建议,建议每县至少办一所工读学校,专门对经常违纪违规甚至违法而又不适合刑事处理的学生(当然包括在校园欺凌中屡教不改者)进行改造教育(当然这类特殊学校应有特殊的管理方式、方法和特权),如此对这些学生、对家庭、对学校、对社会、对政府都有好处,但时至今日仍没有实现,我十分赞同对这些学生进行集中管理和改造,并且呼吁全社会都来重视这个别的特殊学生群体,真正让他们能够认识错误,洗心革面,脱胎换骨,重新做对自己、对家庭、对学校、对社会有用之人。

请各位留言发表意见!


沉默石頭要說話

我赞同重新激活工读学校的做法!

正如上帝不可能拯救每一个灵魂,学校也无法拯救每一个堕入深渊的学生。而我们的世界,却必须保持着一致良性的秩序运行,因而脱离轨道者只能被抛弃。

所以,我们建设了监狱,订立了刑法。

致命的毒瘤和腐烂的肌体,并非全都能恢复健康,必要的时候,也只能忍痛刈除。

2006年颁布的《义务教育法》规定:对于犯错误的学生,学校只能批评教育,不得开除。

此后,“保护未成年人受教育权利”成为社会舆论主流,大量工读学校因此萎缩关门,这进一步限制了学校对学生的有效管理,问题也随之暴露:

一、不良少年校内拉帮结派,甚至形成地下黑帮,对其他学生进行敲诈勒索、侮辱打骂,甚至性侵杀人的恶性案件亦时有发生。严重侵害了其他学生的人身、财产权利,威胁了其他学生的生命安全。

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对不良青少年缺乏有效制约手段,不能开除,只能批评教育。而批评教育的责任,又往往被推诿给班主任。 若批评教育无效,发生的事故责任该班主任老师承担;若批评或体罚过当,引起的纠纷也该班主任老师背锅。

班主任老师管理太软或放任不管,会被学校批评,被社会谴责;管理太硬,又容易触发冲突,导致伤害学生,或被学生伤害,极端情况下还会被学生杀死。 无论发生何种情况,对老师来说都是不可承受之重。

三、若放任其发展,则不良少年的不良行为,未必仅止步于校园欺凌,还有可能与校外犯罪团伙相勾结,危及当地社会稳定。笔者所在地区就曾发生过此类恶性事件,不作详述。

诚然,将不良少年送工读学校,名义上是对他的矫正,事实上却是对他的放弃。他未来的人生,也许会因此被贴上标签,一辈子很难走出阴影。对于个体来说,教育公平在他身上似乎并没有得到体现。

但是,公平与正义,永远应该符合大多数人的利益,如果某个个体的行为,伤害了很多人的利益,却没有得到有效的制约或惩罚,这本身就是不公平、不正义。

当然,我们的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还有很大的改善余地。

如果学校能够做到依法治校,明确相关各方的责任、权力和义务;如果家庭能把更多的时间和金钱投入到孩子的道德素养教育而不仅仅是学习成绩;如果社会能在文化、艺术、风气等方面有更多作为。那么,也许我们并不需要很多的工读学校。

只可惜,我们没有耐心去认真完成该做的事情,这时候,简单而粗暴的的手段,往往是解决问题最有效的方式。

期待我们在复兴中华民族伟大中国梦的康庄大道上昂首阔步的时候,能够把关注人本身的成长与发展,放在更重要的位置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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毫米

【问题描述】

教育部发文:校园欺凌屡教不改或者情节恶劣的严重欺凌事件,必要时可将实施欺凌学生转送专门(工读)学校进行教育。对此,你怎么看?

【问题回答】


我们都学过一句话:橘生淮南则为橘,生于淮北则为枳。

讲的就是一个成长环境的问题,成长环境不同,会导致孩子的管教难易程度有天差地别的难度。

成长环境包括:家庭环境,校园环境,社会环境。

因此,每一个校园霸凌案的出现,三方都必须反思自己的职责是否已经做到位了,也就是追责三方,而不是简单地把责任推给校方。

最忌怕的思维:校园霸凌发生在学校,就应该是教师学校负责。

说白了,究其原因,可谓“源远流长”


当然,也不是一旦发生校园霸凌案,就立马就送去工读。

文件中,对于处理时间顺序有一个原则性的规定:

总共四项基本原则:1. 坚持教育为先;2. 坚持预防为主;3.坚持保护为要;4. 坚持法治为基;

坚持教育为先

我们都希望所有问题孩子都能通过教育来改变,变好,变善,从一颗小种子,长成参天大树。但可惜的是,不是所有的种子,都能长成参天大树,也不是所有大树都能不被风吹倒,不会长出杂乱的枝干。教师作为园丁,只能尽全力修剪乱枝,以防止主干营养流失以及走势不偏倚。

通过教育,提升孩子的面对霸凌的正确应对模式,同时,让孩子对校园霸凌形成概念,为其定性。

坚持预防为主

有句话说,当事情发生在别人身上的时候,叫做故事,发生在自己身上的时候,叫事故。

我们都不想有不好的事情发生,特别是在孩子身上,因为霸凌事件所产生的不良后果是非常大的。从施暴者到被施暴者,从施暴家庭到被施暴家庭,从学校到社会,都会有巨大的负面影响。我们不希望有惨剧发生,所以,我们必须坚持以预防为主。

坚持保护为要

被霸凌的孩子,和实施霸凌的孩子,事件发生后,都会有一个心理过度期,就是如何面对周遭人的“眼光”。不同人,会有不同的看法,有“热心人”会告诉你:“你这样太吃亏啦,不行的”;更有路人甲会窃窃私语:喂,你看看,那个就是打人的那个,我们快点走,不要理他。等等,所有的这些,会影响到孩子后期的心理恢复,和社会适应性。

所以,必须坚持保护为要。

坚持法治为基石

我们所有做事的准则,要做到,有法可查,有法可依,这样,处理时才够分量,才能够真正起到不可低估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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