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有义务帮扶贫困户吗?

佘大大360

精准扶贫工作中,通常每个贫困村都会被安排一个帮扶单位,帮扶单位派出工作人员进驻帮扶村开展扶贫工作,这些人包括第一书记,工作队长以及工作队员。按照相关文件要求,这些派出的帮扶工作人员必须脱离原单位的工作岗位,吃住在村,全部身心投入精准扶贫工作,每个月驻村时间不低于工作日的三分之二。

在实际工作中,部分帮扶工作人员并没有脱离原单位工作岗位,在原单位工作的同时有限度地参与扶贫工作。这样就导致了两方面的工作都做不好,对扶贫工作人员而言也是工作量与压力倍增。

以上是专职从事扶贫的情况。

本单位帮扶村有很多贫困户,专职帮扶人员很难对所有贫困户的帮扶做到面面俱到,为此,每户贫困户都安排了帮扶责任人,帮扶责任人为本单位干部职工,通常为每个职工帮扶一户贫困户(单位人少帮扶村贫困户人多的例外,可能会一对多,但仅限于对各自帮扶对象的帮扶),他们在工作之余应该对各自的帮扶贫困户进行一些帮扶工作。

题主应该属于以上两种情况之一。

精准扶贫工作开展了有一段时间了,但是仍然有很多贫困户(包括非贫困户)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他们特别需要我们的帮助,很多时候我们很轻易的一点付出就能让他们的生活发生质的改变。

给大家分享一下我拍的几张照片。








看,这就是他们的生活。

类似他们生活水平的人还有很多……

如果我们的付出能让他们活的稍微好一些,这会是多么有意义的事情呢。

所以,在扶贫这件事上,让我们多做一点事情,少想一些权利义务吧。

所以,


不知魏晋

教师没有扶贫的义务,但是有上级下达的扶贫任务。

为了实现2020年的总体规划,必须消灭贫困户,因此,国家启动了精准扶贫工作。这本应是政府职能部门的工作,为何会把任务交给义务教育阶段公办教师呢?

第一,政府职能部门能力不足。虽然各政府职能都建立了专门的扶贫办公室专人专管,但……举个例子:我们县是国家级贫困县,贫困人口基数大,工作之初两次统计信息都存在很大的错误,必须重新调查统计。

第二,统一管理。义务教育阶段公办教师是国家公职人员,与公务员一样由政府统一管辖,政令可以同步。同时,“政治任务”也是强有力的鞭策。

第三,地域优势。义务教育阶段公办教师分布广,深入到了村,可以就近开展工作。政府工作人员到了村级就只有村委,但是越是贫困的地区村委人员素质越低,甚至连都填不好的大有人在。

第四,时间充裕。义务教育阶段教学内容并不多,每一个教师的上课时间并不长,总能挤出两三个小时来进行扶贫工作。虽然我不太赞同这一说法,但是我们的领导不是这么认为。

总之,精准扶贫工作是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是严肃认真的“政治任务”,并不是什么义务,无论什么原因,只要下达了任务,作为国家公职人员的教师就必须服从,并且认真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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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义务



别说是其他地方的贫困户,就是本校的贫困户甚至班级内的贫困户,教师都没有义务帮助他们扶贫。

教师只是一个职业而已,虽然这个职业比较神圣,但是我们不能因此将很多道德枷锁加在他们身上。他们又都只是普通人,自己的并不高工资要用来养家糊口。

我的看法

不管一个人是什么职业,赚多少钱,扶贫都不是他的义务。他不扶贫,我们也不能说什么,他扶贫,被帮助的对象应该有感恩之心。

扶贫和捐款一样,全凭个人意愿,没必要搞攀比,搞道德绑架等行为。


农村大学生

这问法就不合适,教师作为公职人员,尤其作为在品德方面有很高要求的公职人员,在国家当前全力扶贫攻坚的大形势下,自然要和其他公职人员一样,有帮扶贫困户的义务!以我看法,如果认为作为教师,就不应该拥有这个义务,那就是失德!和“人民教师”的称呼太过不相称!

话说回来,有义务是一回事,但应该不应该是另一回事。在这一方面,我倒认为作为教师的确不适宜去搞扶贫帮扶贫困户。教师的工作是一种性质特殊的工作,别人轻易无法替代,就是强行让别人临时替代了,可能对学生的利益都意味着损失。损害学生利益去帮扶贫困户,这肯定不是国家扶贫攻坚工作的目的。此其一。其二,教师工作由于长期相对比较封闭的缘故,绝大多数教师人脉不广,社会关系狭窄,估计绝大多数绞尽脑汁也想不出几条致富途径。其三,学校就是一个超典型的清水衙门,要权没权要钱没钱。出几个人去做思想工作或许是它最易办到的事情。可是,精准扶贫帮人脱贫最起码是要有较大的资金给贫困户做铺垫搞启动的。比如我们这里属于山区,有些深居山中的贫困户,只需要搬迁就能脱贫,可学校哪里有钱助其搬迁啊!还有些贫困户,其他部门帮扶,买下农用车搞运输、盖下好几间猪圈买下一二十头猪仔助其养猪、买下十几箱蜂助其养蜂就能让其脱贫,可学校以及老师们哪里有钱帮其买车?哪里有钱帮其盖十几间猪圈买一二十头猪仔?

所以,学校和老师按理的确有帮扶贫困户的义务,但让学校和老师去参加扶贫攻坚却是很不合适的,不但扶贫攻坚取得不了应有的效果,还会影响学校的正常教育工作影响学生利益。因此,我倒觉得陕西省实行的老师教育扶贫“扶智又扶志”是最为恰当的方式。


双叒叕圭垚㙓

教师没有义务帮扶贫困户。

但是老师要服从学校的工作安排,学校又要听从当地政府有关部门的的安排。所以当帮扶贫困户的任务布置下来之后,老师还是得去做。这种现象在乡镇、乡村一级的学校的确是存在的。

恐怕老师们没有什么办法,只能服从,希望做这些帮扶工作,有一些津贴补助吧。

两种老师帮不到的贫困户

救急不救穷,这是一句中国老话,其实它是有道理的。

做过帮扶贫困户的工作就知道,有一些贫困户得到帮助之后是可以走出贫困的,比如说因病因灾致穷,关键是要有一笔钱解决他临时背负的债务。这些工作需要有专业人士核实情况,确认金额,然后签字给钱。显然,这些工作不是老师能够承担的,钱也不应该让老师掏个人腰包。

还有一类贫困是因为居住地过于偏僻荒凉,缺乏收入来源。要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当地政府修路或者移民,这也不是老师能做的。

一种老师帮得到的贫困户

最后看起来只有因懒致穷的,可以派老师去帮他。

村里家家有吃有喝,偏偏就有一个独人户,没病没灾,屋后就是一大片山,挣不到钱。你送他一百只小鸡仔,还没养大呢,他自己全吃了。这时候就派老师去盯着他,每天去他家数一遍小鸡仔,提醒他别自己吃了,要养大了卖钱的。

好吧,我是开玩笑的,其实这种因懒致穷的贫困户,谁都帮不到他。他隔壁的邻居都帮不到他,你叫一个老师,每个星期从镇上骑个摩托车来回三个小时,去跟他聊聊天,有啥用?

总结一下:帮扶贫困户不是老师的义务。在教育教学之外,抽出一点时间去做这些事情,实际上也没有什么效果。问题是乡镇老师必须服从命令听指挥,当基层单位需要人去做这些杂事的时候,就很容易想到了指派老师。去就去吧。


给力大象

教师属于公职人员,按照教师法,要服从学校统一安排,学校属于国家事业单位,要遵从教育行政机关的安排,因此,不存在义务责任,只是服从行政命令。当然,做扶贫工作的前提是必须要较好书,把课堂的教育工作做好。


开心每一天170211968

穷书生,大部分教师与贫因户只差一步之遥,很快就是贫因户,退休教师已跻身于贫困户行列。教师帮扶贫因户有义务,但不大;教师的义务是教育学生,也同样在帮扶。



古楼湾93407236

提到老师,很多人会想到那句形容教师职业的话语——教师像蜡烛,燃烧自己,照亮别人。许多人都对教师有这种刻板印象,教师就是应该奉献自我,教师就是应该高风亮节。


但对教师的一些苛刻的要求大部分都是从道德上发出的,并没有实际的约束。

另一方面,教师属于事业单位的编制人员,工资由财政拨放,受政府统一管理,这就必然响应号召,发挥教师接近群众这一天然优势,所以很多看似不是教师职业的任务,也会以政治任务的名义由教师完成。我们这里,给企业招工,说服违法上访,和题主提出的扶贫都是我们教师工作的内容。

题主问有没有义务到其他地区扶贫,相信应该是同县单位内的不同区域,应该都在同一地区的统筹会规划单位内,所以,虽然郁闷,却不得不接受。

这就是老师,没有的到相应的尊重和认可的同时,要承担很多责任和超负荷的任务。


Free呼啦啦

很有必要。教师作为公职人员有帮扶贫困的义务。况且教师的形象在社会上是正面的,深得社会各阶层人的信任。教师参与这样的社会公益事业,有利于教师地位的提升,增强人们对社会的公正感、信任感。人们信任教师,教师无限荣光。


大哥73442327

不管谁说有义务,还是没义务,反正目前很多学校(特别是乡村小学)领导、部分教师已被安排了帮扶贫困户的工作,并且压力巨大、工作繁琐,严重影响了教育教学工作,特别是农村小学,这个苦果,很多人是不当一会事的,谁吞了?大家心知肚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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