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有義務幫扶貧困戶嗎?

佘大大360

精準扶貧工作中,通常每個貧困村都會被安排一個幫扶單位,幫扶單位派出工作人員進駐幫扶村開展扶貧工作,這些人包括第一書記,工作隊長以及工作隊員。按照相關文件要求,這些派出的幫扶工作人員必須脫離原單位的工作崗位,吃住在村,全部身心投入精準扶貧工作,每個月駐村時間不低於工作日的三分之二。

在實際工作中,部分幫扶工作人員並沒有脫離原單位工作崗位,在原單位工作的同時有限度地參與扶貧工作。這樣就導致了兩方面的工作都做不好,對扶貧工作人員而言也是工作量與壓力倍增。

以上是專職從事扶貧的情況。

本單位幫扶村有很多貧困戶,專職幫扶人員很難對所有貧困戶的幫扶做到面面俱到,為此,每戶貧困戶都安排了幫扶責任人,幫扶責任人為本單位幹部職工,通常為每個職工幫扶一戶貧困戶(單位人少幫扶村貧困戶人多的例外,可能會一對多,但僅限於對各自幫扶對象的幫扶),他們在工作之餘應該對各自的幫扶貧困戶進行一些幫扶工作。

題主應該屬於以上兩種情況之一。

精準扶貧工作開展了有一段時間了,但是仍然有很多貧困戶(包括非貧困戶)生活在水深火熱之中。他們特別需要我們的幫助,很多時候我們很輕易的一點付出就能讓他們的生活發生質的改變。

給大家分享一下我拍的幾張照片。








看,這就是他們的生活。

類似他們生活水平的人還有很多……

如果我們的付出能讓他們活的稍微好一些,這會是多麼有意義的事情呢。

所以,在扶貧這件事上,讓我們多做一點事情,少想一些權利義務吧。

所以,


不知魏晉

教師沒有扶貧的義務,但是有上級下達的扶貧任務。

為了實現2020年的總體規劃,必須消滅貧困戶,因此,國家啟動了精準扶貧工作。這本應是政府職能部門的工作,為何會把任務交給義務教育階段公辦教師呢?

第一,政府職能部門能力不足。雖然各政府職能都建立了專門的扶貧辦公室專人專管,但……舉個例子:我們縣是國家級貧困縣,貧困人口基數大,工作之初兩次統計信息都存在很大的錯誤,必須重新調查統計。

第二,統一管理。義務教育階段公辦教師是國家公職人員,與公務員一樣由政府統一管轄,政令可以同步。同時,“政治任務”也是強有力的鞭策。

第三,地域優勢。義務教育階段公辦教師分佈廣,深入到了村,可以就近開展工作。政府工作人員到了村級就只有村委,但是越是貧困的地區村委人員素質越低,甚至連都填不好的大有人在。

第四,時間充裕。義務教育階段教學內容並不多,每一個教師的上課時間並不長,總能擠出兩三個小時來進行扶貧工作。雖然我不太贊同這一說法,但是我們的領導不是這麼認為。

總之,精準扶貧工作是政府的一項重要工作,是嚴肅認真的“政治任務”,並不是什麼義務,無論什麼原因,只要下達了任務,作為國家公職人員的教師就必須服從,並且認真完成。


Wind972561

沒有義務



別說是其他地方的貧困戶,就是本校的貧困戶甚至班級內的貧困戶,教師都沒有義務幫助他們扶貧。

教師只是一個職業而已,雖然這個職業比較神聖,但是我們不能因此將很多道德枷鎖加在他們身上。他們又都只是普通人,自己的並不高工資要用來養家餬口。

我的看法

不管一個人是什麼職業,賺多少錢,扶貧都不是他的義務。他不扶貧,我們也不能說什麼,他扶貧,被幫助的對象應該有感恩之心。

扶貧和捐款一樣,全憑個人意願,沒必要搞攀比,搞道德綁架等行為。


農村大學生

這問法就不合適,教師作為公職人員,尤其作為在品德方面有很高要求的公職人員,在國家當前全力扶貧攻堅的大形勢下,自然要和其他公職人員一樣,有幫扶貧困戶的義務!以我看法,如果認為作為教師,就不應該擁有這個義務,那就是失德!和“人民教師”的稱呼太過不相稱!

話說回來,有義務是一回事,但應該不應該是另一回事。在這一方面,我倒認為作為教師的確不適宜去搞扶貧幫扶貧困戶。教師的工作是一種性質特殊的工作,別人輕易無法替代,就是強行讓別人臨時替代了,可能對學生的利益都意味著損失。損害學生利益去幫扶貧困戶,這肯定不是國家扶貧攻堅工作的目的。此其一。其二,教師工作由於長期相對比較封閉的緣故,絕大多數教師人脈不廣,社會關係狹窄,估計絕大多數絞盡腦汁也想不出幾條致富途徑。其三,學校就是一個超典型的清水衙門,要權沒權要錢沒錢。出幾個人去做思想工作或許是它最易辦到的事情。可是,精準扶貧幫人脫貧最起碼是要有較大的資金給貧困戶做鋪墊搞啟動的。比如我們這裡屬於山區,有些深居山中的貧困戶,只需要搬遷就能脫貧,可學校哪裡有錢助其搬遷啊!還有些貧困戶,其他部門幫扶,買下農用車搞運輸、蓋下好幾間豬圈買下一二十頭豬仔助其養豬、買下十幾箱蜂助其養蜂就能讓其脫貧,可學校以及老師們哪裡有錢幫其買車?哪裡有錢幫其蓋十幾間豬圈買一二十頭豬仔?

所以,學校和老師按理的確有幫扶貧困戶的義務,但讓學校和老師去參加扶貧攻堅卻是很不合適的,不但扶貧攻堅取得不了應有的效果,還會影響學校的正常教育工作影響學生利益。因此,我倒覺得陝西省實行的老師教育扶貧“扶智又扶志”是最為恰當的方式。


雙叒叕圭垚㙓

教師沒有義務幫扶貧困戶。

但是老師要服從學校的工作安排,學校又要聽從當地政府有關部門的的安排。所以當幫扶貧困戶的任務佈置下來之後,老師還是得去做。這種現象在鄉鎮、鄉村一級的學校的確是存在的。

恐怕老師們沒有什麼辦法,只能服從,希望做這些幫扶工作,有一些津貼補助吧。

兩種老師幫不到的貧困戶

救急不救窮,這是一句中國老話,其實它是有道理的。

做過幫扶貧困戶的工作就知道,有一些貧困戶得到幫助之後是可以走出貧困的,比如說因病因災致窮,關鍵是要有一筆錢解決他臨時揹負的債務。這些工作需要有專業人士核實情況,確認金額,然後簽字給錢。顯然,這些工作不是老師能夠承擔的,錢也不應該讓老師掏個人腰包。

還有一類貧困是因為居住地過於偏僻荒涼,缺乏收入來源。要解決這些問題,需要當地政府修路或者移民,這也不是老師能做的。

一種老師幫得到的貧困戶

最後看起來只有因懶致窮的,可以派老師去幫他。

村裡家家有吃有喝,偏偏就有一個獨人戶,沒病沒災,屋後就是一大片山,掙不到錢。你送他一百隻小雞仔,還沒養大呢,他自己全吃了。這時候就派老師去盯著他,每天去他家數一遍小雞仔,提醒他別自己吃了,要養大了賣錢的。

好吧,我是開玩笑的,其實這種因懶致窮的貧困戶,誰都幫不到他。他隔壁的鄰居都幫不到他,你叫一個老師,每個星期從鎮上騎個摩托車來回三個小時,去跟他聊聊天,有啥用?

總結一下:幫扶貧困戶不是老師的義務。在教育教學之外,抽出一點時間去做這些事情,實際上也沒有什麼效果。問題是鄉鎮老師必須服從命令聽指揮,當基層單位需要人去做這些雜事的時候,就很容易想到了指派老師。去就去吧。


給力大象

教師屬於公職人員,按照教師法,要服從學校統一安排,學校屬於國家事業單位,要遵從教育行政機關的安排,因此,不存在義務責任,只是服從行政命令。當然,做扶貧工作的前提是必須要較好書,把課堂的教育工作做好。


開心每一天170211968

窮書生,大部分教師與貧因戶只差一步之遙,很快就是貧因戶,退休教師已躋身於貧困戶行列。教師幫扶貧因戶有義務,但不大;教師的義務是教育學生,也同樣在幫扶。



古樓灣93407236

提到老師,很多人會想到那句形容教師職業的話語——教師像蠟燭,燃燒自己,照亮別人。許多人都對教師有這種刻板印象,教師就是應該奉獻自我,教師就是應該高風亮節。


但對教師的一些苛刻的要求大部分都是從道德上發出的,並沒有實際的約束。

另一方面,教師屬於事業單位的編制人員,工資由財政撥放,受政府統一管理,這就必然響應號召,發揮教師接近群眾這一天然優勢,所以很多看似不是教師職業的任務,也會以政治任務的名義由教師完成。我們這裡,給企業招工,說服違法上訪,和題主提出的扶貧都是我們教師工作的內容。

題主問有沒有義務到其他地區扶貧,相信應該是同縣單位內的不同區域,應該都在同一地區的統籌會規劃單位內,所以,雖然鬱悶,卻不得不接受。

這就是老師,沒有的到相應的尊重和認可的同時,要承擔很多責任和超負荷的任務。


Free呼啦啦

很有必要。教師作為公職人員有幫扶貧困的義務。況且教師的形象在社會上是正面的,深得社會各階層人的信任。教師參與這樣的社會公益事業,有利於教師地位的提升,增強人們對社會的公正感、信任感。人們信任教師,教師無限榮光。


大哥73442327

不管誰說有義務,還是沒義務,反正目前很多學校(特別是鄉村小學)領導、部分教師已被安排了幫扶貧困戶的工作,並且壓力巨大、工作繁瑣,嚴重影響了教育教學工作,特別是農村小學,這個苦果,很多人是不當一會事的,誰吞了?大家心知肚明。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