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说:长点心吧,借条不会写,亏损100万;打官司也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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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老板,有钱也任性

现实社会实践生活中,许多老百姓之间会因借款出现很多的法律纠纷。笔者虽大多接触的是一些征地拆迁方面的行政诉讼案件,但由于亲朋好友总会时不时得询问些有关借条方面的法律问题,也让笔者对民间借条的一些法律风险有了一些看法。

借条一般指的是由债务人书面写明其欠下债权人一定金额债务的并注明金额的债权债务关系的一种书面凭证。顾名思义,借条系证明借贷双方债权债务关系的最有利的直接证据。但现实生活中,由于人们法律观念上的偏差或词意的多音多义等问题,因借条内容中的某些字或词,往往导致偏离原来意思的不良后果。最糟糕的是,债权人因借条中某些词语写得不是很恰当,而使得债权人手中的借条瞬间变成一纸空文,更有甚者被债务人倒打一耙。实践中这些案例并不少见。针对于此,笔者从如下几种情况简要分析一下借条中存在的一些法律问题。


第一种情况是借钱不写“借条”而写“欠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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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里都是“白条”

这种情况下,债权人的诉讼权益会遭受一定的损害。借条与欠条在法律上明显不同。假如借条与欠条中都未写明债务人具体的还款日期,在债务人长时间不清偿债务时,此时若是借条,其诉讼期限可达20年。但欠条的诉讼有效期就是普通的诉讼期限3年,一旦超过3年诉讼期限债权人未行使自己的权利,债权人就丧失了自己的胜诉权,此债权债务关系便不再受法律的保护。但若是写的借条,债权人的诉讼权益变更能维护其合法权益,更能保护其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这里,笔者要特别提醒老百姓注意的是,如果实践中别人要向你借钱的,一定要注意让对方写借条,不写欠条。如果对方执意写欠条的,一定要对方在欠条中写明还款的具体日期。

第二种情况是在借条用词上“今借”与“今借到”有明显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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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有文化也害怕

“今借”与“今借到”虽一字之差,但意义却截然不同。如果债务人在借条中写的是“今借某某某100万元”,某些债务人会以此辩解称,借条虽是他写的,但只是表达了借钱的主观意愿,只是主观上有向债权人开口借钱的这么一个事实,但反咬称并未收到钱。此时债权人如果不能举证来反驳,就只能吃了这个“哑巴亏”了。法院也会因债权人举证不能而判决债权人败诉。但借条中若是注明债务人“今借到某某某100万元”就很是清晰得表明债务人已收到债权人的借款,也少了很多的分歧与不必要的麻烦。所以,债权人在日常生活中借钱给他人时,一定要确保借条书写规范,用词严谨准确,才能杜绝此类“糊涂账”的发生和不必要的诉讼纠纷。现在社会,在借款流转时,建议债权人选择银行转账的方式将借款款项交给债务人,这样可以保留转账凭证以做证据使用。转账时,债权人可以让对方将借款要转向的银行卡号和开户行、开户名发送至债权人手机中,债权人保留好手机中的短信,并将借款款项通过银行转账给债务人。届时手机短信和银行转账凭证都将是证明力很强的证据。

第三种情况是注意借条中“还”字的读音是“huan”还是“h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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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游戏,你玩吗?

借条中如果有“今还欠款100万元”字样,按字面意思有两种解释。一种是可以理解为“今还(huan)欠款100万元”;另一种是可以理解为“今还(hai)欠款100万元”。如果在法庭上,法官还真是难以判断是“还(huan)欠款”还是“还(hai)欠款”,债权人可能就会有败诉的风险。试想,本来老百姓之间借款系因熟人朋友关系,就没防着债务人会赖账不还。如果起诉至法院,在法庭上,债务人若是一口咬定是“还(huan)”而不是“还(hai)”,债权人在举证反驳上无疑是加大了难度。所以,在实践生活中,在写借条时,一定要避免这种因一字多音之差导致歧义比较大的情况发生。比如,在借条中,如果想表述“今还(hai)欠款100万元”的意思,可以写成“今未还欠款20万元”,若是表述已经还款的意思,则可以写成“今归还欠款100万元”等避免不必要的分歧与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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