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小区都需要物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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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能说,你的这个问题与想法,正在摸索和实践中。


每个小区都需要物业吗?当然不是。《物权法》第八十一条讲的很明白:

业主可以自行管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也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

对建设单位聘请的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业主有权依法更换。


那么不要物业,怎么管理,通过何种方式管理?这个首先要成立业主大会,由业主共同决定。

实践来看,主要有下列几个办法,各有利弊:

一、业主大会授权业委会直接组织人员管理。

就是说,业委会主任、副主任及各个委员,分工明确,各抓一滩。这种方式适合那些规模小,户数少,配套设施简单的小型社区。

二、业主大会授权业委会注册一个“物业公司”(或劳务服务公司),以公司名义运作,把各类具体事务外包于专业公司。

三、外聘物业职业经理人。

即由该经理人负责组织专业化团队,对小区实施综合管理,该经理人向业委会负责。


各类困难和弊端:

一、目前相关法规对于业主自治缺乏明确的规范和细致的规定,致使所谓的各类小区自治一旦出现问题,相关部门无法可依,难以进行及时的疏导及有效的监督监管。

二、不管采用哪种方式自治,都需要一个高效运作,规范运转的业委会;要大公无私,不能中饱私囊;要精通业务,不能尸位素餐;要公正透明,不能暗箱操作;说实话,这样的业委会凤毛麟角!

三、业委会注册成立物业公司,这个事情有争议;因为业委会是公益性的自治组织,而公司是经营性的企业,二者是矛盾的;

而如果不以公司方式运作,对外雇佣、聘用人员以及其他专业公司时,很难操作;例如你怎么出具发票,一旦违约及有其他法律问题时,用什么财产对外承担责任等等,这些都是争议点。


海风116067626


有多少小区黑恶物业赶不走,打不走!

因为物业就是无本万利,他们都是把活外包,坐收保护费的!你觉得会有人需要比爷爷还难伺候的物业?会需要物业动不动断你水电,堵你锁眼,划你骑车,电话恐吓!


正义前


过去的居民区没有物业,比现在和谐多了,治安有派出所,卫生有环卫,绿化有园林,修房子有房管站,挺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