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曝光台】最新一期老“lai”曝光,有没有你认识的

因下列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之规定,现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


(一)


被执行人陈建云,男,1967年12月出生,住丽水市莲都区老竹镇溪南路。

陈建云应归还刘某某款项42万余元及利息,莲都区人民法院已立案执行,至今陈建云未履行完毕。


(二)


被执行人刘映波,男,1992年3月出生,住丽水市莲都区仙渡乡南源村。

刘映波应归还张某款项27.62万元及利息,莲都区人民法院已立案执行,至今刘映波未履行完毕。


(三)


被执行人黄伟来,男,1977年5月出生,汉族,住丽水市莲都区碧湖镇大吴山村大吴新塘源村。

黄伟来应归还叶某某人民币30万元及利息, 莲都区人民法院已立案执行,至今黄伟来未履行完毕。


(四)


被执行人孙育来,男,1963年1月出生,汉族, 住丽水市莲都区太保庙弄。

孙育来应归还丽水市莲都区万兴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70万元及利息, 莲都区人民法院已立案执行,至今孙育来未履行完毕。


(五)


被执行人陈荣贵,男,1978年2月出生,汉族,住庆元县五大堡乡西川村。

陈荣贵应归还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水莲都支行人民币20.2056万元及利息, 莲都区人民法院已立案执行,至今陈荣贵未履行完毕。


(六)


被执行人潘海,男,1986年1月出生,汉族,住景宁畲族自治县金钟乡陶周村。

潘海应归还戴某某人民币6.2万元及利息, 莲都区人民法院已立案执行,至今潘海未履行完毕。


(七)


被执行人陈贤飞,男,1993年11月出生,汉族,住云和县云和镇解放街。

陈贤飞应归还吕某某人民币30万元及利息, 莲都区人民法院已立案执行,至今陈贤飞未履行完毕。


(八)


被执行人傅胜乐,男,1975年7月出生,汉族,住丽水市金苑新村32幢。

傅胜乐应归还王某某、金某某人民币20万元及利息,莲都区人民法院已立案执行,至今傅胜乐未履行完毕。


(九)


被执行人刘少伟,男,1969年6月出生,汉族,住丽水市莲都区中山街。

刘少伟应归还周某某款项258.3万元及利息,莲都区人民法院已立案执行,至今刘少伟未履行完毕。


(十)


被执行人池良军,男,1970年5月出生,汉族,住杭州市余杭区良渚街道亲亲家园锁澜坊。

被执行人池良军应归还杨某某款项171.3万元及利息,莲都区人民法院已立案执行,至今池良军未履行完毕。


(十一)


被执行人梁益丰,男,1968年8月出生,汉族,住丽水市莲都区老竹畲族镇梁村。

梁益丰应归还陈某款项10万元及利息,莲都区人民法院立案执行,至今梁益丰未履行完毕。


(十二)


被执行人雷水生,男,1958年6月出生,畲族,住丽水市莲都区丽新畲族乡上塘畈黄家弄村。

被执行人雷水生应归还蓝某某款项4.19万元,莲都区人民法院已立案执行,至今雷水生未履行完毕。


(十三)


被执行人兰专德,男,1971年11月出生,汉族,住丽水市莲都区东苑小区2幢。

兰专德应归还奚某某款项246.93万元及利息,莲都区人民法院已立案执行,至今兰专德未履行完毕。


(十四)


被执行人叶正发,男,1980年4月出生,汉族,住丽水市莲都区碧湖镇堰头村。

叶正发应归还黄某某款项37.09万元及利息,莲都区人民法院已立案执行,至今叶正发未履行完毕。


(十五)


被执行人刘荣伟,男,1986年11月出生,汉族,住松阳县板桥畲族乡高山村。

被执行人王玉红,女,1992年10月出生,汉族,住松阳县板桥畲族乡高山村。

刘荣伟、王玉红应归还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水分行款项9.5万元及利息,莲都区人民法院已立案执行,至今刘荣伟、王玉红未履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