刽子手听到“刀下留人”后为何会停手?看这13个字,换成谁都要停

文|武品文史

《岳飞传》里有这么一幕:岳飞被张邦昌以假圣旨骗到皇宫,串通藕香娘娘,蛊惑宋高宗,欲以刺客罪名将岳飞处死。

岳飞已经被绑在木桩上,眼看就要被斩首。

此时岳飞随地将张宝冲了进来大喊:刀下留人!”,刽子手果然放下了大刀,没有行刑。

看到这,我心里不禁犯嘀咕:难道张宝的话,就这么厉害,比圣旨还有用?

于是,我特地去查了北宋的律法,才知道原因,不是张宝的话比圣旨厉害,而是北宋确实有这样的法律规定。

根据《宋建隆重详定刑统》的记载:

“凡死囚临刑叫冤者,再勘问陈奏”

也就是说,死囚临刑前如有叫冤者,可以押后重审。

而这项比较人性化的政策还是宋太宗规定的。

宋太宗是赵匡胤的弟弟,因为几次伐辽,不仅无功而返,他还差点被俘,心里有了阴影,导致他失去了锐气,才转而重文。

再加上宋太宗称帝的经历有些特殊,让他更加忌惮武将。

不重用武将,自然就需要有严格完善的律法来管理国家,不然,国家岂不乱套?

宋太宗时期,完善了一系列的“祖宗家法”,尤其是在刑狱方面,他也非常关注。他还曾亲自处理过一些案件,以给老百姓清白。

比如下面说的这个虐待长辈的冤案,尽管被告人已经被判处死刑,但经过宋太宗的关注后,最终为其洗刷冤屈。

寡妇刘氏和继子王元吉一家生活在一起,因为和王元吉的老婆相处不和,再加上继子偏袒儿媳妇,刘氏心中颇为不满,于是,刘氏就去了开封府状告继子虐待自己。

在古代,虐待长辈是很大的罪名,很有可能会被判死刑。

官府立即就把王元吉抓了,通过用刑迫认罪状。

后来,刘氏不幸去世了,王元吉也多次喊冤,于是官府又把这个案子提审了一遍。

当宋太宗无意间翻到这个案宗的时候,他发现了此案的诸多疑点,就下令重新审理调查此案,而最后调查结果,证明了王元吉虽然偏袒自己的妻子,但也没有到虐待刘氏的地步,所以也就洗刷了王元吉的冤屈,释放他回家了。

可见,宋朝的法律有严格的一面,也有其人性化的一面。

只可惜宋太宗后期非常刻薄,总是怀疑身边的人要夺自己的皇权,前前后后逼死了自己两个侄子,唯一的亲弟弟,还逼疯了文武双全的太子,由此,奠定了宋朝“积贫积弱”的局面,被金灭国似乎也成了早晚的事情。

参考资料:《宋史》、《宋建隆重详定刑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