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窮人娶不起老婆怎麼辦?靠著坑女人的陋習,照樣延續香火

從古至今,中國都是一個男多女少的國家,不管在哪個朝代,剩男都會比較多。尤其是現代,很多家境貧窮的小夥子,都會因為娶不起媳婦,只能打光棍。相信很多人和我一樣,非常好奇古代窮人娶不起老婆,怎麼辦?其實,古代人靠著”坑女人“的陋習,照樣延續香火。

男女比例失調,窮人只能打光棍,古代男人可以三妻四妾,沒錢的男人更難找到媳婦。在這樣的情況下,當時產生了一種非常沒人性的制度,那就是——典妻。古代的女人沒有話語權,她們除了操持家務以外,還會被男人當做賺錢工具,沒有任何自由。

典妻,這個詞的意思是,把自己的老婆典當出去,租給那些家裡太窮,娶不起老婆的人。這類人很窮,家裡根本拿不出什麼值錢東西,租一次老婆,往往是用家裡的一壺酒,一把刀來換。女人沒有任何機會拒絕,就被毫無人性的丈夫“租”了出去。

那些被當出去的女子非常可憐,她們先是住進對方家裡,然後必須替這家完成“繁衍後代”的任務。到了約定的時間,如果女人沒有延續好香火,她們就不能回到自己原來的家。好不容易替這家生下孩子,說不準下一次典當就來了。

這樣的陋習最早出現於西漢,到了清朝,則被髮展成了習俗。太平天國期間,普通百姓非常困苦,中國出現了大量饑民,這些人四處逃荒,吃不起飯,更加娶不起媳婦。對於這批男光棍而言,典妻成了最容易延續香火的方式,沒有人在乎,這個陋習有多坑女人。

當時的每個人都很窮,大家置換時所用的物品也都非常便宜,男人和男人很開心,女人卻受盡折磨。可她們無力反抗,她們不忍心看到丈夫孩子被餓死,她們為了一點點食物,只能順從家人,去給一個陌生男人生孩子。

在這場交易裡,年齡越小,長相越好的女人越值錢。每一次典妻的期限是3~5年,在約定的期限內,女人不允許回家,哪怕是看望自己的孩子。一旦回去,整場交易直接作廢,當時約定的錢財也就拿不到了。

那個時代的女人很可憐,兩邊都是自己的骨肉,卻因為一個小小的物品,直接成了陌生人的生育機器。更加離譜的是,賣她們的人就是原配丈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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