偏遠地區的“典妻”陋習,窮人租老婆生孩子,契約內容讓女人為難

參考資料:《中國曆朝通俗演義》

《夷堅志》《清稗類鈔》 《資治通鑑》

在中國古代封建社會時期,產生了很多的陋習,這些陋習之中,大多數有一個共同特點,那就是對古代女性並不友好,這與古代女性的社會低有直接關係。

偏遠地區的“典妻”陋習,窮人租老婆生孩子,契約內容讓女人為難

▲民國時期的“典妻”契約

在古代,有一些家境殷實的人,因為自己的妻子一直無法生育,他們就開始動了歪心思,以“不孝有三,無後為大”為緣由,進行“典妻”陋習。這些人一般會找到一些貧困得吃不上飯的家庭,因為只有這樣的家庭,男主人才會為了錢,將自己的妻子典當出去。有錢人付錢給窮困的人,然後簽訂契約,契約之上一般都會寫明典當金額、典當時間,還有更過分的要求,就是在典當期間女人必須配合生子,回到原來的家庭與丈夫同居不可以,甚至看一眼自己的親生孩子也不行。契約日內容讓女人非常為難,畢竟親生骨肉分離,哪一個女人都不願如此,但是一旦簽訂就要遵守,相當於一個有時限的賣身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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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典質妻子, 衣不蔽體 , 侮日求乞得百錢,僅能菜粥度日。”

這是在《夷堅志》中對典妻比較直接的記載,從這裡我們也可以看到南宋當時窮人的情況,為了度日,捨棄妻子,最終方才可以“菜粥度日”。

被典當的妻子到了新家之後,雖然是暫時的“典當”,未來還要回到原來家庭,但也並非絕對,因為典當來的“妻子”一般都是要承擔新家的生育責任,所以有肌膚之親,如此一來二去,日久生情之後,到了典當的期限,有的女人竟然有了不捨得,於是就出現了有錢人再給一些錢給原家庭,從此他們夫妻再無瓜葛,也不再是夫妻關係,解除了典當關係後,女人一般順其自然的稱為小妾,或者婢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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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此之外,還有許多複雜的糾葛產生,例如典主貪戀婦人的姿色,想買斷關係,但是原來的丈夫不同意,因此而發生的械鬥或者命案,也時有發生。反之,婦人貪戀典主的財富和殷實的生活,過了幾年好日子之後,不願意被“打回原形”,就想放棄原有丈夫,這也不在少數。所以,在古代“典妻”陋俗的基礎上,衍生出來的許多麻煩,已經成為了一種普遍現象。

在元朝的時候,這種“典妻”盛行於世,面對如此不堪的陋俗,當時的浙東海右道 副使王朝非常不理解,為什麼如此陋俗竟然風行至此呢?帶著這樣的想法,他寫了一份請牒上請朝廷,王朝提出了自己的想法和建議,他認為,“典妻”陋俗對百姓生活產生巨大的危害,威脅了社會安全和穩定,應當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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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妻既入 典僱之家, 公然得為夫 婦, 或 為 脾妾, 往往 又 有所 出, 三 年五 年 限期滿之 日, 雖 日歸還 本主, 或典主貪愛婦之姿色, 再 舍銀財 ; 或婦人 戀慕 主之 豐足, 棄嫌夫主, 久 則相戀 , 其勢不 得 不然 也。 輕則 添財再典, 甚則偕 以 逃亡 , 或 有情不 能相 舍, 因而 殺傷 人命者之。 ”

在王朝上請之後,朝廷對此做了禁止。其實歷朝歷代對這樣的“典妻”陋俗一直都是禁止的態度,也有明文規定,卻效果不佳,在偏遠地區,皇權不及的地方,依然是屢禁不止。

到了清朝和民國這段時期,典妻陋俗不禁沒絕,反而更加猖獗起來了。原來還是有錢人找人“典妻”生子。到了清朝的時候,很多窮人娶不上媳婦兒了,他們也開始存錢,依靠“典妻”來繁育後代。區域也從原來的南方,發展到了北方,成為了大範圍的一種陋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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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 子妻亡 , 無力續妻 , 或妻久不 育 , 常在 外 別謀一妻, 訂 立契 約, 限以 歲月 時期, 久者稱 ‘典妻, ,暫 者稱 ‘租妻夕 , 期 至則 各離。 所生 子女則 歸男子 , 其被租典 之婦 , 大抵為鋪, 亦有 因家貧夫存, 而 出典, 出租者。 ” ——《 清稗類鈔》

清朝時的除了“典妻”外,還有“租妻”,本質都差不多,只是時間長短不一樣。出租者一般都是寡婦,或者窮人的媳婦兒,這裡出現了一個奇怪的現象,娶不到媳婦的窮人是典主,養不起媳婦的也是窮人,基本上成為了窮人與窮人直接的典當關係,與最早期的“典妻”,富人做典主的情況已經發生了很大變化。

其實到80年代,依然有這樣的案例。在浙江省寧海縣鳳譚公社鳳譚大隊就曾經發生過“借婦生子”的事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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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的一位姓仇的人,就是以“不孝有三,無後為大”為理由,做了比較過分的事情,讓自己的妻子去給自己當“媒人”,找同村的一位寡婦,簽訂了“借婦生子”的契約。令人感覺匪夷所思的是,仇某還為這件事兒擺下了宴席,招待了村裡的人一同賀喜,搞的和新婚似的。在這件事中仇某的妻子被傷透了心,甚至尋死抗爭,可以沒用。

不過,新中國可不是什麼古代清朝,這樣的陋習自然是觸犯了法律,最終仇某因為重婚罪鋃鐺入獄。“典妻”陋習的禁絕,也正是因為我國法律的健全,最根本的原因還是隨著我國高速發展,女性地位逐漸提升,這樣的事情自然也就不再發生了,正如毛主席提出的那句口號“婦女能頂半邊天”,現在看來,他老人家真是高瞻遠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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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的歷史悠悠5000年,在歷朝歷代中發生了許多不可思議的事情,瞭解這些歷史文化,從歷史中學古鑑今,對我們人生大有裨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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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套書是一部通俗歷史鉅著,共一千餘回,上起秦始皇,下至民國九年(1920年),共記述了兩千多年的歷史,六百多萬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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