祭祖扫墓须守法 违反必拘 已有4人被处理!

为确保清明期间祭扫活动安全文明和谐有序,有效预防和遏制森林火灾事故,陆丰公安加大查处力度,依法严惩祭祖扫墓违反有关规定的违法犯罪行为。日前,已有4名违法人员被处理。

严查山火案件

1.

点燃香烛过失引发山火

3月29日下午,金厢镇望尧村“鸭母堀埔”山地发生一起山火案件,金厢边防派出所经调查发现,该起山火的发生,是违法嫌疑人吴某洲(男,59岁,陆丰东海人)在祭祖扫墓期间,点燃香烛所引发。目前,违法人员吴某洲已被作出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2.

燃烧纸钱引发山火

3月31日下午,内湖镇三陂山发现一起山火案件,内湖派出所经调查发现,三陂村村民郭某椰(女,28岁)在祭祖扫墓时,因燃烧银纸引发草地着火。目前,违法人员郭某椰已被依法作出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严惩阻碍执法

母子两人阻碍执法被拘

3月31日上午,上英镇禾路村村民蔡某叶(女,63岁)、林某沛(男,43岁)母子等人携带纸钱等易燃易爆物品准备上山祭祖,在经过上英村路口检查点时,不听执勤人员劝告,公然辱骂阻挠,并抢回被收缴纸钱等物品,继续上山祭祖。

案件发生后,上英派出所迅速处置,并将违法嫌疑人蔡某叶母子带回公安机关调查。目前,违法人员蔡某叶母子2人已分别被依法作出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

清明期间,是森林高发火险期,公安机关呼吁广大人民群众,请严格遵守清明期间安全文明祭扫的有关规定,坚持绿色文明祭祀,共同践行“文明祭扫 绿色清明”新理念。

公安机关重申,对违反相关规定,引发山火、打架斗殴、阻碍执法等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从严打击,顶格处理。

由指挥中心公共关系股编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