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区建置沿革

东营区域历史悠久,早在4000年已即有人类在此繁衍生息。殷为薄姑国领地。周为齐地。秦属齐郡,西汉属千乘郡琅槐县、湿沃县,东汉属乐安国博昌县、湿沃县,三国时属魏国齐郡,西晋属广饶县、湿沃县,南北朝时属乐安郡广饶县、湿沃县,唐宋时属渤海郡千乘县、蒲台县,元明清三朝境域东部属乐安县、西部属蒲台、博兴县。民国年间,为广饶、蒲台、博兴三县交界之地。1940年后,境域属抗日民主政府清河区行政专员公署。解放战争时期,境域属广饶县、蒲台县,隶属渤海区清河专署。建国初,境域隶属未变。1950年,隶属惠民专区。1958年实行人民公社化,境域属广饶县,隶属淄博专区。1961年1月境域复隶属惠民专区。至建区前,境域隶属未变。1982年11月10日,国务院以[82]国函字249号文件批准设置东营市东营区、牛庄区。1984年1月12日,东营、牛庄两区同时建立,是为东营区行政建制之始。1987年7月2日东营、牛庄两区合并为东营区。建市后,选定沙营以东总面积约100公里的地区作为东营市中心城,称“东城”,市委,市政府设在东城。胜利油田机关所在的矿区城镇相应称“西城”,东城距西城15公里。区委、区政府驻东城、西城之间东营区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