趣话煤炭(十四):中国第一位“煤老板”出现西汉时期的河南宜阳

我的家乡在山西省阳泉市,说起山西,很多人首先会想到煤炭,除了煤炭就是煤老板。曾几何时,煤老板,这是一个全中国最能体现暴富奇迹的群体,风光无限,挥金如土,山西煤老板一度成为了"土豪"的代名词。

你也许想不到,中国历史上第一位有据可查的煤老板不是出现在山西,而是在河南,那么,他是谁呢?

《史记》记载:窦广国等百余人为"其主"进山挖煤

我国历史文献中有关煤炭开采的最早文字记载,见于司马迁《史记》记载的西汉时期河南宜阳煤窑发生的一次冒顶事故。

《史记·外戚世家》载:约在公元前179年后不久,西汉文帝刘恒立窦氏为后。窦氏家境贫寒,其弟窦广国(字少君)四、五岁时,被人掠去卖掉,他家中一直不知他被卖在何处。几年当中,窦广国先后被转卖了十来家,

最后,窦广国被卖到宜阳一大户人家,为主人"入山作炭",即进山挖煤。一次天冷,窦广国和一百余采炭人躺在窑下休息,因"岸崩",即发生冒顶事故,除窦广国一人外侥幸逃脱外,其余全部被压死。

后来窦广国去了长安,与姐姐窦皇后相认,演绎出了一段"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昔日采煤奴,今朝国舅爷"的千古传奇。

窦广国当上国舅爷之后,始终"不敢以富贵骄人"。他身为外戚,却从不参与政事,对于财富和权力也没有非分之想,并且听从周勃、灌婴等重臣建议,与学高德厚之人比邻而居,借以不断提高自己的学识和品行修养,受到了朝野上下普遍赞誉,后被汉景帝封为章武侯,

关于窦广国在宜阳炭窑遇险的故事,东汉班固(公元32~92年)《汉书·外戚传》和与班固同一时期的王充《论衡》中都有记载,所叙内容与司马迁《史记》大同小异。

史书所述宜阳,即今天的河南省宜阳县,窦广国所入之山,就在今天河南义煤集团义络煤业公司(原名宜洛煤矿)矿区内,从这个意义上来说,窦广国不仅算是义煤集团有文字记载的第一位矿工,也可以算是我国古代有记载姓名的第一位矿工了。

考古证明:早在汉代,煤炭就普遍应用于生产和生活各个方面

河南地区素有"千载煤州"之称,煤矿开采历史十分悠久。据相关历史文献记载,早在西汉时期,无论是在百姓的日常生活,还是在冶金烧窑等手工业领域,煤炭都得到了较为广泛的应用。

1955年,中国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在洛阳汉河南县城东区的生活遗址中,发现东汉333号和335号灰坑中有煤和煤渣,以及盆、罐、刀等生活用品。这两个灰坑都在房基和粮仓附近,反映出洛阳地区不晚于东汉就已经将煤炭作为生活燃料。

同时,在该生活遗址中,还发现两个东汉粮仓底部有煤和煤渣。在1960至1961年发掘的河南新密打虎亭汉墓中,发现墓室地砖下铺有一米厚的煤加木炭。在新密后士郭汉墓群中,也有同样见及,这说明当时的人们已经发现,煤炭具有干燥、防潮、隔水之功效,并将其用之于日常生活中。

手工业方面,煤炭在高耗能的冶铸、烧窑等领域都得到了较为广泛的利用。1979年洛阳市博物馆在黄河北岸洛阳市吉利工区的一座西汉中晚期墓葬的发掘中,发现有内外壁均烧流的炼铁 坩埚11个,并附着熔炼后残剩的铁块、煤块和炼渣、煤渣,说明当时是直接用煤作为冶铸铁的加热燃料。

河南铁生沟冶铁遗址以煤冶铁遗迹(资料图片)

此外,在巩县铁生沟遗址、郑州古荥镇遗址、南阳瓦房庄遗址、温县招贤村遗址中都发现有大量的原煤块、煤饼、煤渣、与铁块烧结在一起的原煤,以及多座炼炉、熔炉、锻炉,这些发现都证明了我国在西汉时期就把煤作为冶铁燃料。

烧窑方面,煤炭利用更为普遍。上世纪80年代,在对洛阳市老城东北2公里处的两座东汉后期砖瓦窑遗址,和汉魏洛阳古城3座东汉砖瓦窑遗址的发掘中,都发现窑炉留有煤燃烧后的煤渣和炭屑,遗址的堆集物中也发现有煤渣炭灰,而且在窑址附近的同时期灰坑堆积中也都发现有许多煤渣,这表明此窑址群有可能都是以煤为燃料的,而且用煤量甚大

郑州古荥汉代冶铁遗址 生铁块

此外,河南偃师翟镇乡东汉时期窑址,汉河南县(治所在今洛阳市西郊)渡河东岸的汉代陶窑遗址等,在火膛中皆发现有大量的煤渣堆积。

基本推断:历史上第一位"煤老板"就是窦广国的主人

窦广国等百余人入山采煤,一个煤洞可容百余人睡觉,足见当时采煤规模之大。

汉代宜阳出现百余人的采煤队伍,必然对应有相应的社会需求。如上所述,在汉代,洛阳及周边地区已经较为普遍利用煤炭,且煤炭用于日常生活和冶金、窑业等手工业生产绝非短期行为,已实现了规模化利用。

晋陆云在《与兄平原君书》中记载,曹操在邺都(今河北省临漳县)冰井台"藏石墨数十万斤",这也从侧面证明了《史记》所载"百余人进山作炭"的开采规模,与"藏石墨数十万斤"之开采能力是相符的。

据有关专家推断,当时煤窑人均日生产能力大概在100公斤左右,百余人的采煤队伍,一天的产量应在10000斤左右,这样开采规模,在那个时代是非常大的。

那么窦广国的主人如此大规模采挖煤炭,其目的是为了什么呢?

如果仅为家庭日常所需,根本用不着如此兴师动众;如果是供自营手工业生产,在汉代"盐铁官营"的情况下,"其主"作为普普通通的平民阶层,拥有每天万余斤的煤炭消耗量的手工业作坊,可能性也不是很大。

那么,这种行为无疑是为了商业利益,也就是说,窦广国的主人派出百余人进山开采煤炭,目的就是为了把开采出的煤炭加以贩卖牟利。因此,"其主"应是当时比较大的煤炭商人。因为窦广国的缘故,这位在历史上没有留下姓名的煤炭商人,却有幸在史册上留下了记载,成为中国历史上第一位有据可查的"煤老板"。

学术依据:从汉代社会发展实际来看,煤炭商品化的可能性则是完全存在的

有需求,就会有市场;有市场,就会有利益。追逐利益的最大化,这是商人的本能。

薪柴、木炭、油脂和煤炭,一直是古代最重要能源。据史料记载表明,早在汉代,这些能源均已商品化,成为社会生产、生活所需的重要燃料。

薪柴,早在先秦时期已成为商品。《管子·轻重甲第八十》载:"今北泽烧,莫之续,则是农夫得居装而卖其薪荛,一束十倍。"大意是:现在北部草泽起火,柴草无以为继,这样,农夫从容装车出卖薪柴,一捆柴草可以价高十倍。这段记载,反映了当时薪柴价格已随供需关系而波动。

到了汉代,以"采薪为业",即专营木炭生产、从事能源生产贩卖的专业人户已大量出现。孔灵符《会稽记》载:"汉太尉郑弘,少贫贱,以采薪为业。"《汉书·朱买臣传》记载:"(朱买臣)家贫,好读书,不治产业,常艾薪樵,卖以给食,担束薪,行且诵书。"

油脂贩卖,在汉代一直是重要行业。《史记·货殖列传》记:"贩脂,辱处也,而雍伯千金。"《汉书·食货志》也载:"翁伯以贩脂而倾县邑"。汉代重农轻商,贩卖油脂被认为是"辱处",地位低下,但雍伯据此富甲一方,则充分说明油脂产业较大的社会需求和较高的商品化程度。

据确切的史料记载,早在汉代,煤炭已经商品化。西汉三辅人所撰《计然万物录》卷下云:"石墨出三辅,上石价六十",又《范予·计然书》器用类载:"墨出三辅,上价六十,中三十,下十",此处的"石墨",即为煤炭。

用煤炭制墨,在汉代是非常盛行的。宋人晁贯之《墨经·松》曰:"古用松烟、石墨二种,石墨自晋魏以后无闻,松烟之制尚矣。"明代杨慎《丹铅总录》卷二《地理类·石墨》载:"古者漆书之后,皆用石墨以书。"

在商品经济较大发展,薪柴、木炭、油脂、制墨所用煤炭等主要燃料都已商品化的汉代,广泛应用于冶金、烧窑、日常生活等领域的高品质燃料煤炭,毫无疑问也完全实现了商品化。

郑州古荥汉代冶铁遗址 炼铁炉想象复原(资料图片)

因此,《史记》所载百余人的采煤活动,极大可能是一种商业行为。煤炭成为商品,实现了商品化,标志着在汉代,煤炭产供销链基本形成。至此,我国古代煤炭利用由自采自用的原始阶段,进入了产业化发展的新阶段。汉代,成为了我国历史上煤炭开采利用的第一个高峰。(张文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