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甘肅網 甘肅法制報訊(記者
《意見》指出,全省檢察機關民事檢察部門辦理涉疫情民事檢察案件,要在考量涉疫情民事案件特殊社會背景的同時,堅持“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不任意突破法律規定。辦理案件以網上受理、郵寄材料、電話詢問等便捷方式進行,保障當事人依法行使申請監督權;要注重依法監督與及時救濟相結合,保障受疫情影響弱勢群體的利益,並加強以案普法,引導群眾依法辦事、科學認識、理性應對,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來解決問題,維護良好的社會生活生產秩序。
《意見》要求,全省檢察機關要深入瞭解民營企業司法需求,主動宣傳涉疫合同履行、勞動關係、知識產權保護等民商事法律政策;加強與工商聯、人社部門、勞動仲裁機構的聯繫協作,協調促成企業與職工採取調整薪酬、輪崗輪休、調整工時、達成協議等方式解決勞動爭議,保障民營企業合法權益,司法助力弱小企業渡過難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