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0 把长颈鹿当成“麒麟”,明朝盛世图景的另类展示

永乐十二年(1414)农历九月,刚刚亲征漠北凯旋而归的明成祖朱棣接到奏报:榜葛刺国(现孟加拉国)奉表来贺,进贡“麒麟”及名马万物。对于榜葛剌国这次进献“麒麟”,朱棣虽然表面上一副淡定不在意的样子,但是当他亲眼看到这只“麒麟”神兽时,却龙心大悦,立刻命令翰林院大臣沈度写了一篇《瑞应麒麟颂并序》记录这件事情,并让宫廷画师画下了当时进献“麒麟”的情景,即为《瑞应麒麟图》。

明人创作的《瑞应麒麟图》

麒麟是中国古代传说中的神兽,榜葛刺国这次进献的其实是当时明代人从来没有见过的长颈鹿,因其形貌特征有点像传说中的麒麟,而在明朝廷上下引起轰动。从此,紫禁城内饲养有诸多珍奇异兽的“野生动物园”内又多了一个物种,明朝的对外交往史上则多了一个政治文化的象征。

天子喜迎“麒麟”

“麒麟”是中国古人幻想出来的一种独角神兽,按照《尔雅》的记述,麟的形状类似鹿或獐,独角,全身生鳞甲,尾象牛。这是以天然的鹿为原型衍化而来的神奇动物,具有趋吉避凶的含义,被尊为“仁兽”、“瑞兽”。在中国历史上,麒麟的形象是在不断变化的。在明代以前, 麒麟已经形成了如今我们看到的集狮头、鹿角、虎眼、麋身、龙鳞、牛尾于一体的“神兽” 形象。

中国古代常把“麟体信厚,凤知治乱,龟兆吉凶,龙能变化”的麟、凤、龟、龙四兽并称,号为“四灵”,而麟又居“四灵”之首。灵兽的出现,往往是与盛世联系在一起,所谓有王者则至,无王者则不至。

《春秋》哀公十四年:“春,西狩获麟”,射杀麒麟被视为是周王室将亡的预兆。麒麟在明清时期也是武官一品官服饰的标识,寓意“天下平易,则麒麟至也”。

传说中的“麒麟”

由于麒麟是传说中的“祥瑞神兽”,再加上明成祖当时刚刚亲征漠北蒙古,大胜而归,“麒麟”的到来为明成祖的统治披上了神圣的光环。

永乐十三年,正在进行第四次下西洋活动的郑和船队西进波斯湾,绕过阿拉伯半岛,首次到访了长颈鹿的原产地非洲东部肯尼亚的马林迪( 明代称“麻林国”),回国的时候带回了麻林国使臣向明朝进献的一对“麒麟”神兽。

根据当时郑和船队随行翻译官马欢在其所著《瀛涯胜览》一书中的描述,“麒麟前两足髙九尺馀,后两足约髙六尺,长颈,抬头颈髙丈六尺,首昂后低,人莫能骑。头生二短肉角,在耳边。牛尾鹿身,蹄有三跆,匾口,食粟豆面饼”,可以看出,麻林国这次进贡的“麒麟”,依然是非洲当地特产动物——长颈鹿。

对于这一次“麒麟”的到来,明朝廷同样高规格出迎。明成祖亲临南京明故宫的奉天门迎接,《明史》中记载:“麻林与诸蕃使者以(麒)麟及天马(斑马)、神鹿(直角羚羊)诸物进,帝御奉天门受之,百僚稽首称贺。”

明成祖朱棣

就连一向反对“郑和下西洋”的大臣夏原吉也撰写了《麒麟赋》道贺:“永乐十二年秋,榜葛剌国来朝,献麒麟。今年秋麻林国复以麒麟来献,其形色与古之传记所载及前所献者无异。臣闻麒麟瑞物也,中国有圣人则至……今几岁之间而兹瑞再至,则圣德之隆,天眷之至,实前古未之有也。”

大明天子喜欢“麒麟”的消息随着郑和的船队传了出去,在郑和第五、第六、第七次下西洋归来的路上,忽鲁漠斯(今伊朗荷姆兹)、阿丹(亚丁)、天方国(阿拉伯)分别跟随船队进贡“麒麟”。据考证,明朝有史可查的“麒麟贡”共有七次,每次都与郑和下西洋的航海活动有着直接或间接的关系。

郑和铜像

宣示物灵政治

法国学者阿里·玛扎海里在《丝绸之路:中国—波斯文化交流史》一书中提到,明朝经常有携带“奇兽”的使臣到访,而明朝皇帝怀有极大的兴趣接受这些笨重的贡物,甚至在紫禁城建立了一个辽阔的万牲园,饲养各国进贡的珍奇异兽。

对明朝统治者来说,这样做的目的,就是通过让大臣和平民观赏异域进贡的奇兽,将个体对于自然界动物秩序的感受融入到对于政治权威的认同感和敬畏感中。

“麒麟”这类传说中的“神兽”虽然是以自然动物为基础的,但大多具有某种超自然的“德性”,往往与政治统治相关联,且在明朝人的政治生活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可以称之为“物灵政治”。即使长颈鹿原本并非“麒麟”的原型,但是明代统治者赋予长颈鹿“麒麟”之名,使之成为明朝“物灵政治”的基础之一。

不属于明朝藩属国的忽鲁谟斯、阿丹、天方国,原本没有必要通过贡物来确立自己的统治,但基于国家利益的多重考虑,将长颈鹿作为一种外交符号,充当本国与中国之间的润滑剂,而明朝政府则通过“麒麟”这一特殊的文化象征,与不少亚非国家寻找彼此共同的利益和文化上的契合点。当然,明朝皇帝也希望借助远方诸国的献贡,宣示仁君与瑞兽之间的物灵政治,强化明朝的统治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