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后门”,是指用托人情、行贿等不正当的手段,通过内部关系以达到某种目的。南宋学者罗大经《鹤林玉露》说:“今若直前,万一蹉跌,退将安托?要须留后门,则庶几进退有据。”此处的“留后门”指的是办事应留有退路,否则万一遇到挫折,就没有退路了。可见并没什么贬义。“走后门”原为褒义,典故与包公有关。传说包公上任开封府尹后,很久没有百姓来告状。后来,他偶然发现其原因:官府大门守卫森严,守门官吏还要索要贿赂才让人进门,这就是所谓“衙门朝南开,有理没钱莫进来”。包公处罚了守门官吏,并决定打开后门,让百姓随意出入告状。由此衍生了“方便之门”和“走后门”两个说法,但“走后门”的意义后来发生了重大变更,不再是原来的好事了。“走后门”一词的现代意思据说来源于宋代的一幕宫廷剧。洪迈《夷坚志》中记载了《优伶箴戏》这幕宫廷剧的故事。相传宋徽宗继位之后,重用蔡京为相。宋哲宗时期的官吏遭到了蔡京的极力排挤和打击,激起了人们强烈的不满。
艺人们就利用朝廷宴会的机会,用喜闻乐见的方式讽刺了蔡京等人的行为:一位官员正襟危坐于案堂之上,正在处理公务。他勒令一个哲宗年间出家的和尚还俗,又下令将一个哲宗年间出家的道士的道袍脱下来,令其还俗。正在此时,一个下属上前请奏说:“如何处置当今国库发下的旧朝一千贯俸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