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 通告

为积极应对疫情变化,突出防控工作重点,现就两区于2月4日发布的《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联合通告》中的有关事项调整如下:

一、对所有来自重点地区的人员,一律劝返。不能劝返的一律采取集中隔离14天留观措施。

二、优化交通管制。自2020年2月11日零时起,经过全区各交通卡口(高速、国省道、县道、乡道及村道)的运输应急物资、防疫物资、生产生活物资的各类货车车辆,按要求经防疫检查符合条件后予以放行。市域内其他车辆及人员经防疫检查后予以放行。

三、方便居民出行。提倡居民群众少外出、不集聚、讲卫生、戴口罩。“红事”停办,“白事”简办。尽量方便居民出行,村居(社区)门口以测量体温、登记身份信息为主,重点加强新增外来人员管理,但对本市人员、在本市连续居住14天以上的市外人员、已解除医学观察且未出市人员不得阻拦。

四、便利居民生活。电影院、KTV、图书馆、博物馆等公共场所仍然关闭,但对销售蔬菜、粮油、肉蛋奶等居民生活必需品的连锁门店、便利店等经营场所在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后可适度有序开放。

五、减少市外出行。提倡本区居民不要前往疫情严重的地区,如确需前往的须向所在村(社区)报告备案。凡从市域外来湖返湖的人员,要第一时间向所在村(社区)报告,并采取14天居家医学观察。凡隐瞒不报并对疫情防控造成严重影响的,一律追究法律责任。

其他事项仍按《联合通告》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