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微信群發佈疫情謠言一男子被周寧縣公安局教育訓誡

當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牽動著全國人民的心,社會各界紛紛投入抗擊疫情的行動中,但有一些網民在未經核實的情況下,在網絡上發佈、轉發不實信息,造成不良社會影響。近日,周寧1男子就因在微信群中發佈疫情謠言,被周寧縣公安局依法採取教育訓誡。

記者瞭解到,1月30日中午,周寧縣龍潭小區居民江某在微信群“龍潭xxx群”發佈了一張圖片,稱“車牌號晉B8C730這個車剛從武漢回來,車上的人確診了偷跑回來的,大家看到了及時報警,希望大家留意此車牌號,轉發各個群,朋友圈,以免更多人收到傳染。”周寧公安網安大隊民警立即對該消息進行核查,經核實為謠言:此車牌號確實存在,但是該車及車主只在山西大同出現,並沒有出現在湖北武漢和福建省內,更未到過周寧。

鑑於該行為未造成嚴重後果,周寧縣公安局網安大隊民警依法對江某採取教育訓誡。江某對自己將未經核實的疫情信息發佈到微信群內,給群眾造成恐慌表示悔過。周寧縣公安局也希望廣大網友在疫情期間,遵守法律規定,不造謠、不信謠、不傳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