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高利贷后再暴力催债 原阳一涉恶团伙8人被判刑

□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张波张亚林通讯员杨洋

本报讯12月19日,原阳县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张某某等8人涉恶案件进行集中宣判,有力地打击了黑恶势力。

法院审理查明,2018年3月份以来,被告人张某某等8名被告人经常纠集在一起,分别或合伙向他人发放高利贷,之后每天催息。在借款人不能按时归还高利贷本息时,通过用喷漆喷字、锁门、用扩音器吆喝游街、殴打、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等方式暴力催债,逐渐形成以被告人张某某为首要分子的恶势力犯罪集团。

经审理,被告人张某某等8人因犯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诈骗罪、介绍卖淫罪等,分别被原阳县人民法院判处九年至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其中被告人张某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元;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