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改革,林场定为差额事业单位前景怎么样?

用户1643676935988


无论事业单位改革与否,个人都不看好差额事业单位的前景,尤其是具备生产经营性的差额事业单位,在改革进程中,很有可能会转为企业性质。

1、差额事业编定义

地方财政只负责一部分待遇保障,其余部分靠单位自行解决。这类单位普遍都有营业收入,但收入部分难以覆盖单位支出及人员工资福利。

在绝大多数事业单位,差额事业编待遇(工资福利、岗位晋升)是不如全额事业编的。

2、林场这类事业单位改革前景

个人认为,林场改革前景是好是坏主要取决于该林场的职能是倾向于管理维护还是生产经营。

假使这个林场的职责功能定位是保护培育森林资源,提供生态公益服务,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那么这类林场大概率会被归类到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其工作人员差额事业编大概率会变成全额事业编。

假使这个林场的职责功能定位是农产品生产销售、景区园林经营,那么这类林场大概率会被定义成生产经营性事业单位,在事业单位改革过程中会转为企业,自负盈亏。

以上就是我对这题的看法,觉得我说得不错,就请关注、给个赞;有不同意见的,欢迎留言、讨论。我是@事业单位搬砖狗:关注我,带你了解体制内的那些事。

事业单位搬砖狗


按照2015年颁布实施的《国有林场改革方案》规定,国有林场改革实行政事分开、事企分开,除极小部分大型国有林场整合保留之外,各省林业主管部门对辖区内中小型林场进行区域整合,由各级林业主管部门,也就是改革后的自然资源局或林业和草原局(部分县区保留了林业和草原局,市级以上大部也保留了林业和草原局),承担原来国有林场承担的监督管理等行政职能,林业执法职能也由自然资源执法或者林业和草原执法机构承担。

同时,根据承担的保护和培育森林资源等生态公益服务职责,整合成立隶属于林业主管部门(林业和草原局或者自然资源局)管理的事业机构,为全额事业单位,由地方财政统一供给。在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之前成立的差额事业单位,剥离生产经营职能,将公益职能保留新成立全额事业单位,或者划归相应的全额事业单位承担,生产经营职能改企。已经改革为国有企业的林场,实行自主经营,以政府购买服务实现公益林建设和维护职能。

国有林场改革,以保护生态、保障职工生活两大目标为主旨,推动政事分开、事企分开,以地方为主,实现管护分开,以地方政府监管和政府购买服务为主,失去生态林修复和建设,保护森林资源,提供生态服务,建立有利于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有利于改善生态和民生、有利于增强林业发展活力的国有林场管理新体制,推动国有林场维护市场化运作。


公事吧


林场在改革前,为垂直管理单位,有管理人员、执法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工勤人员,同时还有许多聘用的合同制工作人员,以及临时雇佣的临时工。

改革之后,实行管护、管养分开,人员、资产全部移交地方政府。人员根据职能不同、级别不同、专业技术职称不同,分流到原林业部门下属的各个事业机构。管理人员归林业局机关或者事业单位管理岗位,执法部门根据职能归公检法以及农业执法部门,专业技术人员对应在专业技术单位工作。

资产收归国资局,划分不同部门。服务保障类资产,归机关事务管理局,专业技术类设备,归林业、农业相关机构,固定资产收归国有。

国有林场大致改革方向如此。如果去的是改革前的国有林场,情况会好的多。如果去的是改革后的国有林场,那么只是改革时的过渡单位,最终还是要桥归桥,路归路,按照上述改革方向,划分到不同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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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改革后,林场定为差额事业单位,那么各地林场各类型林场恐怕是几家欢喜几家愁了,重新洗牌是趋势。

一、条件好,区位好的锦上添花,这样的林场凭着自已良好森林资源,生态资源,景观资源发展木材加工,生态补偿,生态游游观光以及林下经济等等。它们或走向综合商品材林场或走向生态旅游观光的森林公园等特色林场。反之那些资源少,区位优势不明显,交通条件差的林场则雪上加霜。

二、来头大,根子粗的省管部管林场锦上添花,这些林场上有大帽子簞着,不怕风吹日晒,再加上区位良好(离大城近),基础设施齐全,上边支持力度大,容易发育成康复、疗养、科研等场所。日进斗金并非虚夸。反之那些基层林场,尤其县乡镇管理的林场恐怕是难以为继了。


江郎


我们这改了5年了,还是乱糟糟。跟没改之前一样。


一念之间


改革之后,实行管护、管养分开,人员、资产全部移交地方政府。人员根据职能不同、级别不同、专业技术职称不同,分流到原林业部门下属的各个事业机构。管理人员归林业局机关或者事业单位管理岗位,执法部门根据职能归公检法以及农业执法部门,专业技术人员对应在专业技术单位工作。


抚顺华图


乡镇混合型林场差额拨款最头疼,地没改革前也租出去了,政府无法收回,差额部分工资单位没钱发,光靠财政供养部分养自己都难,更别说养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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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看到的资料是 定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的林场 性质不变,以外的转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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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内蒙通辽林业职工,我们这没改什么,在林场后勤上班还上班,种地的职工还种地,那点职工工资田根本养活不了一家人,真苦哇,上级领导应当到下面暗访,了解林业职工疾苦。


用户7486069507946


说不上好与坏,定为差额未必是坏事!差额单位里面的工作人员的工资大部分是三七开,七分是政府保障,剩下的三分单位自筹!

平时不大了解林场的具体工作和职责,如果林场有一定的经营权利,能够产生效益,基本上能保障工资和全额的差不多!如果赶上效益好,工资待遇应该超过全额人员工资!

感觉林场和报社,电视台差不多!就看单位领导的水平了!领导水平高了,效益也会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