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000546 證券簡稱:金圓股份 公告編號:2019-121號
金圓環保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七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特別提示:
1.本次股東大會未出現否決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東大會不涉及變更以往股東大會已通過的決議。
一、會議召開和出席情況
1.會議召開情況:
(2)會議召開地點:杭州市濱江區江虹路1750號招商信雅達1號樓30樓公司會議室
(3)會議召開方式:現場表決與網絡投票相結合
(4)會議召集人:公司董事會
(5)會議主持人:公司董事長趙輝先生
本次會議符合《公司法》等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範性文件、深交所業務規則和《公司章程》的規定。
2.會議出席情況:
(1)股東出席的總體情況:
通過現場和網絡投票的股東2人,代表股份234,757,118股,占上市公司總股份的32.8495%。
其中:通過現場投票的股東1人,代表股份231,907,628股,占上市公司總股份的32.4508%。
通過網絡投票的股東1人,代表股份2,849,490股,占上市公司總股份的0.3987%。
(2)中小股東出席的總體情況:
通過現場和網絡投票的股東1人,代表股份2,849,490股,占上市公司總股份的0.3987%。
其中:通過現場投票的股東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總股份的0.0000%。
3.公司部分董事、監事出席了本次會議,部分高級管理人員及見證律師列席了本次會議。
二、提案審議表決情況
本次股東大會提案的表決方式為現場表決與網絡投票相結合,表決結果如下:
1.審議通過了《金圓環保股份有限公司關於補選公司董事的議案》。
總表決情況:
同意234,757,118股,佔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對0股,佔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0.0000%;棄權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權0股),佔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東總表決情況:
同意2,849,490股,佔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對0股,佔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0.0000%;棄權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權0股),佔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0.0000%。
2.審議通過了《金圓環保股份有限公司關於補選公司監事的議案》。
總表決情況:
同意234,689,318股,佔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99.9711%;反對67,800股,佔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0.0289%;棄權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權0股),佔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東總表決情況:
同意2,781,690股,佔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97.6206%;反對67,800股,佔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2.3794%;棄權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權0股),佔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師出具的法律意見
上海東方華銀律師事務所葉菲、黃夕暉律師對本次股東大會出具了法律意見書,發表法律意見如下:公司2019年第七次臨時股東大會的召集和召開程序、出席會議人員資格及表決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本次股東大會通過的各項決議均合法有效。
四、備查文件
1.公司2019年第七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
2.上海東方華銀律師事務所關於公司2019年第七次臨時股東大會的法律意見書。
特此公告。
金圓環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9年11月15日
證券代碼:000546 證券簡稱:金圓股份 公告編號:2019-122號
金圓環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屆監事會第二十二次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及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金圓環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九屆監事會第二十二次會議通知於2019年11月12日以電子郵件形式發出,會議於2019年11月14日以通訊方式召開。會議應參與表決的監事3人,實際參與表決的監事3人。本次會議的召開與表決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經與會監事審議表決,做出如下決議:
一、審議通過了《金圓環保股份有限公司關於選舉第九屆監事會主席的議案》。
表決情況:3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
同意選舉王利華女士為公司第九屆監事會主席,任期與本屆監事會任期一致。
特此公告。
金圓環保股份有限公司監事會
2019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