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古代的女孩子必须要裹脚?

烈酒灼言


“三寸金莲”的传统观念似乎在那时已经深入人心了,因此,“裹小脚”放到古代的话,也是当时女性一种固有的本能举动,世世代代、祖祖辈辈的女性都在无一例外地自我遵从着“裹小脚”的理念。放眼于现代,这种“全民性”的行为特征,却根本不会被人们所推崇。从本质上来看,裹脚缠足是封建陋习,而如今时代特征却是开放、平等,由此也就预示了这种陋习自产生的那一刻开始,也就注定了必然被世人所摒弃的结果。

缠足产生于北宋晚期,兴盛于南宋时期。在封建时代,女性普遍从四五岁开始裹脚,这种举动一直持续到成年之后。在这个漫长的时间里,裹脚女性的骨骼已经定型,此时方可将布带解开。当然,也有终身缠裹之人,直到终老死去。不得不说,缠足确实是古代对女性的一种封建陋习。绝大多数女性在四五岁开始涉足,本该是花季般的年龄,却用一条长长的布带死死地将足踝缠住。久而久之,脚骨渐渐变态、直到定型,从而使得脚型纤小美观。其实我们不难发现,好像自古以来都是女性脚的尺寸要远远小于男性。在很大程度上与古代女性缠足不无关系。

既然缠足裹脚是一种封建陋习,也曾深深侵蚀、伤害着古代女性的心灵,那古代女性为何还是要时刻秉持着“必须裹脚,不得不裹”的心态去应对!

其一:男尊女卑,男性审美

从根本上来讲,南宋兴起的缠足浪潮,无疑于就是一次对女性从肉体到精神上的层层禁锢。众所周知,我国古代“男尊女卑”的思想腐化着人们心灵。“小脚女人”在当时的出现,不仅符合了封建达官贵人和封建士大夫对女性的审美标准,而且还满足了他们对女性的低级趣味。为了迎合古代男子的这种审美标准和低级趣味,再加上男尊女卑的主流思想,全国上下的女性不得不以改变自身,进而满足男子对其的需求和欲望。

其二:帝王意志,全国风潮

古代缠足之风俗最早适用人群只是帝王家,并不涉及平常百姓家。《宋史·五行志》记载:“理宗朝,宫人束脚纤直”。这便是宋朝宫廷中对于皇宫女子最早缠足的记载。帝王之家开始如此,便直接影响到了官员等上层士绅阶级,他们都以这“三寸金莲”为审美标准。再加上古代官方对缠足的宣传,故而民间便就开始愚昧地对“三寸金莲”产生了信服。另外,古代缠足更利于将女子束之闺阁,以符合“三从四德”的礼教。《琅环记》中记载:“吾闻圣人立女而使之不轻举也,是以裹其足,故所居不过闺阁之内,欲出则有帏车之载,是以无事于足也。”

公元1882年,身为早期维新派人物的康有为,率先成立了中国第一家“不缠足会”。公元1902年,慈禧太后发表了“摒弃缠足”的官方观点。自此,全国女性随即揭开了“不缠足”之风潮。秋瑾曾经说过,"放足后,出外无须把男子求,自活成时堪自立,女儿资格自然优。”


历史课课代表


小时候去外婆家,经常在村子里看到三四个老太太柱着拐杖一步一挪的走路,看着就很怪异,我妈说那是“小脚老奶奶”,她们走不快是因为把脚裹小了。

那时我很调皮,好奇心重,觉得这个事儿很特别,总想看看她们的脚有多小,后来有一次偶然间看到了。。。。。。恨不得自插双目!

再听她们讲述小时候裹脚的痛苦,趁五六岁时身子骨还柔嫩,硬生生把脚骨折断了裹起来,那真是一语一泪啊!这么大年纪了,回忆起来还觉得疼痛,而这疼痛伴随了她们一生。

在我为她们抱不平时,她们说“也不能怪父母心狠,不裹脚要被人笑话,嫁不到好人家,要么嫁死老婆的,要么嫁二流子,要么在家当老姑娘。”

我想这就是古代女孩子必须要裹脚的原因。

裹脚,是件反人性的、特别残暴的、丑陋恶心的、对于女性的摧残!

夏、商、周、秦、汉、隋、唐都还没有这种陋习,是在南唐时出现,北宋时兴起,南宋时发扬光大。所以后世再没出过吕后武则天这样的人物,把女孩子们的脚裹住了,思想也裹住了,男权制达到顶点!

那是谁第一个裹脚的呢?是南唐后主李煜的妃子们。当时他有一个宠妃名位窅娘(yǎo niáng),很善于跳舞,李煜便打造了一个高六尺的金莲令她踩在上面跳,窅娘舞技高超,立起脚尖像跳芭蕾似的在金莲上翩翩起舞,姿势优美,李煜大为赞赏。

“楚王好细腰,宫中多饿死”,为了博得李煜的喜欢,宫里的女子们开始模仿,跳舞不行,至少可以把脚裹小一点,看起来轻盈。此事传到宫外,有爱漂亮的小姑娘也跟着学起来。

但那时裹脚是出于自愿,也没后来那么残忍,最多就是用布多缠几道。

北宋时也不是很普及,多是那些高不成低不就的人家想为自己女儿在婚姻市场上增加筹码,真正的高门大户和贫苦人家都是不裹的。前者用不着,后者不想浪费一个劳动力。

南宋时,随着皇室南迁,“裹脚”由北方传到南方,渐渐为人们所接受,成为了一种习以为常的风俗。

而到了元朝,裹脚莫名奇妙的成为了汉民族文化的特征,坚持裹脚仿佛成了一种美德。元朝统治者可不关心这个,爱裹不裹,不过到了晚期已有被同化的趋势,有些贵族姑娘们也开始裹了。

之后元朝被灭,明朝老朱家其实是不赞成裹脚的,明确规定裹脚女子不在选妃之例。但光他家不赞成没啥用,士大夫们很推崇这种风气,也不能总和世情对着干,所以也不反对。

而民间裹脚之风盛行,甚至到了不裹脚就嫁不出去的地步。

当然,还有一个地方的姑娘们也必须裹脚:青楼!不过那就和文化习俗什么的无关了,纯粹为了满足某些人的不良嗜好。

清朝统治者刚开始是禁止裹脚的,但此时和元朝时相仿,裹脚成了汉族人坚守的文化,越禁止越反抗,也就不禁了。

初期双方互相鄙视,游牧民族出身的满清人觉得汉族女子一双脚裹得丑死了,骑不得马跑不了步,有个骂人的词语叫“小蹄子”,就是形容裹脚女子的脚如蹄;而汉族士大夫们觉得满清女子一双天足丑陋笨重,毫无精致感。

可和元朝后期一样,清朝中后期也有要被同化的趋势,但孝庄太后明确说过“缠足女子入宫者,斩!”所以宫妃们退而求其次,发明了花盆底,为的就是效仿缠足。

不过,也不是所有的士大夫都觉得裹脚是好事,有很多有识之士也曾提出质疑,宋代有个叫车若水的大学者就说过“夫人缠足,不知始于何时?小儿未四五岁,无罪无辜,而使之受无限之苦:缠得小来,不知何用?”

清朝末期,在康有为的劝谏之下,光绪帝谕令各省督抚劝导地方禁止妇女缠足,但收效并不是很大。

直至民国时,孙中山先生发布“劝禁缠足文”,这风气才给慢慢刹住了。而到解放后,这种陋习更加不可能死灰复燃!女孩子们才真正从这种非人折磨中解放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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缥缈峰下一粒沙


小时候去外婆家,经常在村子里看到三四个老太太柱着拐杖一步一挪的走路,看着就很怪异,我妈说那是“小脚老奶奶”,她们走不快是因为把脚裹小了。

那时我很调皮,好奇心重,觉得这个事儿很特别,总想看看她们的脚有多小,后来有一次偶然间看到了。。。。。。恨不得自插双目!

再听她们讲述小时候裹脚的痛苦,趁五六岁时身子骨还柔嫩,硬生生把脚骨折断了裹起来,那真是一语一泪啊!这么大年纪了,回忆起来还觉得疼痛,而这疼痛伴随了她们一生。

在我为她们抱不平时,她们说“也不能怪父母心狠,不裹脚要被人笑话,嫁不到好人家,要么嫁死老婆的,要么嫁二流子,要么在家当老姑娘。”

我想这就是古代女孩子必须要裹脚的原因。

裹脚,是件反人性的、特别残暴的、丑陋恶心的、对于女性的摧残!

夏、商、周、秦、汉、隋、唐都还没有这种陋习,是在南唐时出现,北宋时兴起,南宋时发扬光大。所以后世再没出过吕后武则天这样的人物,把女孩子们的脚裹住了,思想也裹住了,男权制达到顶点!

那是谁第一个裹脚的呢?是南唐后主李煜的妃子们。当时他有一个宠妃名位窅娘(yǎo niáng),很善于跳舞,李煜便打造了一个高六尺的金莲令她踩在上面跳,窅娘舞技高超,立起脚尖像跳芭蕾似的在金莲上翩翩起舞,姿势优美,李煜大为赞赏。

“楚王好细腰,宫中多饿死”,为了博得李煜的喜欢,宫里的女子们开始模仿,跳舞不行,至少可以把脚裹小一点,看起来轻盈。此事传到宫外,有爱漂亮的小姑娘也跟着学起来。

但那时裹脚是出于自愿,也没后来那么残忍,最多就是用布多缠几道。

北宋时也不是很普及,多是那些高不成低不就的人家想为自己女儿在婚姻市场上增加筹码,真正的高门大户和贫苦人家都是不裹的。前者用不着,后者不想浪费一个劳动力。

南宋时,随着皇室南迁,“裹脚”由北方传到南方,渐渐为人们所接受,成为了一种习以为常的风俗。

而到了元朝,裹脚莫名奇妙的成为了汉民族文化的特征,坚持裹脚仿佛成了一种美德。元朝统治者可不关心这个,爱裹不裹,不过到了晚期已有被同化的趋势,有些贵族姑娘们也开始裹了。

之后元朝被灭,明朝老朱家其实是不赞成裹脚的,明确规定裹脚女子不在选妃之例。但光他家不赞成没啥用,士大夫们很推崇这种风气,也不能总和世情对着干,所以也不反对。

而民间裹脚之风盛行,甚至到了不裹脚就嫁不出去的地步。

当然,还有一个地方的姑娘们也必须裹脚:青楼!不过那就和文化习俗什么的无关了,纯粹为了满足某些人的不良嗜好。

清朝统治者刚开始是禁止裹脚的,但此时和元朝时相仿,裹脚成了汉族人坚守的文化,越禁止越反抗,也就不禁了。

初期双方互相鄙视,游牧民族出身的满清人觉得汉族女子一双脚裹得丑死了,骑不得马跑不了步,有个骂人的词语叫“小蹄子”,就是形容裹脚女子的脚如蹄;而汉族士大夫们觉得满清女子一双天足丑陋笨重,毫无精致感。

可和元朝后期一样,清朝中后期也有要被同化的趋势,但孝庄太后明确说过“缠足女子入宫者,斩!”所以宫妃们退而求其次,发明了花盆底,为的就是效仿缠足。

不过,也不是所有的士大夫都觉得裹脚是好事,有很多有识之士也曾提出质疑,宋代有个叫车若水的大学者就说过“夫人缠足,不知始于何时?小儿未四五岁,无罪无辜,而使之受无限之苦:缠得小来,不知何用?”

清朝末期,在康有为的劝谏之下,光绪帝谕令各省督抚劝导地方禁止妇女缠足,但收效并不是很大。

直至民国时,孙中山先生发布“劝禁缠足文”,这风气才给慢慢刹住了。而到解放后,这种陋习更加不可能死灰复燃!女孩子们才真正从这种非人折磨中解放出来!


孟南937承传民族文化


看到小脚就想起我的奶奶了。奶奶个子大。现在的鞋穿39码,所以难裹,因为脚大好人家没人娶,所以14岁嫁给她姑姑的儿子。现在的爷爷。直接的血缘关系导自父辈残缺。爷爷42岁去世了。那年奶奶还怀着叔叔。奶奶带着6个孩子没有嫁人。奶奶79岁去世。小的时候经常给奶奶洗脚。剪脚上的死肉。看到小脚想起奶奶心酸流泪。痛恨过去的封建社会。害了多少女子。


用户1385836390608


 

  在现在我们发现一些女性爱美,都会穿着一些高跟鞋,而回家之后,看到直接被挤压成红色和红肿的脚趾,一些女性就抱怨起来,穿高跟鞋真的太难受了,

而其实在古代有比这更让人难受的事情,就是女性必须得裹脚,不然这样的女人是没人愿意娶她的,那么为何在古代,裹脚很痛苦,女性还得必须裹脚呢?

  

  相信很多网友们都听过三寸金莲,这个成语,说的就是在古代女性以小脚为美,相传,最初的裹脚还是来自于李煜,相传李煜在一次宴请大臣的时候,请来一些女子跳舞,但是想要跳出优美的舞蹈,也是有要求的,除了女性社体苗条之外,还需要有一双小脚,小巧玲珑才行,所以李煜下令,从哪个时代开始,风靡起来女性开始裹脚。

  

  虽然这样的要求满足了一些达官贵人的欲望,但是实际这对于女性来说是一种迫害,我们人体脚趾都是肉长的,受到挤压之后,必定开始红肿起来,而随着时间的长久,就会形成和当时穿着的鞋子一样了,从上图中大家可以看到,这和猪脚有什么区别?

  

  长时间的缠足限制了女生日常活动,使得她们疾病缠身。而且,古人还愚昧的认为,缠足有利于女生的生养,脚越小,屁股越大,越好生儿子。这种思想竟然长时间的影响着女人,一直延续到清朝。

  

  其实在古代裹脚女性从小时候几岁就开始了,如果不裹脚的女人,这样的女子是很难出嫁的,但是在清军入关了之后,认为这是对女性的折磨,所以就慢慢取消了这样的制度,不得不说,在古代女性裹脚和我现代女性穿高跟鞋,相比起来,还是古代女性受到的伤害比较大一些。


路之意


古代女子裹脚除了追求美以外,更多的是为了约束女性。

据说裹脚最早时候出现在南唐时期,当时南唐后主李煜认为女人小脚的女人走起路来非常好看,特别是经过装饰的小脚女子翩翩起舞的样子美的无与伦比,而且脚又长得小巧精致,特别美,这种小脚的审美观一度成为那个时代的风向标。

但到了南宋时期却演变成了规矩,特别是到了南宋时期,历史上战乱不断,很多青壮年男性战死沙场,出现了严重的男女失衡现象;当时的程朱理学家朱熹为了在道德层面约束女性,就提出女性应该遵守各种规矩。如;存天理,灭人欲,饿死是小,失节事大。而当时女自以裹脚为光荣,不裹脚为耻辱,甚至到了女子不裹脚就没人敢要嫁不出去的地步。在南宋时期女子裹脚很大成分是为了限制女性的人生自由,防治女性做出违背三纲五常的事情。

中国古文化有五千多年的发展历程,每个时代每个地区都有不同的习俗和审美标椎。不得不说裹脚这种行为是对女性的摧残和压迫 但这种残忍的封建思想经过几百年时间的演变早已经在人们的心中还 ,脑海中根深蒂固了。

古人到底是怎样裹脚的呢 ,这个还真是有标准的。古人以“三寸金莲”为审美标准。在女孩子五六岁骨骼正发育时候开始,在大人的帮助下每天把脚裹的紧紧的,甚至紧的走路就会摔倒,为了防止女孩子随着年龄的增长变大,就会拥布裹的更紧,久而久之,女孩子的脚就变成了畸形的“三寸金莲“。

在满人入主中原后,曾对汉人裹脚几度禁止,但却遭到很多人的抵制,以至于后来清朝选择了放任不管,想裹脚就裹吧。等到清末民初的时候,随着人们思想的不断改变,眼界的开阔,裹脚这一观念也逐渐淡薄,甚至到了最后人们思想醒悟后,才知道这是多么残忍的陋习。


微风之语


古代女子在男权社会的阶级统治下,毫无权利可言,当权者制度一下发,女子的命运便转变了。古代女子裹脚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诞生的。

以我们现代人的眼光来看,裹脚属于一种陋习,裹出来的小脚也很丑陋、灭绝人性,可在当时就不同了。在古代,小脚号称三寸金莲,女子脚越小越好,就越显得美丽,真是一种病态的审美。



那么裹脚是怎么操作呢?

裹脚就是缠足,古代女子用布将双脚紧紧缠裹,使其脚畸形变小。一般女孩子从四、五岁起便开始缠足,那时候她们的脚骨很嫩,没有定型。先用长布条把女孩子的脚紧紧地缠住,再以脚大拇指来尖,其它四指向里使劲裹,等成型后,人为地使脚呈粽子形状(所以很多人认为端午节是裹脚的黄道吉日),造成脚骨畸形,以达成纤巧小脚的目的,直到成年骨骼定型后方将布带解开。

同时,为了固定,最快速度成型,还要在裹脚布里缠上碎的陶瓷片,再缠紧,直到渗血为好,早晚一次,裹上后直到嫁人方可去掉。此时,女子已成年,骨骼已定型,所谓的“金莲”也已达成。

当然,也有终身缠裹者,习以为常,或者其他原因。



裹脚什么时候兴起并"发扬光大"?

关于裹脚的起源,说法不一。有说始于隋朝,有说始于唐朝,还有说始于五代。有人甚至称夏、商时期的禹妻、妲己便是小脚。可谓是众说纷纭,莫衷一是。

网上可以看到,现代学者有的考证为起源南宋,又有的说起源于南唐后主李煜时期,甚至于说是隋炀帝发明的,让人摸不着头脑。但是,裹脚兴起于南北宋时期却是事实。

宋代诗人苏东坡曾专门做《菩萨蛮》一词,咏叹裹脚。

“涂香莫惜莲承步,长愁罗袜凌波去;只见舞回风,都无行处踪。偷立宫样稳,并立双跌困;纤妙说应难,须从掌上看。”

这是中国诗词史上专咏缠足的第一首词,也间接说明说明,宋代确已出现缠足习俗,且妇女缠足已比较多见,而当到达南宋末年时,“小脚”甚至已成为妇女的通称。



不过有一点需要指出的是,在南宋时代,妇女缠足还并不普及,缠足者主要限于上层社会,在社会观念上缠足尚未达到人人接受的地步。同时,缠足的风俗是由北方传到南方的,大约是在宋室南迁之时。

而随着历史进程的发展,裹脚陋习逐渐成为了汉人的风俗习惯。元朝时期,蒙古入主中原,裹脚竟然还被发扬光大,元代末年甚至出现了以不缠足为耻的观念。满清入关后,曾想着禁止女子缠足,缠足之风却是难以停止,到康熙七年(1668年)只好罢禁。



古代女子为什么必须裹脚?

这个是没有必须这一说法的,只是民间已把裹脚这个事情看作是理所应当的一件事情和风俗习惯。清朝初期的禁裹脚和剃发令曾被视作针对汉人洗脑的政策,结果“男降女不服”,可想而知,裹脚的根深蒂固。

那个时期,社会各阶层的女子,不论贫富贵贱,还是少数民族,都迷上了裹脚缠足。其最最主要原因就是,女子小脚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崇拜与关注。脚的形状、大小成为了评判女子美与丑的标准之一。而作为一个女人,是否缠足,缠得如何,将会直接影响到她个人的终身大事。

在当时那个畸形的社会,各阶层的人娶妻,都以女子大脚为耻,小脚为荣。


瀚海说史


裹脚是男权主义发展到极端的表现形式。

这个裹脚最早应该追溯到宋朝,也就是说裹脚成为女性的硬性标准可就是源自宋朝。

宋朝的士大夫完全把女性看做自己的附属物也就算了,还自己怎么高兴怎么来,裹脚给女性带来的迫害是很深的,可那些士大夫不在意。还用什么三从四德的教条钳制女性的思想,只有一味的服从。后来的朝代也有延续,在清朝汉族就裹脚,满族女性没有裹脚的规定。


裹脚就是个变态的玩意,据说还很残忍,简直就是一种折磨,硬生生的搞得走路都不稳了。


过去即历史


裹脚是中国古代封建时期非常惨无人道的陋习,如今早已被废除,像垃圾一样消失在漫漫历史长河中!

对于女人裹脚,古人和咱们现在的人想法完全不一样。古人从来没有认为女人裹脚是一种陋习,反而觉得是一种女性美,一种社会时尚,以小脚为美,以大脚为丑。在这种社会风气的影响下,女人为了取悦男权社会,裹脚开始兴起。更重要的是裹脚的女子行动不便,被限制在闺房之中,满足封建礼教对女性“三从四德”的要求,同时满足了男性的占有欲。因此在封建礼教的影响下,女性裹脚不断兴起,并屡禁不止。


关于裹脚的历史起源,民间有很多说法。远古时候就有大禹之妻涂山氏裹脚神话传说。据有关历史考证,裹脚起源于隋朝,兴盛于宋朝,特别是南宋时期,程朱理学发展到历史高度,对女性的要求更为严格,要求女性“三从四德”。在这种社会风气下,南宋裹脚发展很快,小脚几乎成为了女性的代名词。而到了明清时期,男权社会对女性“三寸金莲”小脚审美更加风靡,裹脚的风气达到了顶峰,几乎弥漫至社会各个阶层,基本上社会上所有汉人女子都要裹脚,甚至连偏远地区的少数民族女子都开始裹脚。



“三寸金莲”在古代成为女性美的一种代名词,无论男性还是女性,都以小脚为美。这种现状直到近代民国时期才彻底被禁止废除。


漫话史海


中国的裹脚、西方的束胸、非洲的割礼,号称世界三大悲惨女人。

之所以称她们为最悲催的女人,是因为她们生在这世上,不仅悲,而且惨。悲,指的是命运;惨,指的是身体。


女人的惨,各有各的不同,但是她们的“悲”,却始于同一因素:嫁出去。

为了达到这一目的,有的女人将肋骨压断,有的女人将脖子抻长,有的女人将生理器官割掉……在中国,古代的女孩子为了以后能嫁给男人,不得不在脚上裹着一圈又一圈的布条,直到将脚裹变形。

这样一来,被裹脚的女子就无法长途跋涉、亦无法做重体力活,只能待在家里做一些针头绣脑的家务活;而男子,则会因为女子无法外出,可以“放心”地在外劳作。


如此,就达到了裹脚的最终目的:将女子禁锢在家里,成为男人的附庸。

裹脚的女人,她们的脚最终会长成“三寸金莲”,也就是脚的长度约为10cm。脚的大小,也成为衡量女人“漂亮与否”的关键因素。

据说,历史上第一位喜欢小脚的男人,是五代十国时期南唐后主李煜。

李煜有一位妃子名叫窅(音yao)娘,窅娘非常擅长跳舞,绝活是在一个直径六尺的莲台上跳回旋舞。莲台四周以金玉珠宝装饰,加上窅娘绝妙的舞姿,二者相映成趣更显窅娘魅力。

窅娘之所以能在局促的莲台上跳回旋舞,就是因为她有一双小巧的“三寸足”。无疑,这双小脚,也颇得李煜之心,亲自为这双脚起名“三寸金莲”。小脚的主人窅娘,也深受李煜恩仇。

李煜喜欢“三寸金莲”的传闻不胫而走,南唐上下皇宫内外,众女子纷纷效仿。

诗云,楚王好细腰,宫中多饿死。裹脚可不是一件轻松的事情。裹脚的女子为了得君王欢心,往往会忍受极大的肉体痛苦——

女子会在很小的时候,穿上一双特制的鞋子(俗称铁鞋),然后用布一圈一圈牢牢缠住。之后,这双鞋子就一直穿在女子的脚上,直到她的脚定型,也就是成为传说中的三寸金莲。

在此期间,女孩的脚会随着身体的发育变大,但是铁鞋禁锢脚的发育,将脚死死扼制在铁鞋里。试想,人的脚怎么能敌得过铁?

与铁对抗,不用说,脚毫无还“脚”之力。这种痛苦,大概类似于《还珠格格》里,容嬷嬷拿针扎紫薇的指甲缝,一扎就是十几年那种。

最终,女孩的脚会在骨折、痊愈、骨折、痊愈的轮回中,定型。

到了宋朝,因程朱理学的发展,儒家学子惊喜地发现,“裹脚”竟然可以轻而易举地实现“男耕女织”的劳动分工,从而将女性禁锢在家里。男权社会中的核心体系“男尊女卑”,也因这种劳动分工变得理所当然。

于是,儒家学派大力提倡女性裹脚,并且宣扬“娶女要娶裹脚女;将没有裹脚的女人娶回家,有损家族名誉”。

在当时,如果一个士大夫阶层的家里的姑娘没有缠足,往往会受到排挤。

比如说康有为在女儿到了缠足的年龄之后,就拒绝为她缠足,并写了一篇《戒缠足会檄》的文章讽刺缠足之陋习。此举,招致很多人的不满,还有许多人诅咒他:“你女儿以后一定嫁不出去!”

可笑的是,尽管民间裹脚裹得热火朝天,可是明清无一皇帝娶小脚女人当后妃。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的马皇后,就是有名的“大脚”皇后;而明定陵被打开之后,考古专家发现:万历的两位皇后竟然都是“大脚”皇后。

清朝入关之后,多次下诏禁止缠足。康熙皇帝甚至颁布禁令:

“禁妇女缠足,违者罪其父母家长。女子如违法缠足,其父有官者,交吏兵二部议处;兵民之家,交刑部处置。情节严重者责四十大板,流徙十年。”

满清皇帝三令五申,却并未遏止裹脚之陋习。

相反,满清入关之后下令男子剃发易服,女子禁止缠足。剃发易服虽然实现,可是女子却并未停止缠足,故而有“男降女不降”的说法。女子缠足,也就成了对抗满清的一种意识体现,在士大夫阶层更加流行开来。

不过,缠足和束胸一样,终究是士大夫阶层的游戏。

乾隆年间,英国来华使臣马格尔尼曾针对裹脚女人,进行了详细记载:

“余于人丛中见妇女数人,亦系大足……后乃知,缠足仅为上流妇女之风尚,下流妇女为便于作工自活计,缠者甚少。”

简单言之,越是穷人,缠足的越少。

穷人连最基本的生理需求都无法保障时,哪里还要什么三寸金莲,能帮忙在地里干活才是首要任务!裹脚,无疑会妨碍女子下地干活。因此,在古代有“宁娶青楼妓,不娶小脚女”的说法。

可悲的是,被裹脚的是女人,女人却没有拒绝裹脚的权利。还好,已是身处水深火热的穷人,无需再遭这份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