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元买4500斤脐橙,商家因误设置被“薅羊毛”,你有何看法?

助农小哥


我刚看了这个头条新闻,有不同意见!

首先,这是由于店家自己的失误并没有及时纠正而引发的事件。遭遇这么便宜的好消息,肯定会吸引大批人前来抢购,就像你在餐厅门口挂一块牌子“餐厅免费吃”,肯定会吸引大批人进入店内吃饭。所以,从一点上,店家要自己承担自己的过失带来的损失。

其次,这件事情的核心关键在于,有人发现了这个漏洞之后,并不及时向店家指出,而是通过自己的影响力,向全体粉丝发动集体去该网点抢购,导致50万粉丝前往该网店抢购,导致改店无力发货而瘫痪。

我的观点很直接尖锐:两方均有责任,店家自己失误造成了他人抢购,所以自己失误在先;而号召自己的粉丝集体前往该店薅羊毛的这个博主,应该承担“明知他人无意间失误造成的漏洞,故意鼓动他人来抢购”这也明显反了“哄抢”的罪责。但看最终法律部门如何处理了!

我是财经领域的创作者沈坤,欢迎更多朋友关注我的头条号!


创新策划沈坤


最近两天网络上被26元的橙子刷屏了,这个事情的过程老张先简单说一下:起初是某宝上边有一个水果网店上架了一个产品,说的是26元买4500

橙子,然后这个消息很快被一位知名的up主知道,于是带领自己几十万粉丝浩浩荡荡的“薅羊毛”,等到商家发现的时候已经赔本700多万元。然后商家出面以文字方式道歉请求买家退单,文字表露出“下跪”字样。

这个事件发生以后,所有人都将矛头指向了up主,在这里老张实际上认为从理性出发来看这种做法比较欠妥当,尤其是up主的母亲生病这个事情也被很多人恶意的攻击,成为了恶毒的人身攻击。实际上这件事情发展到现在,这位up主已经成为了这个事件的最大“背锅侠”。下边老张谈一下我个人的一点看法:我认为这个事情应该分开看待,也就是说要理性分锅。

一、天猫官方恰似一朵“白莲花”。

事件发生以后,天猫官方带头谴责up主,对自己的所作所为反而有“居功自傲”的意思,一下子就把自己摆在了道德的制高点。这个老张本人是非常反感的,因为我们知道天猫商城就像一个很大的菜市场,所有的商家就像是菜市场的商贩一样,这些商家每一笔订单都是像淘宝支付管理费用,并且入住也是要支付一定保证金,换句话说天猫有义务对商家的异常情况进行监管,并作出及时提醒。但是事情的发展却是被恶意刷了几十万单的时候,天猫才发现这个情况,难道是天猫自己的技术不够硬吗?所以老张认为天猫也有一定的责任,大概两成左右。

二、店主打猎被鹰啄了眼。

我们都知道,平时买水果的话,没有人说是按单位人用“克”,至少在我们国家是没有这种习惯的,但是这位某宝店家却和消费者心里面打起了小算盘,玩起了文字游戏。明明9斤=4500克,非要写4500克,啥意思?明眼人相信心里有数了。而且更恶心的是这个产品商店的文案还是抄袭其他商家的,另外一个商家因为没被羊毛党发现,损失很少及时更改了商品信息。那么问题出来了,一个从一开始就打算和消费者玩文字游戏耍小心思,又一字不落抄袭同行商品文案的商家,真的值得大家这么同情吗?老张认为自己的错误就要自己买单,如果只是向银行柜台“离柜概不负责”一样成为单项规则,那算什么?所以老张认为这个事情商家自己有七成责任。

三、up主:聪明是天赋,但是心真毒。

“捡便宜”其实并不是一件可耻的事情,只要是在合理的规则之内就可以,因为我们日常的生活当中处处考虑的性价比实际上就是一种捡便宜行为,首先老张要告诉大家的是这件事情并不可耻。网络上有很多的羊毛党都是宝妈,他们在少女的时候也曾经衣食无忧、自由消费,但是有了孩子之后经济压力变大,于是成了羊毛党。生活都很辛苦,薅羊毛有错吗?在这里老张想问一下大家这个问题。之所以这次成为了最大的背锅侠,最根本的原因是数罪并罚,在此之前有无数次这种事情之前的意达狐和百香果事件就是例子,换句话说,这位up主已经不知道搞垮了多少商家。所以说这位up主也算是一个极具头脑的人,但是走上了歪路,换句话说,如果是他自己发现了,然后自己买了之后发给自己的亲朋好友的话,那么相信也不会有这种事情的,所以这个事情理性来看老张认为他负责百分之十的责任,主要是明目张胆的恶意地、有目的地刷单。

最后老张想说的是这个事情从理性的角度上来看三家都有责任,但是我们这个世界上并不完全是一个理性的世界,因为我们还有道德规则。因此我们出现这种情况的时候很多人愿意出来谴责别人的同时,假如这个事情真的摆在自己面前的时候,我们是否能真的经住诱惑?聪明是天赋,善良是选择,给那些知道这个事情面临选择的时候说不的朋友大大一个赞!


老张谈三农


一,这个脐橙是网上交易,商家因误设置,不是面对面交易,买家发现,卖家失误设置,应该主动同卖家确认后,方可交易才有效,而不应因误设置“薅羊毛”。

二,价值不对等。市场上脐橙价格每市斤5—8元,4500斤脐橙,价值近2万多元。26元怎么能买4500脐橙。

三,不具备买卖双方公平公正原则。买卖双方必须在互相协商,在共同商议的价格内成交,才具有合同(或口头协议)约束力。

因此,我认为,这个交易不是商家真实价格的表现,价值不对等,有失公平,公正商家交易原则,此笔交易应该取消。

大家好,我是《新农人老周》,三农领域创作者。以上是我个人看法,欢迎大家互相探讨,交流。


新农人老周69099


明眼人一看就知道是商家失误了,何况经营者是果农,这个小店是他全家的收入来源。发现了问题,我们应及时提醒店家,减少损失,而不应该趁火打劫,做出这等损人利己的事。特别还是知名人物,更应注重自己的形象,维护自己的威信,而不应该泛用公信力去做一些不应该做的事。所有店家也该长点心了,终究做买卖不是小孩过家家,怎么随意都行的。





森哥看世界


按上面所说买者是在没有和商家面对面的情况下买了商品,所胃面对面就象人们说的没有见货而起还没有见卖主的情况下买了商品,叫网购,可也说囗袋里买猫吧,而起26元买了4500斤数量非常大,问题来了,事先你是和商家买脐橙吗,如果商家因误设置被薅羊毛,存在期诈行为可以起拆商家,你说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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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商家误设置价格而导致被薅羊毛,的确时有发生。一是农产品挤橙,处理起来也较容易些,必竞大家能理解农民不易靠种植生活。不比日用品等,这金额和实际的实物完全不成正比。一般说明情况基本99%以上人会理解。也不会要这4500脐橙吧?真想贪心的人收了反想去转卖这行吗?网络方便了大家购物,但商家一定要诚信为本。我咋天就网购了苹果,结果质量规格不一,而且有几个有明显腐烂,后面反应给商家,商家向我赔礼逍歉说发一个10元红包我。我只要了3元红包意思下,反应目的主要也是让他诚信做事……


钻来转去777


这其实是一个依据“交易公平”还是依据“该当性正义”来处理问题的冲突——这是两种相互有冲突的价值观,按照马克思韦伯的“诸神之争”的观点,基本没有正确答案。

人类现在的选择是“依法办事”,可法律仍然由社会共识形成,司法解释也是人,所以永远也离不开价值观地干扰。

或者,换一个思路吧?

当“价值判断”之路行不通的时候,价值冲突无法躲避的时候,也不在法律调整范围的时候,我们尝试放弃“价值死胡同”,引入外部变量或者用工具理性来解决试试?

例如此例,实在解决不了,就尝试放弃“谁对谁错判断”,而是相互协商、妥协。或者引入第三方力量,用慈善捐款的方式解决——既然大家汲汲于“是否正义”,那就尝试对“受委屈的一方”伸出援手吧。

工具理性有很多种,用好了,有时候确实能“迟滞乃至缓解”价值之间的必然冲突,能够缓冲法律“无法朗照的地带”乃至法律“本身不正义”的设定。



罗尔斯正义


虽然商家失误在先,但作为作为一个有良知的买家应该看出来,所以买家明知道不可能这么便宜却为了占便宜而昧着良心,这种做法无疑类似乘火打劫,不值得提倡,


珠峰8287355098537


人活在世上要有一个平和的心态,也要有一个善良诚挚的品行,整体的素质提高也是和社会发展的程度息息相关,我们总是羡慕大唐盛世的“路不拾遗夜不闭户”,但在利益面前许多人还是有着失衡的心态。

按正常人的理念,4500斤的脐橙只需26元无异是天上掉了个馅饼,卖家肯定是痛心疾首,可买家呢?手舞足蹈的同时有没有想过其它的一些东西?当然如果上升到法律层面这一切都无可厚非,但理解和同情有些时候也是我们应该具有的品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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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勤劳的农民,借钱开的店,辛苦一年,一个操作失误,被人恶意利用,弄到要倾家荡产的地步。我们每个人都可能是这两个农民,没有受过专业培训,没有那么多钱去刷单刷流量,也没有人员齐备的团队,两个人都身兼数职。能减少的开支尽量减少,只要自己能做的尽量少花钱。这不是格局太小,也不是小农意识,实在是创业艰难!每一个创业者都必经的阶段!推己及人,换位思考,领着大家薅羊毛的那位,当有一天你面临人生绝境,被很多陌生人围困走投无路时,你会不会觉得寒凉刺骨?至少不希望别人落井下石吧?放两位勤劳的农民大哥一条生路吧,我们每个人都可能是他们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