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城縣首例涉惡勢力犯罪集團案開庭

5月7日,柳城縣人民法院依法公開開庭審理柳城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被告人羅某清等16名被告人涉惡勢力犯罪集團案件。該案系柳城縣2018年以來第一起涉惡勢力犯罪集團案件。該案由該院黨組成員、副院長黃新福擔任審判長,柳城縣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陳麗麗等人出庭支持公訴。部分縣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縣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代表、社會各界人士100多人現場旁聽庭審。

公訴機關指控,2010年9月至2017年12月期間,以被告人羅某清為首等16名被告人利用宗族勢力組成的惡勢力犯罪集團,以柳城縣某某屯的樹木屬該屯集體所有為由,組織、糾集村民多次通過堵路、非法沒收工人工具等方式阻攔被害人龍某良、羅某華、覃某斌砍伐、運輸在“某某嶺”種植、管理的樹木;此間,被告人楊某華等三人故意砍毀龍某良種植的果樹,數額較大;16名被告人的行為嚴重影響他人的生活、生產、經營,情節惡劣。

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羅某清等16名被告人多次阻攔他人砍樹、運樹,嚴重影響他人的生活、生產、經營,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第一款第二項之規定,構成尋釁滋事罪;被告人楊某華、羅某禮、龍某意故意毀壞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條第之規定,構成故意毀壞財物罪。羅某清等16名被告人為共同實施犯罪而組成較為固定的犯罪組織,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十六條第二款之規定,屬於犯罪集團;羅某清在犯罪集團中起組織、策劃作用,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十六條第三款之規定,屬於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團所犯的全部罪行處罰。

庭審中,被告人和辯護人充分享有訴訟權利,控辯雙方在庭審中就犯罪事實、量刑等充分發表意見,因該案涉及人數眾多,控辯雙方爭議大,法院將擇期宣判。

此次法檢領導同庭辦案,發揮了院庭長帶頭辦案的表率作用,也彰顯了柳城縣推進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堅定決心。在下一步工作中,柳城縣人民法院將繼續加強與地方紀委監委、檢察、公安、司法等相關部門溝通協作,依法從嚴從快懲處各類黑惡勢力犯罪,推進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深入開展,為維護柳城縣平安和諧提供強有力的司法保障。

(柳城縣法院 鄭思羽、羅冠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