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夺走生命的情绪

情绪有时是会要人命的,2000年的某一天,李某正在街上四处闲逛,现年28岁的他,正处 在自己因盗窃罪的六个月的缓刑期,因为自己的懒惰而又想花钱挥霍,使他对金钱有着极度的渴望,因此他不惜铤而走险再一次作案。内心虽然害怕,但是对金钱的渴望使他暂时的忘掉了恐惧。

上午十点,他走到一座高档高档小区门前,李某决定从这里下手。就在中午11点,在他行窃的公寓里,住着一名住着一位名叫王某的年轻女子,她是一座私立学校的小学数学老师,刚好因为今天身体不舒服所以请假在家休息,刚刚吃过药的她昏昏沉沉的睡着,没有注意到她的门已经被人打开。当李某拿着刀子,面对这个可怜的女人进行威胁,并且还把他绑了起来,不过胆小他并没有胆子去伤害她。

就在李某搜刮完毕准备离开的时候,因为惊恐而失去理智的王某突然大喊了起来,而这一声喊叫也吓破了李某的胆子。他赶紧跑来用手将女人的嘴捂了上去,而此时处于惊恐中的王某却更加的慌乱和不知所措,她努力的挣扎并试图大喊,而这更加激怒了慌乱中的李某心中的恐惧和愤怒,在恐惧与愤怒的双重刺激下他失去了理智随手抓起一把椅子将女人在自己又惊又怒的情绪中他疯狂夺走了王某年轻的生命。

而不到一天的时间李某就回到了监狱,而他面临的是最严厉的刑罚,此时的李某一直在后悔当时的行为,“当时我真的很害怕,我感觉自己要疯了脑袋像要炸开了,我不知道怎么办,所以就采取了最不理智的行为”。而王某也因为自己的不理智和不冷静,付出了生命的代价。如果能再给他们一次机会,他们也许都不会选择自己当初所采取的情绪化行为。

当人们不控制自己的情绪,出现情绪化的行为之后。会有几种表现,第一个是行为毫无理智可言,第二个是行为的冲动性,第三个就是情绪会随着环境的变化而变化,行为极具不稳定。最后一点也是最危险,一旦一个人处于情绪化那么他的行为将变为极具攻击性。

两人的悲剧都是因为不能冷静的面对自己当时的情绪和处境,从而导造成了不可挽回的结局。如果当时双方能够冷静一点去面对局面也不至于造成今天的后果,李某这种情况也叫激情犯罪。我们偶尔会在新闻和报纸当中会见到,都是由于不理智的情绪化行为造成的。如果当时能适当地控制一下自己的情绪不那么冲动。理智一点就不会有今天的结果,这就是标准的情绪化造成的悲惨结局,所以有时情绪是可以杀人的!

(本文图片均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