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上朱元璋用来治理贪官的剥皮刑罚,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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剥皮是仅次于凌迟的残酷刑罚,朱元璋无疑是将剥皮刑罚创新到发展到极致的帝王,他在剥皮的基础上创新出一种名为“剥皮揎草”的刑罚。

明朝以前,剥皮刑罚所剥的大都是面皮。据记载在十六国时期,前秦苻坚为了取乐,让剥去面皮的囚犯为他跳舞。北齐高氏一族也钟情于剥人面皮,高澄为了报复侯景,将其妻、子剥去面皮放到油锅中煎死。

到了元朝,剥皮已经发展成剥整张人皮。忽必烈时期,经常对搜刮百姓的官员采用剥皮的刑罚来平息民怨。明朝时期,剥整张人皮的事有很多。从开国皇帝朱元璋到最后一位崇祯,包括一些酷吏、起义军,都曾剥过人皮。

对此,鲁迅先生在书中做过精辟的概括:“大明一朝,以剥皮始,以剥皮终,可谓始终不变。至今在绍兴戏文里和乡下人的嘴上,还偶然可以听到‘剥皮揎草’的话,那皇泽之长也就可想而知了。”

朱元璋是草根出身,和元军及各路起义军一路拼杀才坐上了皇帝宝座,他既清楚百姓疾苦,又痛恨贪官和发对他的人。政权初建,朱元璋就发明了“剥皮揎草”的刑罚来对付他最痛恨的贪官污吏。

朱元璋规定,哪个地方有鱼肉百姓的官吏,百姓可进京告状。官员贪污六十两以上的白银,就要杀头,并且把他的皮全部剥下,用草填成人皮草袋,放在府衙的旁边,用以警戒后任官员。

当时在每个州府县衙附近,都设有祭祀土地神的厅堂,需要时用做剥皮场所,此处也称为“皮场庙”。朱元璋对后宫管理非常严格,不准太监娶妻,如有违反者均要处以剥皮之刑,凡犯了死罪的太监,均要用凌迟或剥皮代替斩首。

明朝最有名的剥皮案当属蓝玉案了,朱元璋将开国功臣蓝玉剥了皮,还让各省传看这张皮。明末时期,张献忠占领成都后,在蜀王家的门楼里发现了一尊穿着朝服的人像,实际上是用人皮填充的,知情人告诉张献忠这就是蓝玉的下场。

张献忠受到朱元璋的启发,入川后也是经常使用剥人皮的刑罚。史料中就有张献忠将对他不忠的崇祯时的进士龚完敬剥皮的事,他不但将此人剥皮,而且还学朱元璋惯用的手法,剥完皮之后还要揎上草,以警示他人。

明朝自朱元璋之后,还有许多的皇帝和大臣等剥过人皮。如朱棣靖难占领南京后,大肆镇压拥护建文帝的官员,景清和胡闰就被朱棣剥了皮。景清被剥皮揎草后,挂在长安门警示他人。胡闰则剥皮揎草后,挂在武功坊示众。

明武宗朱厚照在处置赵链谋反一案中,有三十七人被下令处死,其中六人被剥皮,但没有揎草,而将人皮做成了马鞍。朱元璋之后的剥皮刑罚,已不单适用于贪官,其适用范围有所放大。

到了嘉靖时期,海盗头目王艮被抓住处死后,他的皮被剥下来做成了“人皮鼓”。明末太监魏忠贤也是剥皮刑罚的行家,他把朱元璋的剥皮揎草进行了改良,直接往人身上浇已经融化的沥青,等凝固后用锤子敲打,便可得到完整的人皮壳。

以上便是明朝自朱元璋以来的剥皮刑罚,从最初的政治贪官污吏的剥皮揎草,逐渐发展成后来的处置死刑犯人的惯用刑罚。正如鲁迅先生所说的,大明一朝,以剥皮始,以剥皮终,可谓始终不变。


野史也是史


在中国古代反贪史上,明太祖朱元璋的“剥皮刑罚”,堪称是吓尿万千腐败分子的狠招。当然,它在史料上的正确名字,应叫“剥皮实草”。

当然,在说这个凶残刑罚前,有个事情必须要先给朱元璋“正名”下:在他初登基时,并没有想过用这么残暴的方式。相反从洪武元年起,朱元璋给大臣们的诏书,也不止一次说“宽仁”,可明朝开国的腐化速度,却是实实在在刷新他三观。元朝遗留下的腐败风气,开国没几天就刮遍官场,照朱元璋叹息说,简直是“往往蹈胡元之弊!”

那么朱元璋在号称“宽仁”时,明王朝腐到什么程度?当时就连发行明朝货币“宝钞”的户部,每年私自截留的宝钞钱款,就有一百五十万之多。官场上贪污受贿横行,苏州知府陈宁等地方官横征暴敛,应天府大小官吏互相勾结,竟把应天周边几十万官田收入装自己腰包。山东宁阳县官员们瞒报灾情,把救灾钱粮占为己有。昔日追随朱元璋打天下的功臣朱亮祖等人,也各个摇身变成豪强,在各地作威作福。“腐”得无极限的吏治,引发百姓暴怒,明朝开国头几年,竟爆发了一百多场民间动乱。

这严重的情况,也叫朱元璋终于意识到,如果不严打腐败,“欲成善政,终不可得”。既然朕一旦“宽仁“,贪官们就蹬鼻子上脸,那就叫你们尝尝史上最凶残刑罚:剥皮实草。

“剥皮实草”这个刑罚,记录于朱元璋亲自编订的《大诰》里,但具体怎么操作,操作起来有多恐怖?明初的史料里并没有详细记载。但明末清初学者屈大均的《安龙逸史》里,却终于给后人还原了“剥皮实草”的实际过程:先把犯人捆起来,搬来一筐石灰和一捆稻草,然后把犯人脸朝下,先用刀剥开脊梁到颈部,再砍断手脚转到前胸,一直切割到脖子,然后用石灰把人皮渍下来,再塞上草填充成人型。

在这整个过程里,受刑者往往到被切到脖子时,还尚未气绝,可见痛苦之极。

而在朱元璋在位时期,这凶残过程,更是严格法律程序。以《二十二史札记》记载,明初官员贪污六十贯钱,就要处这“剥皮实草”的酷刑。当时明朝府州县的衙门左侧土地庙,又叫皮场庙,专门用来给贪污犯剥皮。凡是贪赃枉法的恶官,都被拉到这里来“走法律程序”,最后变成一张塞满稻草的人皮标本,生动警醒继任者。

特别是在朱元璋在位的最后十年里,重手反贪的朱元璋,以零容忍的态度多次掀起大案。以《明史》记载,仅仅是一个户部贪污的“郭恒案”,就有上万腐败分子被杀,数百官员被“剥皮实草”,另外每年还有活罪难逃的腐败分子,被发配到农村种地劳改。仅洪武十年这一年,就有数万腐败分子,在凤阳含泪种地服刑。

不管,后人对于朱元璋的这个抉择,有多少褒贬,但无可争议的事实是,大明王朝“吏治澄清者百余年”的好景象,“宇内富庶”的国家成就,就是以这重手反贪的政策,霸气打出!


我们爱历史


明朝太祖皇帝朱元璋出身草根,知道民间疾苦,对贪赃枉法的官吏极为痛恨。颁布法令规定凡贪污银子六十两以上者砍头示众。可后来发现仅仅是砍头,并不能很好的警示后来者,于是便施行了凌迟处死和剥皮楦草的酷刑。

所谓“剥皮楦草”就是将犯人活生生的人皮剥下来,然后用乱草塞满,再缝合起来依旧是个人形,将其悬挂在衙门口或者土地庙,用来警醒官员。

其实这剥皮之刑自古就有,只不过不是官方刑法,史料中记载的剥皮手法有两种,每一种都让人触目惊心。



第一种方法是沿脊背到肛门一刀划开,将背上的皮肤分成两半,然后慢慢地将皮和肉剥离,像蝴蝶展翅一样撕下来。据说这样的剥皮方法,可以让犯人在剥完皮一天后才死去,就是为了折磨他们。而对动刀破皮的人也是个考验,万一剥皮过程中让犯人死去,剥皮的人也会受到惩罚。

第二中方法是把犯人埋在土里,仅将头露出来,用刀在犯人头皮划开个“十”字,然后将水银从划开的头皮“十”字处灌入犯人体内,由于水银比重大,会将肌肉与皮肤分开。埋在土里的犯人忍不住疼痛就会不停扭动,但又无法挣脱,最后只能是身体“光溜溜”的从头顶“十”字处爬出,只剩下一张人皮埋在土里。



明朝是第一个将剥皮纳入官方刑法的。大名鼎鼎的明朝开国将领蓝玉,就是被人诬告叛逆而冤死于剥皮刑法之下的。据野史记载蓝玉被执行剥皮后足足撑了七天才死去,就是因为一口怨气未消。

崇祯皇帝死后,明朝宗室建立了南明小朝廷,而此时张献忠的义子孙可望假意降明,被忠臣李如月告发,但此时的南明永历皇帝颇为忌惮兵强马壮的孙可望,就打了李如月的板子。

孙可望听说后就派人将李如月抓了起来,对他施行了剥皮之刑。剥皮的人将一筐石灰,一捆稻草,放在李如月面前。李如月问这是干什么用的,一个人告诉他:“这是揎你的草。”李月如叱骂道:“瞎眼的奴才!这草颗颗都是文章,节节都里忠肠!”孙可望喝令李如月跪下,李如月又骂道:“我是朝廷命官,岂能跪听反贼的命令?”于是步行到中门,向永历帝居住的南宫行跪拜礼。剥皮的人将其按倒在地上,用刀割开脊背的皮肤,直到臀部,李如月大叫道:“死得快活,浑身清凉!”又呼喊着孙可望的名字痛骂。剥皮剥到四肢时,把他的手和脚都砍断,再把他翻过来剥前胸的皮,这时李如月只能发出细微的声音了,仍能听得出是在骂人,直到最后砍断脖子时,李如月才死去。


正如李如月所料的,过了不久这孙可望便出卖军情,头像了清军,从此明王朝一去不返。

朱元璋施行剥皮之刑,虽是严酷,却是为了明正典刑;而最后的南明对一个忠贞之士施行剥皮之刑,正是活该灭亡,这就是人们常说的明朝“立也剥皮,亡也剥皮”的来历。


文史肆


明朝开国之初,贪污腐化非常普遍,朱元璋多次下诏告诫各级官员不要再贪了,然而这些官员充耳不闻,该怎么贪还是照样怎么贪,朱元璋实在是气坏了,他不得不发明许多酷刑来惩治他们,其中有墨而文身、挑筋去指、种诛、等等,他还研发了一种令人发指的酷刑--剥皮萱草。

其实说到反腐,想必做得比较彻底的当属明朝了,朱元璋从小就被元朝官员敲诈勒索,所以一生非常痛恨贪腐,建立明朝后他最忍受不了的就是贪污腐败,但屡禁不止,朱元璋认为自己的权威受到挑衅,为了树立威信,他开启了30年的反贪之路。

朱元璋要用最严厉、最残酷的刑罚来惩治他们,仅仅把他们杀光实在是太便宜他们了,他要剥他们的皮,把他们完整的皮做成袋状塞满稻草制成标本到处展示来警戒其他的官员。

朱元璋下令对那些贪赃枉法、祸害百姓的官员严惩不殆,他颁布了《醒贪简要录》,规定官吏贪赃60两以上的枭首示众、剥皮萱草,当时在地方各州、府、县衙门左侧的土地庙就是剥皮的刑场,所以老百姓又称这个土地庙为“皮场庙”。

剥皮之刑非常残酷,把人皮萱草悬挂示众更加瘆人,制作好的人皮袋子都要公开展示,一般会悬挂在这些地方:

首先是官府衙门的公座两旁,各悬挂一个填满稻草的人皮袋子,让后任官员触目惊心,以告诫他们好好工作。

其次是把人皮袋子悬挂在衙门左侧的土地庙中,用刑的各种器械列为庙中仪仗,用作警戒官员。

为了整治这些官员,朱元璋还专门建立了行刑人员,这些刽子手也是经过层层选拔上岗,不仅要狠,还要刀法干净利落,不然行刑的质量就会大打折扣。

明洪武二十六年(1393年),锦衣卫指挥蒋瓛告发开国功臣蓝玉伙同景川侯曹震、定远侯王弼、吏部尚书詹徽、户部侍郎傅友文等人企图乘朱元璋籍田时发动叛乱,朱元璋下令以谋反罪将其逮捕下狱,并剥皮萱草,抄家、灭三族,并株连蔓引,被杀者约一万五千人,这就是史称的“蓝玉案”。

据史籍记载,蓝玉在被剥皮时,行刑人将蓝玉的脸部朝下死按在地上,用利刀由脊部下刀,剖开脊梁和臀部,一刀把背部皮肤分成两半,慢慢用刀分开皮肤与肌肉,像蝴蝶展翅一样的撕开来,在割断手脚,转到胸部前,一直割到颈部。

整块皮割下来后用石灰渍干,再用线缝合起来制成袋状,塞进稻草,拿出去悬挂示众。

朱元璋还下令将蓝玉的皮拿到各省去展示,因为蓝玉的女儿是蜀王妃,当蓝玉的人皮到四川展示时,蜀王朱椿就把蓝玉的人皮保存下来,明末张献忠占领成都时,他看到端礼门楼上供着一尊人像,穿着公侯的华服,皮肤和手脚都是人的肉身,一打听才知道这就是蓝玉的皮囊。在中国封建社会中,朱元璋反贪创造了不少记录:措施最严,力度最大,刑罚最酷,杀人最多,历时最长,对贪腐还是有一定的遏制作用。

遗产君


朱元璋从来就没有用剥皮来惩罚过贪官污吏

朱元璋杀贪官污吏,剥皮充实草籽,然后在“皮场庙”吊起来示众,警示众人,并不是新近才流传出来的,是明代后期就有的说法。然而史书即文人笔记中,并没有任何一名洪武时期被剥皮的官员的记载,所有有名有姓被惩治的贪官,都说明了其刑罚和下场,也不见有任何一个人被剥皮。因为剥皮既不符合明朝律法的规矩,也没有确实发生过,只是后人根据“皮场庙”这个名称妄加揣测而来的。

到底啥是“皮场庙”?

明朝崇祯年间《明朝小史》:

(洪武)帝治贪官,法律甚严,赃至十六两以上,俱剥皮贯草。凡府州县卫所衙门之左,特立一庙祀土地为剥皮场,名其庙曰皮场庙。又于公座傍,置一剥皮贯草之袋。

正是这一则记载,令“皮场庙”变成了朱元璋剥贪官污吏皮的地方。然而,“皮场庙”根本就不是这个意思,但凡州县衙门左侧,也没有叫“皮场庙”的地方,加之没有任何一个人能举出到底有谁最后被剥皮了,足以证实这则记载臆测成分较大。事实上,“皮场庙”就是北宋时期东京的土地神庙,因为临近一个名叫“皮角场”的街,所以简称“皮场庙”。这个庙纪念的是“灰药救疾”的土地神,进而被视作医药神,到了南宋的时候,礼部贡院的皮场庙就成了士子们考前祈祷的地方,和现在的锦鲤差不多。

明代以后,人们不知道“皮场大王”的来历,信口编造朱元璋剥皮的事,所以才有“为惩治贪官污吏下狠心剥皮”的传说。

朱元璋到底是如何惩治贪官污吏的?

朱元璋没给贪官污吏剥皮,但实际惩治效果却也差不多。朱元璋痛恨贪污,其对贪污犯罪的惩罚也十分狠辣。

关于收受贿赂非法处断官员的惩罚:“一贯以下杖七十”,京城普通工人月薪可以有一到两贯,官员贪污一贯,就要打七十大板,不可谓不严。“一贯之上至五贯杖八十”“八十贯绞”。这就相当于,官吏贪污普通小工两月工钱的数,就要打八十大板。而所收脏钱超过普通小工三四年的工钱(相当于现在的20万元人民币),就要直接绞杀了。

普通贪污:“一贯以下杖六十”“一百二十贯杖一百,流三千里”。可见,朱元璋对普通贪污的惩罚,并没有人们想象中那么狠,只是起点很低,执行很严。贪污一贯钱就打六十板,贪污一百二十贯钱只打一百板,流放三千里。

“凡贪污的一律处死”,只会令贪污的数量增多

洪武时期的律法,详细规定了贪污的具体数目所对应的惩罚措施。不可能你贪污一两杀了你,贪污一万两也杀了你。朱元璋不会犯那样的糊涂,因为前车之鉴的隋文帝杨坚已经犯过了。隋文帝讲求“一文弃市(贪污、私收一文钱,也要斩首)”,结果天下大乱,人人自危,群盗并起。有朋友三人行路,口渴难耐,偷了瓜农一个瓜,被举报后全部被杀。又有人故意设计陷害,由于律法严苛,先杀再论,不分是非曲直,也不分轻重,于是贪官便用力贪,百姓纷纷逃亡。有一伙强盗劫持大臣,告诉大臣说,我们不是为了求财才当强盗的,我们就是被冤枉了。请你为我们禀告至尊:自古以来,立国法都没有过偷一文钱就得去死的。如果你不禀报,我们下回再来,你们就都会死光。隋文帝听说后,便取消了这条法律。

需知:很多时候,法律的规定已经足够完善。之所以很多人践踏法律,是因为他们很多时候可以轻松地逃过一劫,抑或有司有法而不依。法律的威严,在于犯法后遭受惩罚的不可避免性,而不在于其严酷性。



豆子人民艺术家


土地庙想必大家都知晓,但你知道它在明朝时期又叫做什么吗?没错,在那时土地庙又叫“皮场庙”!为什么会叫这样一个看似八竿子打不着的别称呢?这就不得不说一说由明太祖朱元璋所创立用来治理贪官污吏的剥皮刑罚了,这剥皮之刑到底是怎样的呢?又与这土地庙有何关系呢?下面我便和大家一探这背后的秘密。

剥皮楦草,杀鸡儆猴

我们知道朱元璋是一个“草根皇帝”,自幼便尝尽了人间疾苦,他深知贪官污吏对朝廷和黎民百姓带来的危害,自己更是对贪官污吏深恶痛绝,所以在他继位后,针对对贪官的治理,他采取了一种非常残酷的刑罚——“剥皮”!洪武二十五年,朱元璋颁布了《醒贪简要录》,其中规定:“官吏贪赃六十两以上的枭首示众、剥皮楦草。”这里提到了四个字,叫“剥皮楦草”,那么这个刑罚具体是怎么实施的呢?剥皮顾名思义就是将人皮剥下来,这已经是一件很难想像的残酷事情了,但这还没完,重点还在后面的“楦草”,这是干嘛呢?就是在剥下来的人皮里面塞满稻草,在缝合起来做成一个看似人形的人皮袋子,听上去是不是很渗人?一般我们只在小说聊斋志异里面看到过用人皮来作东西的吧,没想到古代还真有这种是吧。那么做这样的人皮袋子有什么用呢?主要是为了“杀鸡儆猴”,据记载,明朝时期官府衙门的公座两旁挂有一种不同寻常的东西,便正是这填满稻草的人皮袋,用来警诫在职官员“好好工作”。那么又怎样和当时的土地庙扯上关系的呢?我们接着往下看。

剥皮刑场——土地庙

在古代,土地的意义非凡,我国古代先民对土地极其崇拜,早在殷商时期就已经开始了对土地的祭祀,后来也形成了一套对土地神的祭祀礼制。到明朝初年,“土地庙”不仅是祈求地方年岁丰稔之所在,同时也涵盖了政府官员守土有责的象征意义,所以在当时的各个州府衙门旁边,都建有土地庙。因为它涵盖了官员守土有责的象征意义,所以对于那些贪官污吏来说,是有愧于土地神的,所以当处以剥皮之刑时,正好将土地庙作为刑场,以这些贪官之血来祭慰土地神灵!剥皮之后做成的人皮袋子,往往也会在土地庙悬挂一个,一来警诫官员,二来告慰民众。所以当时人们又称土地庙为“皮场庙”。

这便是朱元璋时期的“剥皮刑罚”!你觉得这种刑罚怎么样呢?是不是过于残忍呢?


白齐光


鲁迅先生曾经说过:

大明一朝,以剥皮始,以剥皮终,可谓始终不变;至今在绍兴戏文里和乡下人的嘴上,还偶尔可以听到'剥皮揎草'的话,那皇择之长也就可想而知了。


朱元璋出身草莽,机缘巧合之下做了皇帝。曾经做过乞丐,做过和尚。贪官污吏对于百姓的迫害,朱元璋可以说得上是所有皇帝当中,体会最深的了。

朱元璋一做上皇帝,就花了相当大的力气来整顿贪官污吏。其实这也不怪朱元璋,因为当时明朝上下,贪污腐败太过严重。倘若不去整顿,刚刚建立的王朝马上就要灭亡。

在朱元璋统治阶段,官吏但凡贪污60两以上者,就会被斩首示众。除此之外他还在《大诰》当中颁布法令:贪污腐败严重者,皆处以剥皮楦草。



“楦”在百度词条当中的解释,指的是用东西填紧物体中空部分。而这整句话也就很好理解,将贪官污吏的皮剥下来,然后在里面填满稻草。

一般做成之后,都会把它放在衙门口两边,用来警告当官之人,此乃前车之鉴。或者是放在土地庙之中,类似于杀头示众。具体做法我不用详细描述,想必大家也都能想象出来。

其实对这条法令,一直都被很多学者质疑,但是并不代表朱元璋整治贪污不严厉。朱元璋在颁布大明律之后,发现贪污仍然得不到整治,因此在其上的基础上又编纂了《明大诰》,甚至是列为了国子监考试内容。



相传明朝开国功臣蓝玉,就是被处以剥皮之刑,其皮更是被传阅各省。朱棣发动靖难之变后,对于之前衷心于建文帝的臣子,也都处于了此种刑罚。

除此之外明朝张献忠,在此基础上“更进一步”。其自从入蜀地之后,对于反抗的人,大多采用活剥。

从脖子后面拉一刀到肛门位置,之后往两边扒开到两侧肋的位置,类似于蝙蝠状。接下来再行刑的时候,就会把四肢砍断。



此等刑罚下的犯人,一时半会死不了,一直到断掉四肢才会这真的加速死亡。倘若受刑过程中死掉,执行者还要被处罚。

只能说幸好生活在这个年代,不用每天提心吊胆。


史之策


这个其实是源自一个典故,我刚好前段时间在电视剧看到过,和你分享下

剥皮的开端是洪武初年,刘伯温的学生扬州干吏杨宪,在重建战后的扬州时,有一天发现朝廷给的稻种被一个仓库管理员给盗了一部分换酒肉吃,结果查出来后大怒,当着全百姓的面将其剥皮后,内部塞上了稻草,做成稻草人竖立在衙门口,当时上报朝廷后轰动朝野,得到朱元璋的大为赞桑并进行全国推广,不过这个杨宪也是个欺世盗名之辈,谎报重建战果,手段狠辣,最后被朱元璋处决。

详情可以看胡军版的朱元璋传奇,里面重点写了这一段


晴空喜欢笑呵呵


许多人听到“剥皮”一词时,脑海中就不自觉会浮现出血腥的场面,残忍恐怖,全名叫“剥皮揎草”,而这种刑罚可称得上中国十大酷刑之一!中华历经无数王朝,不论哪朝哪代贪官污吏都是严惩不贷的!

历史中辽代开启了对贪官赐酷刑的先锋,掘坟虐尸。元朝更是吸取了经验,选择将贪官杀掉以后将其喂给畜生吃,让人死后灵魂无处漂泊,死后的尊严被践踏。古代人如此重视百年之后的安宁,就连坟墓也要专程择大师来选风水宝地,成为自己的庇佑之地,这样的刑罚绝对算得上酷刑。可是与朱元璋提出的刑罚相比,简直都不能算折磨人!

朱元璋在《大诰》当中,完美的继承了前朝人的思路,并加以不断创新,针对吸食王朝血液的“蚂蟥”专设了剥皮揎草此种刑罚。很多历史学家研究明朝法律时发现,朱元璋此人经常设“法外之法”,什么意思呢?指的就是他不按常理出牌,还经常套路别人,尤其是针对贪污腐败的官吏,朱元璋总是不按照《大明律》来处理贪官,而是在法理之外,还要加重惩罚,譬如问题当中所提到的“剥皮”的刑罚,就是朱元璋选择加罚的。那么朱元璋之所以要如此重罚贪官呢,主要原因有两点。

首先,朱元璋未起义前曾经在街头讨饭为生,遭受到了元朝官员的欺压。他可说是中国出身最低微的开国皇帝了,父辈祖宗都是正儿八经的农民。朱元璋出生在濠州,在元末时遭受连年大旱,哀鸿遍野,他的父母和哥哥都因没有粮食饿死了,再加上当地官吏贪污民众的钱财,严苛赋税,可谓是雪上加霜!小小的朱元璋实在是没有生存的技能,只好出家当了和尚,结果厄运依旧接踵而来,皇觉寺也断粮了,名义上朱元璋是四处化缘为生,说白了其实也就是讨饭为生而已!那朱元璋能不恨害他家破人亡的贪官污吏吗?

其次,偌大一个明朝,本该各司其职的各部却暗中勾结贪污大把雪花银,而官官相护朝政腐败,财政严重出了问题。如若不能肃清贪污腐败之风,民众怨声载道,那么明朝一定会步上元朝的旧路,所以朱元璋当机立断,定下了剥皮的重罚!

接下来再介绍一下这个刑罚到底有多恐怖,首先要把犯人用麻绳捆结实了,然后用锋利的刀沿着脊骨割向颈部,要把人皮完整的剥离,然后做成袋子状的,在里面填充稻草和石灰,关键在割到脖子前是不会让犯人失去意识的,在清醒时承受如此痛苦,毫不亚于凌迟!

历史上对朱元璋的评价是褒贬不一,各持己见。在笔者看来,他起于微末,毫无背景,披荆斩棘,直登皇位,很牛逼的!


孔夫子说历史


大明王朝建立后,朱元璋认为元朝的灭亡就是因为政治腐败,纲纪废弛。官僚系统更是腐朽不堪。于是为了巩固新生的政权,开启了重典治国的方针。



在《大明律》之外,朱元璋又颁布了《大诰》律法,律法中多种酷刑,直指贪官,其中不乏有抽肠(铁钩从肛门处伸进犯人体内,将其肠子钩出),刷洗(用开水浇一丝不挂的贪官,然后用铁刷子刷,直至将贪官刷成白骨),秤杆(用铁钩把人吊起风干)等酷刑。而更加严酷的是剥皮楦草的刑罚。



剥皮楦草;《大诰》律法中的一条刑罚,规定:凡贪银六十两以上者,一律先斩首示众,然后剥皮。为此专门将土地庙置了“皮场庙”,

贪官的人皮有两种种昭示方式;

第一;贪官的人皮里填上草,悬于政府门口或者是当地的土地庙门口。再有可能悬于公堂之上,警示新任官员。

第二;缝制于衙门官员的座椅之上。现任办公,背靠前任之人皮。

在这种极端的刑罚警示之下,明朝的各级官员胆战心惊,很长时间没有了贪赃枉法的情况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