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县一个“三进宫”的男子出狱月余再被抓,年仅21岁, 你怎么看?

甘文飞


唉,不知廉耻,不知孝义,正值人生的大好年华,寻找一份正经的工作,在人前抬得起头来,在背后挺直了脊梁。在贡献自己的劳动力的同时自食其力,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有什么不好?非得去做一些偷鸡摸狗,坑蒙拐骗之事来挥霍人生最美好的一段青春时光,而且偷个一次两次的还不够,最终也是自食其果,等待着他们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对此法律有以下规定: 刑法第65条规定了累犯制度。其内涵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的五年之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成立累犯。对于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不得缓刑,不得假释。其中“三进宫”犯罪嫌疑人赵某年仅21岁,已经因为有相关盗窃事实被判刑三次,这对他是最严厉,也是最适当的处罚。

在被警方抓捕之前的几分钟,赵某等人居然还在景区图谋再一次进行盗窃,可见他们有多猖狂。他原本就是贪图享受,不思进取。希望这次他在监狱里能够好好反省自己,莫一错再错,抱憾终生。


鑫之法律观


一次偷,二次抢,三次敢把流氓耍,四次伤人带放火,越练胆越肥呀这是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