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幫同夥逃脫刀砍報警人

霞浦縣檢察院起訴全省首個未成年人涉惡團伙

福建法治報訊 日前,霞浦縣檢察院 依法以涉嫌聚眾鬥毆、尋釁滋事、 故意傷害等罪對黃某甲等 7 名涉 惡團伙成員提起公訴。值得一提 的是,該案系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開 展以來,我省首個團伙成員均為未 成年人的涉惡案件。 2017年以來,被告人黃某甲、 陳某甲、連某某等人通過相互結交 等方式,相繼糾集被告人黃某乙、 蘭某某、鄭某某、林某甲及吳某某 (未達刑事責任年齡)等輟學或厭 學未成年人,在霞浦縣松城街道等 地經常滋事,並拉攏引誘其他社會 青年和個別在校學生參與其中,多 次實施聚眾鬥毆、故意傷害、尋釁 滋事等犯罪活動,形成了以被告人 黃某甲、陳某甲、連某某為首,被告 人黃某乙、蘭某某、鄭某某、林某甲 及吳某某等人積極參加的惡勢力 團伙,嚴重擾亂社會秩序,造成惡 劣的社會影響。

據檢方介紹,該團伙持械聚眾 鬥毆,擾亂社會秩序。2017年7月 17 日,因被告人黃某甲、林某乙 (另案處理)與楊某某(已判刑)等 人結怨,被告人陳某甲糾集被告人 黃某甲和林某乙等人,與楊某某等 人約定到霞浦縣松城街道某酒樓 附近鬥毆。被告人陳某甲等十餘 人持刀具、棍棒等械具在該酒樓旁 埋伏守候,楊某某等人也糾集十餘 人攜帶匕首、棍棒等前往該處。次 日零時許,雙方在該處相互械鬥, 楊某某被陳某甲持刀砍傷。經寧 德市公安局物證鑑定所鑑定,楊某 某的傷情為輕微傷。

隨意毆打他人,多次尋釁滋 事。2018年5月5日至2018年7月 11日,被告人連某某、黃某甲等人 因瑣事藉故生非、逞強耍橫,先後 四次持械在霞浦縣松城街道實施 尋釁滋事行為,致使多名被害人傷 情達輕微傷。 故意傷害他人,侵犯人身權 利。

2017 年 7 月 18 日零時許,被 告人黃某甲、陳某甲與楊某某等 人在霞浦縣松城街道某酒樓附近 聚眾鬥毆時,因被害人王某路過 見狀報警並抓住陳某甲,黃某甲 為幫助陳某甲逃脫,便持刀砍傷 被害人王某,致其輕傷二級;2018 年6月30日凌晨,被告人黃某甲、 連某某等人在霞浦縣松港街道某 奶茶店持械毆打被害人吳某某, 致其重傷二級;2018 年 8 月 27 日 晚,被告人連某某、黃某乙等人在 霞浦縣松港街道某村持匕首等械 具毆打被害人陳某乙,致其重傷 二級,十級傷殘。

目前,該案在法院審理階段。

□記者 黃錫順 通訊員 謝文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