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发现有人正在拿刀杀人,见义勇为者拿棍子将杀人者打死,会被判刑吗?

手机用户6800045055


1 肯定会 在中国没有正当防卫一说 龙哥案件是个例

2 你打人家 见义勇为 打重了你可能会被判刑 因为你本身没有受到威胁 打轻了 对方有反抗能力 你可能会死

3 在国内 对方手持匕首入室抢劫 在人身和财物收到威胁时 反抗杀了小偷 你都会判刑

4 如果自己再受到伤害事 能跑就跑 不能跑也不要激烈反抗 因为在搏斗中你杀人 对不起 你可以进去了

综合上诉是说 解决方案

1 碰到杀人者 拨打110

2 立刻离开 因为你家里没有矿和第二次生命

再国好人尽量别做 不是对生命的漠视 而是代价太高

中国发展的很快 两极化越来越严重 而且社会风气很不好 保护好自己和家人才是正事 其他事情还是洗洗睡吧


爱吃鱼96183541


少管闲事,度掌握不好,判刑,你打一下没事,后果难预料,不打第二下对方也许把你杀了,打第二下也许就是你犯罪了,对方有没有反抗能力只要法官知道,见义勇为离进监狱不远了,正当防卫,防卫过当,故意伤害 ,叫法官闹得谁还分的清唉,洗洗睡吧,被人打不能动,不能躲了,一躲对方摔死你都坐牢,忍忍海阔天空,我在这问问各位法律宗旨是什么,你们可以做个问卷调查谁还分的清,正当防卫,防卫过当,故意伤害,只有法官能掌握这个度,别人分的清吗,各种可能都能发生,不打对方第二下也许被杀,打第二下对方死了,故意伤害,轻了,故意杀人你玩完了,横竖都是你死,你还管,我说的对吗。


在家28


会,严重的会是死刑。

因为,1,你的生命财产并没有受到不法侵害。别人杀别人关你什么事?

2,你弄死了人,你无法证明你不是故意的。而你却是主动介入这件事的。

3,万一被弄死的人你也认识且过去有过节,在对方律师那绝对会以故意杀人来诉你,你的关系财力能否能帮你大事化小。

遇到这种事,如果你还是个有正义感具有勇气的人,本人认为最正确的做法如下(仅供参考)

1,拿起手机报110

2,走到能看清双方面孔的距离范围内,用手机(或相机、录像机)等工具清晰的记录当时情景,最好问清施害者姓名,记录对方清晰的脸部特征。

3,如施害者逃跑,继续跟踪……

4,等到警察来,把这些资料交给警察(如果你还活着)

完成以上工作,破了案,抓了案犯,你绝对可以得到见义勇为的称号与奖励。

如果,你胆小,请你装做没看见,迅速离开。死不死人,其实关你卵事。如果你于心不忍,跑远点再打110。

以上这些我一般不告诉别人。


老莫老


由于正在杀人,那么有人生命安全正面临紧迫的危险。见义勇为者持棍将其打死,是否会判刑,应具体分析是正当防卫还是防卫过当。

如果是一棍毙命,没有问题,肯定构成正当防卫。

如果第一棍没有打死,对方还没丧失侵害能力的,继续第二棍将其打死的,估计还是构成正当防卫。对方丧失侵害能力,还再补上一棍的,那就是防卫过当了。

以此循环,直到死为止,总的来说,正当防卫还是防卫过当就看其是不是在具有侵害能力的情况下被打死…

现实生活中,有时候很难正确区分正当防卫与防卫过当,譬如现在舆论大哗、全民关注的福州晋安"见义勇为反被刑拘14天"案的主角赵宇,就是被认为防卫过当,才陷入了困境。

为什么这么难区分呢?

因为人不是上帝,也不是人工智能,当一个人在生命受到威胁时,很难判断对方的反抗能力的,也很难把握自已究竟是用了几成功力的。

用少了,分分钟自己危矣;用多了,分分钟看守所里过大年。


毒辩律师王如僧


这事我最有发言权,说下我的亲身经历,十二年前,这天天气有点热,下午两点多街上行人没几个,我无聊懒懒的透过门市里的窗户向外看,看见一个年轻男子右手拎一把木匠斧子,我愣了一下,心想这是干啥呢?再看年轻男子一脸阴森森的,男子头发有点长,眼睛在污垢的头发缝里向外扫射,马上要走过我的门市时候他急跑了起来,我心说不好我就起身出去,这时看见他在追赶一个60多岁的妇女,我就大喊了一声“嘿干啥呢这是”年轻男子没回头,这时他离妇女很近了,他斧子往下劈了一下,我赶紧跑过去也边喊住手,年轻男子向我扭头转身,这时那个妇女双手紧紧抓住斧柄,我这时助跑加上往起一跳踢了出去,正中男子右肩他向后坐倒,坐在地上,同时手撒了斧头,我在男子脸上踢了几脚,他就躺在地上不动了,我这时用手机打110,男子在地上掀起一块砖想砸我,我赶紧抓住他手,抢过来砖在他头上砸了一下,血流了出来,他又躺回了地上,我拿起手机又打110同时打了120,最后鉴定男子是抑郁病患者,因我打伤他住院花费12000多,派出所让我赔给男子医药费1000元我不愿意出,最后好心人帮我出的。至今我想起这事有种说不出的滋味。


用户7349894385752


遇到这种情况,如果你不出手,你可能会觉得良心不安,但你只是不安而已,但如果你出手了,你有可能坐牢,赔钱,失去你宝贵的工作,就算最后你打官司赢了,你同样会损失时间,精神,金钱,你的工作同样会失去,因为你的工作性质不允许你经常放下而去打官司,甚至你会官司缠身,你的女朋友会因此离你而去[捂脸][捂脸][捂脸]你有可能就此毁一辈子,如果你选择见义勇为,你一定要具备强大的心理素质,我赞成你去见义勇为,但你必须要有承担一切后果的勇气,如果是我遇到,我会选择报警,当警察到场,我愿意协助警察一起制服行凶者,做一个见义勇为的好市民,否则,我会选择保护自己,保护我的家庭,保护我的一生。


奔跑的蜗牛4724


我国刑法中虽然有对见义勇为和正当防卫的详细规定,根据刑法第20条第3款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但这个规定,就连执行法律的法官、检察官和警察,都搞不清楚,更别说普通人了。

所以,问主,如果发现有人正在拿刀杀人,见义勇为者拿棍子将杀人者打死,那这个见义勇为者,很大概率会判故意伤害罪,坐牢至少4年以上,而且还得赔偿拿刀杀人者大几十万的人身伤害和精神损失费用。

因为,很简单:第一,你怎么能够证明,对方是真的在拿刀杀人呢。你敢保证,旁边一定有摄像头,或者,你自己掏手机录(你录,怎么见义勇为啊?)。

第二,你为什么要把对方打死呢,打伤打晕,然后保证行凶者不受伤,不行吗?这一点儿,别说我们普通人,就是武林高手,也做不到啊。谁能保证,我打行凶者,刚好能阻止他行凶,又不打伤他。

而且,万一你动作太轻,凶手反杀了你呢,怎么办?你见义勇为,把自己性命搭上了。你上有老,下有小,谁来帮你养?

所以,可怕的是,道义上,我们知道,你是见义勇为,值得表扬。但是,法律是残酷的,请问,你怎么证明,你是见义勇为呢?你证明不了。证明不了,大概率判刑坐牢,赔钱,把自己家毁了。

因此,遇到这种行凶伤害的事情,第一,先看看,是不是自己的亲人;如果是,那义无反顾上,打死行凶者;第二,如果不是自己亲人,先报警,然后在一旁隐藏好自己的前提下,用手机摄像下来,保存证据。

这,就行了。没办法,我们都要养家糊口,上有老下有小。


董江波


首先,我想说,这是一个很懦弱的问题!

作为一个活着的人!你要在法律的约束下,考量对方侵犯自身权益,到什么程度,才能去自卫?自卫到什么程度,才算合法?

那么,我想反过来问一个问题!什么才是犯罪?警局经常通报的一句话是“无犯罪事实”?什么才叫犯罪事实?是要等人,伤了?死了?才叫犯罪事实?!还是,只要有犯罪行为,就叫犯罪事实?

网上讨论的总是,如何合理自卫!却很少讨论,何为犯罪!什么程度的行为是犯罪!为什么?懦弱是根本!血性是根本!作为一个男人!中国男人!从抗战活下来的幸存者们的后代!我很羞愧~

现在的我们,大多数都已经失去了,捍卫的精神!不再捍卫他人,捍卫正义!甚至捍卫自身的权利!自由!

我们常把忍让挂在嘴边,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

今日,你们忍让的,是自己!他日,外敌入侵!我们依旧只能忍让!因为我们一代代,已经习惯了忍让!谁来做主,又有何区别呢?

我想说的,只有一个意思!那就是血性!我们在渐渐失去捍卫自己的权利,失去捍卫的精神!

血性?你们扣心自问,有吗?有的,不过是潜意识里的渴望罢了~


粗人吃自助


在我国我不建议普通工薪族建义勇为,除非你有千万身价。为什么:从十年前南系法官的一句话“不是你撞的,你为啥要扶"开始,国内已经报到了多少起这样的事了,报到了以后都能纠正过来,这是好事。还有没报到的呢?,即使纠正过来的,当事人都要花很多的时间和精力在上面,甚至精神上都要承受很大的压力。这样结果是工薪族难以承受的。假如遇到的不法分子是官和富,我想他们都会动用一切资源整你,甚至弄减冤案或假案。你一个小百姓上那儿说理去。那一天我国的法律真正公正,公平了我会做的。期望那一天。


丨SakYa


干巴巴地阐述没意思,我们先来看一个类似案例:2015年11月28日,广州大学的小王因为提醒同车的乘客注意防盗,而被小偷覃某用到从背后刺伤,张某在与其扭打时夺刀反击覃某,覃某经抢救无效死亡。


这个案例和题目很相似,都是正当防卫导致行凶者死亡,小王成为正当防卫,无罪!

俗话说;“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在侠士小说里都有着这样类似的情节,侠士路途英勇救下在“虎口”中良家小女,之后两人逐渐萌发爱意并一起双宿双飞的故事。然而,现实是这样的骨感——我“救”了人,却成为了罪人?


于是作为“侠士”的我们内心困惑无比,内心的苦水更是无法言语:“下次遇到这种情况,我应不应该‘两肋插刀,出手相助’呢,可是我是不是会陷入负刑事责任的风险呢?”于是我们后脚跟进,前脚却又缩回来了,犹豫之间,被害人已经被遇害了!

其实这背后的真相只有一个,了解了它,你就会明白怎么做了,成为真正的“侠士”。刑法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在本案中,拿刀伤人,已经严重危害人身安全,在这种紧急情况下,为制止其侵害,见义勇为者用棍子将杀人者打死,这种行为不属于防卫过当,不会被判刑。刑法这样规定,就是鼓励百姓跟不法分子进行英勇的斗争。

当然啦,是不是就认为举着“正当防卫”的牌子就可以肆意妄为呢?下面我们来看一下下面这个案例。被告人何某在回娘家路上遭遇王某的调戏和威胁,情急之下,何某将王某引引至又大又深的粪池旁,将其推入。而此时的王某又不会游泳,几次拼命想爬上岸边,都被何某多次推入,最终窒息而亡。


在这个案件中,何某第一次推入为正当防卫,但在王某无法进行侵害时,多次推入,是防卫过当的行为,也就是会被追究相关的刑责。但是法律这样规定,相信大家也能明白其中的道理。正当防卫也得有一个“度”!

正当防卫呢,应该是有正当动机且侵害是正在进行的,而不能是尚未开始或是已经停止或结束的行为;此外,防卫过当是“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的重大损害。因此,遵法守法,了解法律,在遇到下次这种情况时,我们可以成为一个真正的“侠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