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起,电动自行车“新国标”正式实施,超标车将无法上路。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的、新修订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出台,将于2019年4月15日起实施。

2019年4月15日以后,所有的违规电动自行车都不得上路,而且超标的电动自行车按照电摩处理,车主必须去驾校考驾照,上牌照。

新国标是去年5月份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及工信部等四部门批准发布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国家标准。新修订的《规范》废除了长达19年的旧规,调整完善了电动自行车最高车速、整车质量、脚踏骑行能力等技术要求,意在保证大众出行安全。

符合标准的电动车允许上路,如果电动车超标就会被认定为机动车,需要机动车驾驶证。这时候就需要检查你的驾驶证了,如果没有驾驶证,那么你就是无证驾驶。这时候交警就会对你罚款,甚至拘留都有可能。还有就是机动车驾驶证权限也不一样,即便有汽车驾驶证,你有没有权限驾驶摩托车,所以说,不要以为拿了C1就可以驾驶任何机动车。

新规会在2019年4月15日正式开始实施,全国范围内都会固定的标准。这个规定可以说酝酿很久了,这些年我们也会发现,很多电动车车主开车的时候横行无忌,闯红灯的行为更是屡见不鲜,就是因为管理力度不够。新的法规颁布之后,对于电动车车主来说,是必须遵守的规则,不然等待你的将是严厉的处罚。

新国标主要调整内容

一、确保消费者的生命财产安全。新标准坚守安全的底线,由原来的部分条款强制改为全文强制,增加了防篡改、防火性能、阻燃性能、充电器保护等技术指标,调整完善了车速限值、整车质量、脚踏骑行能力等技术指标,特别是新增加了防火阻燃和淋水涉水这两项安全指标。

二、确保所有道路交通参与方的共同利益最大化。标准修订工作审慎研究确定了每一项关键技术指标,兼顾了电动自行车的出行效率、出行安全和道路的通行秩序。

三、确保广大消费者基本的出行需求。新标准中最高车速、整车质量、电机功率等指标以现行标准为基础进行了适当放宽,其中,最高车速由20km/h调整为25km/h,含电池在内的整车质量由40kg调整为55kg,电机功率由240W调整为400W,提高了出行的效率。

四、坚持电动自行车的非机动车属性。电动自行车本质上是带有助力功能的自行车,应当符合自行车的相关特征,即能够由人力驱动行驶,因此新标准要求电动自行车必须具有脚踏骑行功能。

已有车辆不满足新国标要求怎么办

“新国标”的过渡期为2018年5月15日至2019年4月14日。4月15日新国标正式实施后,不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不能再生产和销售,否则生产、销售者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019年4月14日前,对符合旧国标且在江苏省产品备案目录内的电动自行车仍可登记上牌。从4月15日起,只有符合新国标且获得产品强制性认证证书的电动自行车才能办理登记上牌。

新旧国标都不符合怎么办

对于目前群众已经购买使用的既不符合旧国标、也不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将记录车辆及所有人相关信息后,发放临时信息牌,实行过渡期管理,由各地设置不超过5年的过渡期限,过渡期届满后不得再上道路行驶。

也就是说,不符合新旧国标的电动自行车,在取得临时信息牌后,还有5年过渡期限。

新国标对上牌有新规定吗

4月15日起,对符合新国标《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且获得产品强制性认证证书的电动自行车,登记发放全省统一的电动自行车号牌;对已经申领过市县公安机关发放的旧式电动自行车牌证的车辆,仍然使用原有牌证。

公安交警部门严查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

一是严查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始终保持严管高压态势,常态化严查电动自行车闯红灯、占用机动车道行驶、逆向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各地电动自行车登记工作结束后,将对无牌上路行驶电动自行车开展整治。积极探索应用电子监控、人脸识别等技术手段开展非现场执法曝光。

二是强化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现场教育。在城市主要街头路口建设"交通安全教育站",到2020年,南京、徐州、苏州每市建成不少于20个,其他设区市每市不少于10个,每县(市)不少于5个,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引导广大群众学法知法懂法,自觉摒弃陋习,文明出行。

三是推动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文明交通信用管理。探索建立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文明交通信用管理制度,定期记录归集电动车驾驶人交通违法失信信息,推送到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联合相关部门和单位依照规定实行联合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