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歌后「金嗓子」周璇,为何精神失常,死于精神病院?

(图)周璇(1920年8月1日-1957年9月22日),出生于江苏常州,中国电影演员、歌唱家。

1951年的上海滩,在电影《和平鸽》的拍摄片场,扮演护士的女主演在拍摄输血镜头时突然胡言乱语状似疯癫,工作人员迅速将她送往医院,在院医生经诊断后把“旧病复发”写在疾病诊断书上。病床上已经卸妆的她面色憔悴,与在电影荧屏和歌唱台上的大明星周璇实在联系不起来。您也许不认识周璇,但您一定听过由她演唱的那首充满着老上海氛围的《夜上海》吧。

“夜上海,夜上海,你是个不夜城,华灯起,车声响,歌舞升平。只见她,笑脸迎,谁知她内心苦闷”这句歌词伴着旋律朗朗上口,歌曲原唱周璇之所以将这首歌演绎得如此成功,不仅因为她被称为“金嗓子”的天籁歌喉,也因她的坎坷半生经历加味。

1920年,一位叫苏璞的女孩子降生到江苏常熟的一户人家,其名取“未雕琢之美玉天然、纯真”之意,但这位女孩子继续拥有这个美好的名字的权利却被抽大烟的舅舅剥夺,舅舅在她三岁的时候把她卖到一户姓王的人家,从此她改名王小红。几经辗转,女孩子又被送给上海一户姓周的人家,更名周小红。原以为飘泊不定的生活总算安定下来,但是老天又跟她开了一个相同的玩笑,抽大烟的养父要将她卖到ji院,好在在养母的极力保护下她才免去了“卖肉为生”的人生。好在她没有被这颠沛流离之苦折磨得悲观消极,好在她在十二岁那年站在家门口开合着嘴唇吟唱着改变自己一生命运的歌曲。

正是因为周小红银铃般的嗓音,家门口才从门可罗雀到水泄不通,围观的人群中有一位叫张锦文的钢琴师,他见周小红天赋异禀且家世凄苦,就将她带到当时的“造星厂”明月歌舞团里。在初到歌舞团的日子里,周小红努力学习普通话和乐理知识。1932年,她参演了电影《野玫瑰》并演唱了片尾曲《民族之光》,电影院在座无不折服于她的天籁之声,那句“与敌人周旋在沙场之上”经她的声带发生后尤为高亢激昂振奋人心,她也因此在明月歌舞团团长黎锦辉的建议下改名“周璇”。

(图)周璇

在演艺道路初绽光芒的周璇原本在明月歌舞团的庇佑下和自身美丽的外表、天籁的嗓音的加持下能一路畅通,但此时日寇的炮火殃及上海,在战乱时期娱乐行业不景气的社会背景下明月歌舞团面临解散危机,周小红很有可能再掉入以前那种贫苦的深渊,幸好与她同在明月歌舞团的作曲家严华拉住了她。

1934年,周璇在严华的帮助下参加了上海歌星评选大赛并崭露头角,名次仅次于当时的当红歌星白虹,由此获得了“金嗓子”的称号。自此,周璇开始辗转于各大片场和电台,粉丝们的热情像鞭绳一样为周璇这颗高速运转的陀螺助力,周璇由于工作的繁忙无暇顾及关心她的严华,事业上的不平衡让严华心里产生落差,让他萌生了外出巡演增长名气的念头。严华离沪前夕,周璇娇羞地把一本日记本送给严华,里面记录了她恋上严华的全过程。在严华外出期间二人每日都期盼着邮递员送来那份漂洋过海的情意,很快地,严华结束巡演回到上海和周璇结婚,不久周璇就在初为人妻之后又收获了即将初为人母之喜。

但是,小别胜新婚的甜蜜并没有持续太久,一位叫柳中浩的电影厂老板邀请周璇加入他的电影公司,阔别影坛一年之久且热爱舞台的周璇几乎毫不犹豫地签下合约。电影公司给周璇的档期排得满满当当,有孕在身的周璇在长期劳累之下不幸流产。小产后的周璇又在老板的软硬兼施下投身片场,一年拍摄七八部电影,事业上如日中天,身体上却是每况愈下,感情上也是互相猜疑,周璇严华二人的爱情大坝在流言蜚语中决堤了,这场仅仅维持两年的婚姻宣告结束。

周璇的第二段比较著名的恋情是和绸布商人朱怀德的交往经历,本来在上段失败婚姻的阴霾下紧闭心房的周璇在朱怀德的猛烈追求下终于卸下心防,开始与朱怀德同居,正沉浸在甜蜜爱情中的周璇意外得知朱怀德是有妇之夫,但是在朱怀德饱受包办婚姻压迫和妻子命不久矣的借口搪塞下她选择了相信,她把自己的积蓄拿给朱怀德做生意,不久后周璇发现自己怀孕,在香港拍戏的周璇受到祖国召唤时已经怀孕八个月,她正满怀期待地想要和朱怀德一起迎接新生命的到来,可是朱怀德拿着周璇的钱花天酒地,与舞女同居,避不见周璇,还声称这个孩子是谁的得验了血才知道,这也就有了文章开头周璇拍摄输血镜头时致疯的一幕。

周璇一生缺少双亲关爱,是严华的呵护给了她温暖,又是朱怀德把她从失恋阴霾中拉出来,但是这两个男人一个怀疑她,一个欺骗她,她在37岁永远闭上眼睛之前没有看见过真正的爱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