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改革是每个地方都不一样吗?

等下来你的梦


这是肯定的,事业单位改革不可能全国一个模式搞一刀切,具体到地方需要因地置宜,在总体指导思想的要求下,允许各地结合自身特点进行自由裁量,在体制编制总量控制范围内合理进行设置,会存在市与市不同,区县与区县不同的情况。

各地区经济特点之间的区别,自然就会带来机构设置的差异,比如说,有些沿海地区,设置有大量与渔业相关的工作部门,而没有临海条件的地区则不会有这些部门设置,那么在市区县镇的设置上自然也不会存在对应口子,而在一个市县内,也可能存在有的镇街沿海,有的镇街不沿海,那么同一区县内的设置也会不同。这个问题就好像蒙古国任于谦岳父为海军司令一样,根本就是闲职嘛。

再比如,还要看产业的发展侧重,比如像东三省有些林区,以林兴市,那么林业就属于强势部门,在机构设置上就会占据较大的优势,但在有些地区,林业可能就是业务比较窄的弱势部门,甚至还不会有单独的站所设置,有的乡镇可能就一两个人负责整个林业工作。

所以说,事业单位改革没有具体的参考性,它只有大的框架和总体要求,在具体执行上还是有一些出入的。


元芳有看法


事业单位改革因地制宜,不同地区在局部范围内肯定会有差异,但有几点是非常明确,且在全国范围内步调比较统一的。

1、改革最后限期基本统一。根据中央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要求,到2020年底前,事业单位必须完成改革,实现政事分开、政企分开、管办分离的目标。目前,部分地区已将完全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最后限限调整到2019年,明确要求在2019年3月底最迟在6月底前实现改革任务,随着本轮党政机构改革的推进,预计不少地方的事业单位改革进度将大大提前。

2、机构设置总数将大大减少。事业单位改革将参照本轮党政机构改革方式,实行总量控制。预计改革后的事业单位总数将比以前少10-20%。像辽宁省一口气将省直机构659家公益性事业单位整合为65家,精简比例达到90%。

3、行政类事业单位取消。本轮机构改革,全国各地有一个统一的举措,那就是根除“事业局”。即,将完全、主要和部分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全部纳入清理范围,剥离其行政职能收归行政机关。今后,除执法类机构外,不再单设或增设其他行政类事业单位。行政类事业单位彻底退出历史舞台。

4、两类人将被取消事业编制。一是承担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在2020年底前将全部转企,其人员除部分随职能转移分流调整到其他事业单位外,其余人员将全部取消编制实行合同制管理。二是县级以上公立医院和高校,目前部分地区在试点,预计将在全国铺开。

5、参公类事业单位逐步退出。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后政事分开、管办分离,事业单位就没有了参公的依据,参公类事业单位将被取消,比如原来参公的行政类事业单位就是例子。但执法类事业单位在整合过程中,受制于机构总量控制和限额管理,仍将保持一段时间的参公属性,直至改革过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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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后小公


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工作从2011年就开始试点,目前已经确定的主要信息有四个:

1、2017年《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方案》已经确定并颁布实施,各地依据方案要求,进行事业单位分类,并逐步推进部分单位试点改革,比如公证律师改企、不动产登记整合、高校和公立医院编制备案制等。

2、辽宁省省直、市直、县区事业单位改革工作已经于2018年7月底提前基本完成。省直市直事业单位机构精简50%,县区事业单位机构精简90%以上。

3、随着省级党政机构改革方案执行,各省“行政类事业单位”要求随同党政机构改革统筹推进,避免党政机构改革出现反复。所有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分为完全、主要和部分三类,完全承担行政职能的规划、农综、国资等全部并入相应行政机关,或者成为挂牌、内设机构;主要和部分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例如社保、就业等剥离行政职能,划归相应的行政机关承担,其他公益服务职能暂时保留,和其他类型的事业单位改革综合推进。

4、事业单位剥离行政职能后,不再参公。原登记为参公人员的保留身份和待遇,以待进一步深化改革。(行政执法除外,暂时未明确。)

事业单位改革总的态势是综合改革,剥离行政、生产经营职能后,事业单位实行政事分开、事企分开,以公益服务职能为主,除乡镇卫生院外以财政全额供给为主要财政供养方式,使用全额事业单位,减少差额编制使用,2019年6月底前全面撤销自收自支、自定、自筹类编制使用。

党政、事业单位改革,全国一盘棋,上下统一对应统筹改革,各地虽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但职能整合、综合改革的方案不会变。尤其对于市县和乡镇基层来讲,整合相同或者相近的职能,事业单位跨领域综合设立,或者按照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模式,部分主要行业事业单位综合设置,都是可行的方式。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时间最后期限是2020年底,一些地方政府已经明确要求与党政机构统筹推进,提前完成改革任务,2019年3月底党政机构改革全面完成后,各地事业单位改革就会紧锣密鼓推进,各类事业单位改革和设置方式就会逐步明朗化。


真宁腔调


1、你这个事业单位的职能是什么。是否属行政类事业单位看的行使的职能。不行使行政性职能的事业单位不会划定为行政类事业单位 。

2、能不能成为公务员或者参照管理,现在说太早了,地方的具体方案都没出来。每个地方的行政编制就那么多,一下子转一批事业人员不可能。现在可能的设想是有部分能转,部分分流到其它事业单位,部分可能提前退休。你能不能转成公务员现在说太早了。

3、这个改革只针对有编制的事业人员,保留的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待遇还是看单位自已。


请叫我蒙面小黑


不邀自来。

这个大原则上类同,地方个别特色。共性与个性共存。机构改革后保留下来公益事业单位由省以上统筹管理,所以全省范围内的事业单位有统一规划和统一原则底不能突破。各省对事业单位的改革有一定差异性,突出地方特色。

有些省强调保留省直属事业单位,有的省机构根除“事业局”,只保留公益属性事业单位,原则上部门下属事业参与整合,个别的部门特殊情况的保留1个下属事业单位,我们单位下属事业己开始合并整合了,开始是保留2个下属公益事业单位,现在看来上级有要求,估计只能保留一个官办公益事业单位,其余全面放开转服务转企。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划转行政职能并入机关,保留事业属性参与其它事业单位整合。其它的事业单位整合职能、撤销、转服务中心、转企。

大原则上各省类同就是政是政,事是事,企是企,事业单位只保留公益性事业单位(科教文卫)。在这个大原则下如何整合事业单位,各地方有所侧重面,就体现地方差异性。


一朵浪花17


事业单位改革,从国家宏观政策上应该是都一样的,但是具体的落实上各个地方肯定有不同的细则。一般而言县级是事业单位改革的最末级执行单位,他们会结合当地的实际作出改革的一些具体部署。在改革的过程中,由于各地层级不一样,机构数编制数也不一样,所以在改革的进程中肯定是有所区分的。当然按照咱们国家的管理,如果说上级有了明确的要求,下级会坚决贯彻执行的。


行政老孔的会计事业


该是事业单位的不给事业编制,就好象我们举位――平南县市场开发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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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汤不换药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