瓜子二手车与乐视合作广告“遥遥领先”违反广告法 被罚1250万

11月15日,瓜子二手车所属的金瓜子科技发展(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瓜子”),在广告宣传中使用“创办一年、成交量就已遥遥领先”的广告语缺乏事实依据,与实际情况不符,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相关规定。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以下简称“海淀分局”)责令金瓜子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处罚款1250万元。

瓜子二手车对启阳路4号表示,公司内部已经收到相关匿名邮件,目前还在核实情况。

与乐视网合作广告违反广告法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16年9月7日至12月28日期间,金瓜子根据与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乐视网广告交易平台网络广告发布协议》,花费1250万元发布了一条15秒钟的视频广告,其中广告词为:“创办一年,成交量就已遥遥领先”。

对于“遥遥领先”一词的准确性,金瓜子向北京工商出示的材料证明, 2015年8月至2016年7月,瓜子二手车的成交量为85874辆。

但是工商部门调查后发现,在这一年间,85874辆的销量并非业界领先,事实上在同一期间内,北京市旧机动车交易市场有限公司的成交量为442878辆车,北京人人车旧机动车经纪有限公司的成交量则为92375辆车,均超过了瓜子网二手车的销量。因此工商部门“对于当事人提供的3份证明材料不予采信。”

2018年8月10日,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向金瓜子送达了《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告知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内容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权、申辩权和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2018年8月31日,应金瓜子的要求,工商部门依法举行了听证会,最终对其在听证会上提出的陈述和申辩意见决定“不予采纳”。

诚信、遵纪守法一直是瓜子二手车的经营前提。我们再次重申,“成交量遥遥领先”广告用语是瓜子基于事实的客观表述。根据会计师事务所对瓜子成交量的审计结果,结合公开数据:2016年,瓜子二手车成交量为19.5万辆,高于线下最大的二手车经销商广汇汽车(9万辆,二手车业务,下同),高于线上第二名优信二手车(13万辆,2C业务,下同);2017年,瓜子二手车以48.5万台的成交量超过了全球最大的北京花乡旧机动车交易市场(45万辆)、广汇汽车(20.33万辆)及优信二手车(28.4万辆)、人人车(17.5万辆,公开报道)。2018年上半年,瓜子的成交量达33.6万辆,在中国二手乘用车市场的渗透率达到6.7%,远超广汇汽车(14.24万辆)及优信二手车(19.7万辆)。瓜子成交量持续占据领先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