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对刑事立案是如何规定的?

董佳羽


按不同的客观违法事实来分,以长沙为例。

盗窃案:分入室盗窃、入户盗窃、扒窃和其他盗窃。入室盗窃的立案标准是损失大于等于2000元;扒窃不论价值(价值低于200的扒窃案件是刑事案件治安处罚)均可立为刑事案件;其他盗窃立案标准是损失大于等于2000元。

强奸案:全国一个标准,分强奸幼女和强奸妇女。强奸幼女只需要生殖器接触被侵犯对象的生殖器即可;强奸妇女责需要生殖器进入被侵犯对象的生殖器。

诈骗案:网络、电信、QQ等诈骗长沙公安现不论价值多少都先予以立为刑事案件,之前刑事立案的标准是涉案金额大于等于5000元;一般类型的诈骗,比如虚构事实进行合同诈骗、熟人诈骗等涉案金额需大于等于5000元。

故意伤害案件:受害人经伤情鉴定达轻伤(包括)以上的予以刑事立案。

故意杀人案件:全国统一标准,在此不多做复述。

抢劫案件:系采取威胁他人的行为而抢夺财物的行为,不以涉案金额大小而论,均立为刑事案件。

抢夺案件:未采取威胁他人的行为而抢夺财物的,涉案价值需2000以上。比如在街头嫌疑人找受害人借手机打电话,拿着手机就跑,系抢夺案件。

在此就介绍几种常见的刑事立案,盗抢骗类案件分单人和多人,达三人以上作案的系团伙作案,涉案价值不在首要考虑范围之内,均立刑事案件,五年内有同类型案件前科的嫌疑人涉案价值减半,即可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