击沉“俾斯麦”号的真凶并非是鱼雷,它只是加速了残骸沉没而已

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鱼雷是军舰的最大克星。鱼雷以及鱼雷和其他弹药联合作用所击沉的水面军舰占总数35%;炸弹以及炸弹和其他弹药联合击沉的军舰只占32%;炮弹占18%;水雷只战5%。如航空母舰,约有45%被击沉的航母是毁于鱼雷,还有29%是沉于鱼雷和炸弹的联合作用,合计74%的沉没与鱼雷有关;71%沉没的巡洋舰也与鱼雷攻击有关。

可是战列舰的情况却很微妙。只有19%的沉没战列舰是单纯毁于鱼雷之手。还有30%是毁于鱼雷和炸弹联合打击;6%毁于鱼雷和炮弹。合计55%的沉没战列舰与鱼雷有关,比率要低于航空母舰和巡洋舰。

理论上说,战列舰的储备浮力要小于同吨位的航空母舰,其水下防御结构也未必比航母更完善。但是战列舰所特有的厚重水线装甲,对浅深鱼雷也的确有一定的防御能力。二战时期,一些新式战列舰还把副装甲带延伸到船底,水下防御能力大有增强。

在欧洲战场,战列舰被潜艇用鱼雷击沉的战例较多。比如旧式战列舰“皇家橡树”号在港口内被德国潜艇U-47号击沉;同样也是旧式战列舰的“巴勒姆”号航行中被德国潜艇U-331号击沉。德国潜艇鱼雷使用300公斤的高爆炸药,威力相当大。用这样的大威力鱼雷破坏旧式战列舰的落后水下防御结构,自然不费什么力气。

而威力较小的航空鱼雷却很难对航行中的大型战列舰造成致命伤害。1941年5月,英国的“剑鱼”飞机命中“俾斯麦”号战列舰所使用的MK XII型鱼雷,战斗部只有176公斤TNT炸药。随后在击沉“俾斯麦”号的战斗中,英国军舰发射的MK VII型鱼雷战斗部则有336公斤TNT炸药。不过,“俾斯麦”号是被“罗德尼”号的16英寸重炮打得完全丧失战力,其后遭受的鱼雷只是加速“俾斯麦”号残骸的沉没,而非战胜“俾斯麦”号的关键。

1943年12月26日,英国海军击沉了另一条德国战列舰“沙恩霍斯特”号,其战法与击沉“俾斯麦”号类似:先用14英寸的战列舰主炮和8英寸的重巡洋舰主炮把“沙恩霍斯特”号打得丧失战斗力,然后驱逐舰冲上去发射大量鱼雷加速其残骸沉没。据说“沙恩霍斯特”沉没时发生了大爆炸,究竟是被炮弹诱爆还是鱼雷诱爆就不知道了。

笔者强调击沉“俾斯麦”和“沙恩霍斯特”的战斗中重炮的作用,并非贬低鱼雷。事实上,这两次战斗证明,单纯靠炮弹除非引爆对方的弹药库,否则很难快速击沉大型战列舰。但不管怎么说,如果“罗德尼”号和“乔治五世”号不先用重炮打掉“俾斯麦”和“沙恩霍斯特”的还击能力,巡洋舰和驱逐舰中轻型舰艇对两舰的雷击是很难成功的。鱼雷的爆炸威力大大超过炮弹,可是射程却远远不如大炮。因此除了飞机和潜艇发射的鱼雷外,水面军舰在能见度较好的白天很难突破拥有大量副炮的战列舰的阻击,也就难以成功发射鱼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