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好司法拘留「武器」打擊「老賴」顯成效

有履行能力,卻千方百計“躲貓貓”逃避執行的“老賴”屢見不鮮。當塗縣法院充分運用司法拘留這一法律武器,限制“老賴”自由、對其輿論施壓,最終擊潰其心理防線有效促進案件執結。

自“江淮風暴”開展以來,當塗縣法院執行局共採取司法拘留措施48人次,被拘留的被執行人主動履行義務的佔比75%,司法拘留對3萬元以下小標的額案件效果尤為明顯,案件執結率達90%以上。迫於司法拘留壓力而主動履行義務的達60餘人。

司法拘留作為一種強制措施不是最終目的,而是“鐵腕治賴”、的一種手段,一定程度上對抱有僥倖心理的老賴起到威懾作用。“江淮風暴”執行攻堅戰開展以來,當塗法院陸續開展“凌晨出擊”、“夜間突襲”、“端午獵賴”、“假日執行”等集中執行行動,以“拘留為原則、不拘留為例外”掀起雷霆之勢,對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的被執行人絕不手軟、絕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