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在路上抢劫我的东西,我在追赶他的过程中,他被车撞死了,我需要负刑事责任吗?

巅峰报团6亚王


抢劫者在被追赶过程中被撞身亡,被抢者因为进行追赶,是否需要负刑事责任呐?

答案是肯定的:你没有做任何违法犯罪的事,何来负刑事责任。要说民事纠纷还真可能摊上点难缠的官司,甚至可能需要什么人道赔偿。

但依我个人观点对这件事进行分析,有几个理由对这种案例,一分都不应该赔。

1.犯罪主体是逃跑者,事主因需要追回财物,进行追赶完全正当合理,虽然不追抢劫者,可能不会死,但丢失财物谁来承担,说不许追的人会承担吗?

2.嫌疑人不会不知道在马路上跑有被撞的危险,既然连小孩子都知道的,你为什么还要跑,你可以选择不跑呀,那不就不会死了嘛,所以说死因属于自己选择的结果所致,与追赶者无关。

3.嫌疑人进行的是抢劫,属于对他人实施侵害
,面对犯罪行为,人人都有权利和义务进行制止,并协助捉拿犯罪份子,此行为属于对犯罪的打击行为,应该值得鼓励。

4.嫌疑人属于被撞身亡,致死原因已属于交通事故,案件属性已经改变,与追赶者没有直接关系,追于逃属于抢劫案件过程,逃与被撞死属于交通事故,两案不在同一范畴,也该变了行为主体,这和追赶者驾车将其撞死概念完全不同。

5.如果认为确实需要给予人道赔偿,但既讲人道肯定遵从自愿原则呀,对于这种人,如果需要讲人道那就赔偿他一元算啦,因为他连这个钱都不值,难道坏人死了所做的坏事就等于没做吗?

所以最终总结:一点责任都不用去承担,正义无罪。

强烈呼吁严厉打击违法犯罪,鼓励见义勇为,给正义多一些权利、少一些责任。

大家如有其它见解,请于下方回复交流,记得点赞哟!


遇我得福


有人抢劫你的东西,你去追这个抢匪,结果他被车撞死,恭喜你,你为民除害了,这事你一点责任都没有,甚至应该给你一个好市民奖,还应给你发一大笔奖金。

我们一点点分析你说的这个事:

1、抢劫罪,是有无限正当防卫权的,当你遇到抢劫犯,你可以正当防卫,甚至将他干死而不承担法律责任,这个过程也包括你追赶他的过程,你的行为是由他的案子性质决定的,像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等都是具有这种正当防卫性质的。

2、你遇到抢匪而追赶,这是正常的选择,无任何过错,你追赶劫匪,他惶惶如丧家之犬,这是他的事,他被车撞死,这是老天爷都看不过眼了,是替天行道,因为你没有任何过错,所以你不承担任何责任。

3、这个事件,倒霉的是撞死人的那辆车了,当然交警也会根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如果是抢匪责任,那么肇事车可能只需要赔10%的交强险。毕竟是一条命,但也与你追赶无关。

以前,在很多问题的干扰下,可能会认定追赶着有责任,但是现在基本不会那么认定,前不久,唐山有个案例,就是把人追死了,撞火车,家属起诉,索要巨额赔偿,结果被法院驳回,大快人心,最后,这个追赶者还被授予见义勇为先进称号,给予奖励,非常正能量,舆论给点赞。


韩东言


您好,新年好。

一、我相信,您之所以提出这样的问题,是因为听到了类似的事件、需要事主承担责任的说法。

其实,您听到的,甚至看到的,也不一定是正确的。

譬如在悟空问答里,因为是开放的、任何注册网友都可以回答,所以,出现在您眼帘里的,就不一定都是专业的,更不一定是正确的;

请您,以及关心一些专业的法律问题的网友,注意这一点;

真正有难度的专业问题,还是关注专业人士、倾听专业人士的意见才靠谱,以免无谓的担忧。

二、抢劫,是严重的刑事犯罪

在我国刑法中,明文规定了抢劫罪;

抢劫罪是暴力犯罪,严重危害社会秩序,严重危害人民群众安全,所以,国家要严厉打击。

三、是否构成抢劫,应由人民法院依法认定

我国实行无罪推定制度,任何人未经人民法院审判,不得确定有罪。

即使是象抢劫这样的严重暴力犯罪、在犯罪现场被抓了现行,也需要经过侦查、公诉、然后进入审判程序,依法定罪量刑并且判决生效后,才能算是抢劫犯罪;

在整个刑事诉讼程序中,哪怕他已经失去了人身自由、被羁押,那也还是犯罪嫌疑人,还可能无罪释放,或因疑罪从无而释放。

三、如果构成抢劫,抢劫犯的死由其本人负责

1、您不用担心:人已经死了,显然走不了刑事诉讼程序,咱不就摊上麻烦了吗?

请您放心。

如今,到处都有“天眼”,治安监控密度大、效果好,调出录像查明他实施了抢劫行为,那就一切都清楚了;

2、抢劫是重罪,您对抢劫的防卫是无限度的,不要说是他自己被车撞死,即使是您防卫过程致他于死地,也是不用负刑事责任的;

3、他的死是第三方车辆致死,即使要赔偿,也是车辆保险公司,或者车主;

四、有一点,您必须判断清楚,他是抢劫,还是抢夺?

抢夺就不是重罪了,必须注意。

抢劫与抢夺的区别,关键在于一个是“劫”一个是“夺”:

抢劫罪是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强制方法,强行劫取财物,使被抢者不敢反抗、不能反抗或反抗无效甚至牺牲自己;

抢夺罪则是乘人不备、公然夺取数额较大的财物,被抢者来不及反抗;

抢劫罪对被抢财物的数额没有要求,只要实施了抢劫行为即构成犯罪,哪怕分文未到手、一物未到手;

抢夺罪要求抢夺的财物数额较大、并且已经实际抢到手。根据有关司法解释,抢夺财物价值人民币500元至2000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

但是,携带凶器抢夺,或者犯抢夺罪后,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都构成抢劫罪,叫做转化的抢劫,是刑事术语。


抢劫是使用暴力以及足以压制他人使他人不敢反抗的方式强取财物;

而抢夺虽然也有一个抢字,但它不依靠暴力的强制,而是乘人不备夺取,依靠的是突然性,快速与敏捷,算是“巧取”。


陈群律师


案情简介


最近有个热点问题引起了网友们热议,一个人在路上抢劫我的东西,我在追赶他的过程中,他被车撞死了,我需要负刑事责任吗?对此,部分网友认为需要负责,理由是死亡是由于追赶者导致的,另一部分网友认为不需要负责,理由是追赶小偷是是合法合理的行为,小偷的死亡是咎由自取。

从上述的案件中,我们可以了解到哪些法律问题呢?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二十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八十二 对于有下列情形的人,任何公民都可以立即扭送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处理:(一)正在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律师观点

从因果关系上来看,刑法上的因果关系与我们平常的生活中的理解不太一样,刑法上规定违法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必须有因果关系,而不是条件关系,如果因果关系被切断,则危害结果不需要由行为人承担。比如,甲在杀乙的过程中发生了地震,乙被地震震塌的房屋压死了,那么甲对乙的死亡结果是不需要负责的,因为乙的死亡是由于地震导致的,地震就是介入因素而切断了甲的行为与乙的死亡的因果关系。在本案中也是如此,抢劫犯被汽车撞死了就是介入因素,是行为人无法控制的,所以失主的追赶行为与死亡结果没有因果关系。

从正当防卫上来看,从法条中可以得知,正当防卫必须同时满足三个条件:①、正当范围针对的是不法侵害;②、必须是不法侵害正在进行时;③、正当防卫不能超越一定的限度。在本案中,受害人被抢劫之后,立即着手追赶抢劫犯,那么我们认为抢劫行为还没有结束,受害人的追赶行为也好,甚至对抢劫犯采取一些过激行为,都认为在正当防卫的范围内。另外,根据刑诉法的规定,任何公民对于正在实施犯罪的人有权进行扭送。

因此,从这两个角度来看,失主的追赶行为与抢劫犯的死亡结果没有因果关系,同时还是正当防卫行为,所以失主是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


刑事辩护律师许胜利


被抢劫后,追赶抢劫者的目的无非两点:一是夺回被抢劫的物品;二是捉拿抢劫者。

1、夺回被抢劫的物品。在民法理论中,这种行为属于自力救济的行为。虽然我国法律没有规定公民的自力救济权,但是,无论如何,这种行为都不具有违法性。所以,被抢劫之后,追赶抢劫者夺回被抢劫的物品的行为,不违反法律规定。

2、捉拿抢劫者。抢劫是犯罪行为,对此,任何人在发现抢劫之时,都有权予以阻止或制止。对于正在实施犯罪的人实施抓捕或扭送行为,是法律赋予公民的一项权利。因此,追赶抢劫者,意图抓捕抢劫者的行为,是合法的行为。

3、在追赶过程中,发生抢劫者被车辆撞死的后果,追赶人是否因此承担刑事责任,须考虑追赶人的行为是否符合刑法规定的犯罪的构成要件。

(1)就本案而言,抢劫者与车辆发生碰撞后死亡,其与肇事车辆之间构成交通事故法律关系。鉴于其死亡的直接原因在于交通事故,而非追赶人的追赶行为,因此,追赶人的行为与抢劫者的死亡之间只是间接因果关系。

(2)另外,追赶人的行为是合法行为,其行为并不具有社会危害性。而社会危害性却是任何犯罪所必须具备的构成要件,可以说,如果一个行为不具有社会危害性,就不可能构成犯罪。因从社会危害性的角度,追赶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3)从本案基本事实来看,如果追赶人的行为构成犯罪的话,只能是过失致人死亡罪。而在本案中,追赶人追赶时是否具有刑法上的过失,也是需要探讨的问题。一般认为,刑法上的过失,是指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他人死亡的危害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他人死亡的危害结果。在此,行为人客观上必须实施了致人死亡的行为且造成死亡结果,而行为人的行为与死亡结果之间必须存在因果关系。结合本案基本事实,追赶人的行为与抢劫者死亡之间的并非必然的、直接的因果关系。因此,难以认定追赶者的行为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4、刑法上规定的正当防卫、紧急避险,同时规定了公民对于正在实施犯罪的人有权进行抓捕或扭送。因此,只要上述这些行为并未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即使造成了一定的损害后果,也不能追究其刑事责任。刑法对于上述这些正当行为,应当予以鼓励,给予积极的评价,而不是动辄追责。如果法律积极赋予并适当扩大公民的正当防卫、紧急避险、自力救济等权利,那么,对于遏制犯罪,维护社会稳定一定会起到更大、更好的作用。

法海一粟:运筹帷幄之中,决战法庭之上。


法海一粟


你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也不需承担民事责任。你追赶抢劫犯罪分子的行为,不应被谴责,我认为还值得鼓励。

为什么这么说?

第一、先看看公民在面对犯罪行为时应该怎么做,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对于有下列情形的人,任何公民都可以立即扭送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处理:

  (一)正在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通缉在案的;

  (三)越狱逃跑的;

  (四)正在被追捕的。

很清楚明白的法律规定:在遇到上述四类情况之下,“任何公民”都可以将涉嫌的犯罪分子扭送司法机关。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扭送是法律赋予公民在紧急情况下协助司法机关同犯罪分子作斗争的一种权利。

第二、“在路上抢劫我的东西”,可以表述为在公开场合抢劫他人财产,这样的行为是否涉嫌犯罪?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对于抢劫罪的规定是,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法条连数额都没定,只要有抢劫行为,就会涉及到刑罚。也就是说,那个在路上抢劫你东西的人,涉嫌了抢劫犯罪,而且行为人属于正在实施犯罪行为当中。

根据上述两个方面的考察,对于涉嫌抢劫犯罪的行为人,任何公民都可以将之立即扭送至司法机关。

第三、你自己的东西被抢了,去追回无可厚非,即使你要将其扭送司法机关,也是法律要求这样做的。更何况自己的东西被抢、自己去追回了。

为何要扭送?因为犯罪分子要反抗,要逃跑,他要反抗要逃跑,你怎么办?还是要扭送。

没有人愿意看到一个人被犯罪分子侵犯,还能无动于衷。同犯罪分子做斗争是每一个公民的义务,要让人们敢于同犯罪分子作斗争,不能对同犯罪分子做斗争的人提出苛刻要求。

犯罪分子逃跑被撞致死,是其想要逃避法律追究逃跑造成的,其死亡原因是其逃跑,跟你追他没有因果关系。

苛责同犯罪做斗争的人,会使社会道义退步,会让犯罪分子猖獗、让善良的人备受欺凌。

北京中治律师事务所 郭广吉律师


郭广吉律师


这个问题涉及刑法上的正当防卫和因果联系两个的问题,从法律上讲都是不负刑事责任的。

从正当防卫的角度,正当防卫必须在危害行为发生之时进行,你被抢劫之后,立即(通常认为在他消失在你的视野之前)着手追赶追赶抢劫犯,那么我们认为法抢劫行为还没有结束,你的追赶行为也好,甚至对抢劫犯采取一些过激手段也好,都可以认为是正当防卫的延伸,这个行为是合法的,在追赶的过程中抢劫犯因故死亡,由于是合法行为不具备可罚性,因此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从因果联系的角度,违法行为和危害结果必须有因果联系,如果因果联系被切断,则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比如杀手A受托去刺杀B,在A瞄准的时候B突发心脏病死亡了,那么A对B的死亡后果就不需要负法律责任。在本案中也是一样,汽车撞人这个动作是不受追赶者控制的,是一个独立的介入因素,追赶者也不需要对其承担法律责任。

但是从实务来看,这种情况一般还是会让追赶着承担一些法律责任,或民事或刑事,这是出于维护社会稳定的考虑。但这种风气目前正在发生变化,比如2016年福建省有人追赶小偷,小偷为了逃跑就跳河,结果淹死了。事情发生以后,警方立即对追赶者以“过失致人死亡罪”立案,然而事情被媒体曝光以后,警方经过慎重的考虑,又撤销了案件,可以说让人松了一口气,不然以后连小偷都不敢追了。


逻格斯


这是他咎由自取,你没有过错,换了谁都得追,他侵害了个人财产,你又没在追赶过程中将他推倒,使其发生车祸,如果在你没有过错的情况下负刑事责任,真是天理难容。对于侵害他人生命或财产的范罪分子就要给他严历惩罚,不这样就不能给那些心存不良动机,靠不正当手段谋取钱财者以正视听,也不能给不法分子以震慑。你追赶的抢劫嫌疑人,逃跑中发生车祸,是正义给他的惩罚,他怨不得别人。而且抢劫要比盗窃还应罪加一等。

2016年3月13日凌晨曾发生过类似事件,黄某华正在家中睡觉,后突然感觉外面有小偷偷家禽。黄某华便起身追出门外,小偷发现失主出来便往外面的马路上逃跑。黄某华穷追不舍,当时正下着雨,路面比较滑。黄某华追了一段路后伸手抓住小偷的衣袖,小偷用力甩手后挣脱掉,由于身体失去平衡却摔倒在地,致颅脑损伤,经抢救无效死亡。  检察机关认为,黄某华应当预见到雨天路滑追赶小偷并拉扯可能造成摔倒受伤的结果,其行为应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人民日报为此曾过发表文章,《“追小偷致死被诉”抓盗有罪不利安定》,说自己财物被盗,奋起追赶是人之常情。而盗贼摔倒死亡有多种情形:或因路滑、或因自己绊倒,当然也可能是外力致死,也有可能是小偷自身有疾,病发猝死。失主如何预见得到?如果“抓盗有罪”,以后遇到窃贼谁还敢出手?势必不利于社会的安定。

前提是你说的是事实,经得起调查与侦办。

一个人不去想靠劳动挣得钱财,想靠歪门斜道取不义之财,早晚是要受报应的。抢劫的本身就是犯法的事,既使不发生车祸,也要受到法律惩处,就是侥幸逃脱,也会受到道德与良心谴责,万人口水唾弃。社会要安定,就要打击犯罪,前提是就是有人要敢主持正义,敢挺身而出,敢去抓,敢与犯罪分子斗争。


刘88说三道四


这问题很不好,这本身就是一伪问题。因为这本身是一件很简单很明了,一望便知是非的事情。但就是这样一件简单明了的事却需要经过层层辩论,层层研究,才能确定是非结论,这是社会公德心缺失,是非观模糊的表现,试问:一只蚊子停在我身上,难到我还需要先确定它是否吸了我的血,是否已经传了病毒给了我,才能决定是否该一掌拍死它吗?而这些抢劫犯和害虫有什么区别?可以这样说:像此类事件,越研究的深,我们社会的风气丧生的越彻底,其后果是:将来某一天,歹徒抢劫我们,而我们只能老老实实将财物双手奉上,否则就是破坏了歹徒的收入害其饿肚子了。别忘了在今天头条上还有一则新闻:广州街头,老汉当众压在女子身上,众人围观却无一人施以援手。那边怪路人冷漠,这边却在讨论该不该追抢劫犯。不搞笑,不矛盾吗?呵呵呵


啃大象的蚂蚁2


这个问题涉及刑法上的正当防卫,那么首先告诉你,你不用负刑事责任,然后我再给你细细讲来。

我国刑法规定,正当防卫应该符合以下三个条件:

一. 正当防卫所针对的,必须是不法侵害;

二. 必须是在不法侵害正在进行的时候;

三. 正当防卫不能超越一定限度。

所谓的限度,是指不能超出自己遭受的侵害所造成的程度。同时为了打击严重侵害人身安全的行为,我国刑法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而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仍然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这就是无限正当防卫规则。

犯罪嫌疑人抢劫了你的东西,此时追赶嫌疑人,仍属于抢劫行为的当场防卫,而且没有针对嫌疑人的超过必要限度的打击行为。因此,题主成立正当防卫,而且是在合理限度以内。

不过任何人的合法权益都要受到法律保护,哪怕他是一个罪犯。出租车司机撞死人,要由交警部门对情况进行认定,确定出租车司机所负的赔偿责任。题主也要承担一定的补偿责任,记住,是补偿而不是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