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擊投機炒房、黑中介……溫州將重點整治這四類行爲!

小布從溫州市住建委獲悉,本月起至年底,我市將通過部門聯合執法,

重點打擊投機炒房行為和房地產“黑中介”,治理房地產開發企業違法違規行為和虛假房地產廣告,以進一步整頓和規範房地產市場秩序。

治區域

此次整治行動區域為全市範圍鹿城區、龍灣區、甌海區和樂清市、瑞安市為重點整治區域。

整治內容 1

投機炒房行為

2

房地產“黑中介”違法違規行為

3

房地產開發企業違法違規行為

4

發佈虛假房地產廣告行為

嚴厲打擊投機炒房行為

重點查處以下情形

壟斷房源,操縱房價、房租。

捂盤惜售或者變相囤積房源,銷售系統顯示可銷售,但房開拒絕銷售。

通過報紙、廣播、電視、網站、新媒體等途徑捏造、散佈房地產虛假信息,以及僱傭人員製造搶房假象等方式,惡意炒作,哄抬房價。

通過更改預售合同、變更購房人等方式,投機炒作未交付的商品房。

通過提供“首付貸”或者採取“首付分期”等形式,違規為炒房人墊付或者變相墊付首付款。

未取得相關金融資質,利用網絡平臺及股權眾籌平臺從事房地產金融業務,或雖取得相關金融資質,但違規開展相關金融業務。

嚴厲打擊房地產“黑中介”違法違規行為

重點查處以下情形

採取威脅、恐嚇等暴力手段驅逐承租人,惡意剋扣保證金和預定金。

為不符合交易條件的房屋提供經紀服務,或者對購房人隱瞞抵押、查封等限制房屋交易的信息。

為客戶就同一房屋簽訂不同交易價款的“陰陽合同”提供便利,非法規避房屋交易稅費。

非法侵佔或者挪用客戶交易資金。

強制提供代辦服務、擔保服務,或者以捆綁服務方式亂收費。

與投機炒房團伙串通,謀取不正當利益。

唆使、協助購房人偽造社保、納稅、婚姻、戶籍等證明規避限購限貸等房地產調控政策。

嚴厲打擊房地產開發企業違法違規行為

重點查處以下情形

在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前,以自己名義或者通過中介、電商平臺等機構採取認購、認籌、預訂、排號、售卡等方式向購房人收取或者變相收取定金、預訂款、誠意金等費用。

未按政府備案價格和明碼標價規定銷售商品房,或者以附加條件限制購房人合法權利(如捆綁車位、裝修、儲藏室、升級改造事項)等方式,變相實行價外加價。

一房多賣,損害購房人合法權益。

利用合同格式條款,免除自身法定義務、加重購房人責任、排除購房人合法權利。

要求或變相要求購房人簽署自願放棄住房公積金貸款權利的書面文件;以提高住房銷售價格、減少價格折扣等各種方式限制、阻撓、拒絕購房人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

未標明房源銷售狀態、銷售價或者價外加價銷售等違反明碼標價規定的行為。

未按規定執行預售資金監管的行為。

協助不符合條件的客戶取得購房資格,洩露或不當使用客戶信息。

未按照批准的預售方案進行銷售。

房地產領域的非法集資行為。

嚴厲打擊發布虛假房地產廣告行為

重點查處以下情形

通過報紙、廣播、電視、網站、新媒體等途徑捏造、散佈不實信息,或者曲解有關房地產政策等方式,誤導購房人的市場預期。

在銷售現場、門店、網絡等不同渠道發佈虛假房源信息(未取得產權人書面委託的房源信息、房屋買賣或租賃合同簽訂之日起2個工作日後仍未撤除的,視為虛假房源信息),欺騙誤導購房人。

發佈未取得許可或備案的房地產項目預售、銷售廣告。

在房地產廣告中承諾為購房人辦理戶口、就業、升學等事項或者在房地產廣告中發佈不實且對購房有重要影響的訊息。

在房地產廣告中承諾房產升值或者投資回報。

市住建委表示,對各類違法違規行為,將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可視情節輕重,採取書面警示、納入房地產誠信黑名單、約談負責人、公開曝光、暫停網籤、停業整頓、吊銷資質和執照、行政處罰以及納入多部門聯合懲戒實施各類市場限制措施等,依法依規嚴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