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纹身宝马男如果不被砍死的话,以后会不会有更多无辜的人糟他毒手?如何看待这事?

布局与潜伏


大快人心的事大家当然支持,只是在整个事件的过程中,骑自行车的大哥确实是无辜的,不管最后法院怎么判,或多或少会给自行车大哥带来不小的麻烦,这种混迹于江湖的毒瘤,势必还有些狐朋狗友,在这种讲所谓江湖义气的道义里,他们肯定还会想方设法的去找自行车大哥的麻烦,这也需要我们的社会,我们的法律更公平更全面的把这些后续隐患完全解决掉。

话说如果宝马男最初没有被砍死,甚至整个过程没有失误,那我们的自行车大哥结局可能更悲哀,两种可能,要么直接被宝马男当场砍死,按他当时那个脾气加上又喝了酒,完全有可能掌握不好这个度,而造成另外一出悲剧的发生。另外一个结果就是身受重伤,宝马男跑掉,只能坐等警察的到来,成为一件普通的打架斗殴案件,但这两种结果无论哪一种,自行车大哥都会受到不同程度的伤害。

反观整个事件过程,自行车大哥的处理方式也有欠妥,在对方第一次下车所做出的举动也能判断出对方是个什么样的人,又喝了酒,所谓忍一时风平浪静,再对方从车上拿出刀的时候,他就该跑了,尽管自己占理,但此时保护自己是最重要的,记下车牌,后面再报警,用正确的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至于宝马男,出事是迟早的事,就算这次躲过去了,也会在后面的任性中被社会所取缔,多行不义必自毙,那些所谓的社会大哥,江湖义气都醒醒吧,法律揉不得半点沙子!


蜗牛的冥想


至于死者如果不死,将会有更多的人遭他伤害一说,是没有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的,仅仅是抽象的想象。不具有事实客观存在的肯定性,死者是以故意伤害电动车主为前题的,从视频 爆料的情况看,应死者自食其果,死者明知那刀对对方会会造成死伤的后果,而事实实施了对对方侵害行为 ,改案不能以死者死了就免除应付的该案责任。视为电动车主故意伤害罪。刀本身就是锐器 ,是死者预先准备的 ,已构成故意预谋,随时不分对象使用 ,与死者一贯本性有关。电动车主见对方跑了,以达到正当防卫的要求了,由于不解恨加力防卫造成过当。防卫不能看其一方伤势轻重或死亡定性,也是不对的,双方不是在亚运会奥运会的赛场上友谊第一比赛第二的原则。本案两者没有等级,没有规则只有你死我活的较量。主要看行为人的行为定性,不以伤势轻重定性。否则失去法律的公平公正了。我的看法我愿意参与该案谈看法


刘文一124


遭他毒手说不定,但有更多的人被他欺负,则是大概率事件,说不定,哪天你去昆山,招惹住他,被会被他毒打一顿!

为什么这么说呢?

因为,宝马男的价值观是畸形的,在他的心里,还处于陈浩南那种江湖风气中,现在是法制社会,腐朽的价值观都被淘汰,但宝马男没有跟上时代的步伐,还处于人的本性中,弱肉强食的那种丛林法则中。为了表现这种法则,他身上全是纹身,车中常备伤害人的工具,他的交往理念也是哥们义气那一套,”谁欺负咱,咱就收拾谁“!

他都没想到,现在法律越来越完善,你只要有理,没有敢欺负你,自会有人给你主持公道!

人的思维决定行动,宝马男这样想,也会这样做

这是宝马男的光辉历程:

2001年7月因犯盗窃罪被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

2006年9月7日因打架被昆山市GA局处行政拘留五日;
2007年3月因犯敲诈勒索罪被本院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
20059年月11日因犯故意毁坏财物罪被本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2011年3月24日释放。
2014年5月13日,因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决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

要想改变一个人耍横斗恨的性格,是很难的,必须经过重大变故,例如坐牢!

让人惊讶的是,宝马男经过了这么多次的,重大变故,凶狠的性格还是一点没改变,只能说,本性难移。所以,这种人我们还是离他远点,多行不义必自毙,善恶终有报,天道好轮回!

很快,这个时刻就来了,宝马男终于有了自己的归宿!


用技巧一改变人生


看了纹身男的履历,这摩托男就是老天派来收他的,收之前还又给了纹身男机会(摩托男忍让再三),看他能不能改邪归正,结果是自作孽。能判摩托男死刑的只有老天爷了,其他人敢动摩托男,估计非死即残。


arthur26


这种事情没有如果,也不能假设。骑车男子不是侠客,更不是在替天行道。他也只是位无辜的受欺负者,让宝马车上一伙人拳打脚踢,骑车男选择了忍让,谁知道宝马车上人拿出凶器,这才夺刀自卫,都不能说自卫,应该说自救,路上那么多行人车辆都漠然地走开了,只能自己救自己,不是骑车男继续追砍,是宝马男叫嚣回车上再拿凶器。所以说骑车男是自己救自己。


夜里怕黑


是不是黑社会,看看中国裁判文书网



农夫无影拳


斩草除根,必须砍死,如果这次砍伤后,宝马男势必会报复,为了一点小事都能拿刀砍人,之前应该横行霸道习惯了。这种人有可能是黑势力,好人谁会车里有刀具。同情骑自行车的,真是祸从天降。

有时候只能以暴制暴,心不狠站不稳。防卫过当估计要判几年。但是比起日后的报复我觉得值。


文涛1014


不管无论如何都是防卫过当。

第一法大于情

第二如果宝马男是你的家人呢?

这是两个家庭的之间事情,宝马男的孩子也十多岁了。

至于赔偿,这个由于当事人是正当防卫,而且滋事着持刀行凶,这个可以免掉。

但是砍了那么多刀,导致失血过多而死,这就是两个概念。

法律可以酌情从轻处理,而不是不处理。

可以从事劳教,和心理疏导一段时间


你说北海没有海


无论法院怎么判,社会不应辜负白衣哥一一道义声援于捐款,勿令白衣哥家人在精神上受到伤害和在经济上受到损失。白衣哥出来后,建议原单位继续聘用,同时希望通过原单位开立爱心账户,象许多人一样,我想向白衣哥捐款,哪怕捐一分钱,人人行动起来也很可观。


用户3048027663761


这只是个假设!

即使纹身哥他作恶多端危害社会,称霸一方,也不至死。要靠法律的宣判。

但还是希望电车男能按正当防卫处理!希望法能容情!否则之后无人敢对挑衅说不,都唯唯诺诺,助长不良风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