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房养老保险”知多少?

什么是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

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是一种将住房抵押与终身年金保险相结合的创新型商业养老保险业务。

即: 拥有房屋完全产权的老年人,将其房产抵押给保险公司,继续拥有房屋占有、使用、收益和经抵押权人同意的处置权,并按照约定条件领取养老金直至身故;老人身故后,保险公司获得抵押房产处置权,处置所得将优先用于偿付养老保险相关费用。

进展情况

就在银保监会发布通知后不久,浙江首单“以房养老”保险产品7日落地杭州,保险客户陆先生夫妇从杭州市金融办相关负责人手中领到了第一笔养老保险金。这意味着,国内首款以房养老保险产品在杭州正式落地。

2013年,国务院提出“以房养老试点”。

2014年7月,北京、上海、广州、武汉正式开展试点。投保人群应为60周岁以上、拥有房屋完全独立产权的老年人。

2016年7月,试点范围扩大至各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江苏省、浙江省、山东省、广东省的部分地级市,试点期间延长至2018年6月30日。

从试点情况来看,业务开展并不理想。

截至今年6月底,只有幸福人寿一家保险公司开展了相关业务,共有98户家庭139位老人完成承保手续。 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保险机构要做好金融市场、房地产市场等综合研判,加强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业务的风险防范与管控;积极创新产品,丰富保障内容,拓展保障形式,有效满足社会养老需求,增加老年人养老选择。

以房养老能拿到多少钱?

据了解,基本保险金额基于所抵押房屋的评估价值。保险公司会在考虑抵押房屋的折扣、长期预期增值、预期的被保险人平均生存年限、利率、终身给付的成本等因素后,确定基本保险金额。

保险公司人士举了个例子。假如投保人为65 周岁男性,在广州越秀有一套房子,房产有效保险价值为500万,那么老人每月可领取养老金为15155元,直至去世。

上海保监局数据显示,截至今年6月底,上海参加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的签约客户共46户,领取养老保险金的有32户,每户月均领取养老金约12104元。(注:上海7月份二手房均价5万元。)

对于该保险产品的设计初衷,学者指出,以房养老作为一种金融产品模式,可以弥补老年人多层次养老潜在的发展需求,“养老金”的筹集渠道有望拓宽,不再仅依靠“存款”和“退休金”,是政府兜底之外的一种市场行为。也就是说这一保险针对的更多是孤寡失独、低收入老年群体。

哪些人群可以参与?

对于参与人群,不同保险公司,规定可能不一样。按照国内首款反向抵押保险产品,参与的人群限定在年龄为60周岁(含)至85周岁(含)之间的自然人,可作为本主险合同的投保人,也是被保险人。

老年人与保险公司签订合同以后,从签收合同次日起,可享有30日的犹豫期。此间若反悔,可以提出解除合同。

参与后房子归哪个?

老人将拥有完全独立产权的房屋抵押给了保险公司,在办理完毕房屋抵押登记之后,保险公司获得抵押房屋的抵押权。在被保险人身故之后,保险公司出售(变卖)抵押房屋,处分抵押房屋所得用于偿还被保险人应承担养老保险相关费用。对于保险公司处分抵押房屋所得不足以偿付被保险人应承担的养老保险相关费用,不足部分由保险公司自行承担。

子女想要房子咋办?

保险公司处分抵押房屋所得,在偿还被保险人养老保险相关费用及损失赔偿,并在扣除因处分抵押房屋而支出的一切费用和应缴税费后,若还有剩余,在无特别约定情况下,剩余金额由保险公司返还给被保险人的继承人。 如果子女想要把父母的房子留作纪念,这该怎么办呢?继承人可在被保险人身故后,在保险公司处分抵押房屋前,通过偿还投保人应承担的养老保险相关费用并支付赔偿金,赎回保险公司对抵押房屋的权益。

抵押后房子能住吗?

老年人参与保险版“以房养老”以后,抵押给保险公司的房子,自己还能住吗? 老年人继续拥有房屋占有、使用、收益和经抵押权人同意的处分权。也就是说,不但可以继续使用,还可以出租。

参与房子增值咋办?

保险公司对于投保人所抵押房产增值的处理方式不同,反向抵押保险试点产品分为参与型和非参与型两种。

参与型产品:保险公司可参与分享房产增值收益,通过评估,对投保人所抵押房产价值增长部分,依照合同约定在投保人和保险公司之间进行分配

非参与型产品:保险公司不参与分享房产增值收益,抵押房产价值增长全部归属于投保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