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市公安局《入駐市、旗(縣)兩級政務服務中心設立公安信息核查服務窗口的實施方案》要求,按照交管支隊統一安排部署,為深入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結合
在日常開展業務工作中,大隊嚴格規範做到:
一是依規受理。入駐設立的公安信息核查服務窗口,對符合公安機關工作職能及相關法律法規要求的數據查詢、信息核實事宜予以受理。
二是公開辦事。結合政務服務中心大廳整體佈局,在顯著位置設立告知欄、圖解欄,公開告知公安機關核查業務的內容、範圍、時間,方便群眾群眾和企業辦證辦事。
三是優化服務。以滿足辦事辦證群眾和單位、企業的合理合法核查需求為導向,以便民利民為目標,強化服務意識、規範服務行為,努力以實際行動彰顯警務服務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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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核 | 李善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