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8年4月21日,德国宣布设总督府对大清胶澳实行租借“保护”

德国租借时期的胶州湾

德国胶州保护领(通称德国胶澳租借地),德国于1898年在中国设立的租借地,包含胶东半岛胶州湾周边地区,总面积552平方公里。行政中心(首府总督府)位于青岛。1914年由日本军政府接管,称作“膠州湾租借地”。

租借地设立时,德国当局基于“胶州”一词进行该处地名的翻译,德文写作“Kiautschou”,英文写作“Kiaochow”、“Kiauchau”或“Kiao-Chau”。中国人为避免与清政府的“胶州”相混淆,一律译作“胶澳”。

德国胶州湾租借地总督旗(自1898年起)

德国干涉还辽后想和清租借港湾,但遭清国拒绝。1897年,两名德国传教士在山东省曹州府巨野县被杀,这就是巨野教案。以此为由,1897年11月14日,德国出兵占据胶澳地区。

1898年3月6日德国与清政府签订《胶澳租借条约》,租期99年,胶澳成为德意志帝国海军东亚分舰队的主要基地。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后,日本、英国联军于1914年11月发动青岛战役击败德军,日本占领胶澳地区。

1914年11月,末代德国胶澳总督麦尔瓦德克写的投降申请书草案

1919年1月18日召开巴黎和会,中国作为战胜国之一,提出返还青岛以及山东权益,遭到日本拒绝,《凡尔赛条约》将包括胶州湾在内的德国租借地交给日本,中国因此爆发了五四运动抗议,中国代表团也拒绝在《凡尔赛条约》上签字。

1921年11月12日华盛顿会议开幕,中国原想在会中解决山东问题的计划落空,中日双方改为在会外解决山东问题。中日双方经过两个月谈判,于1922年2月4日签署解决山东问题的《解决山东悬案条约》,规定日本交还青岛。12月10日,中国政府正式收回青岛,1923年5月2日胶济铁路也接收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