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丕为悼仲宣作驴鸣——魏晋风骨

在中国历史上,论地位之高贵无疑应是皇帝,但论风度之高雅,举止之风流,恐怕就非魏晋间之名士莫属了。无论是服药饮酒,还是清谈长啸,魏晋的风雅固然前无古人,后来者恐怕也永远无法望其项背。一部《世说新语》,简直把名士们的所应有的一切做派都囊括了。让后世人佩服地五体投地,惭愧地无地自容,在风流和风度上和魏晋间人一比,都会自惭形秽。你再胆大包天,在蔑视礼法,放浪形骸方面,与魏晋间人一比,都宛如东施效颦。看看这个例子就知道:

“王仲宣好驴鸣,既葬,文帝临其丧,顾语同游曰:‘王好驴鸣,可各作一声以送之。’赴客皆一作驴鸣。” 《世说新语·伤逝》

王粲,字仲宣,建安七子中的佼佼者。十七岁时到长安,蔡邕倒屣迎之(古人席地而坐,有客来,要穿履迎接,因为匆忙,有时两只鞋会穿倒。),可见这位大名士对于这位晚辈后生的器重。后依刘表,因为貌丑、性通脱,不为刘表重。荆州归附后,很受曹操器重,赐爵关内侯。因为曹氏父子俱喜爱文学,所以王粲和曹丕、曹植俱为文字交。曹丕身为魏的世子,与王粲等是君臣关系,尊卑悬殊,如同天壤。可曹子桓能不囿于国体官俗,与王粲等能以文友相待。在文章和书信中,提及这些朋友,字里行里都流露出亲切的感情。他在与吴质书中写道:“仲宣独自善于辞赋,惜其体弱,不足起其文,至于所善,古人无以远过也。昔伯牙绝弦于钟期,仲尼复醢于子路,愍知音之难遇,伤门人之莫逮也。诸子但为未及古人,自一时之隽也,今之存者已不逮也。后生可畏,来者难诬,然吾与足下不及见也。行年已长大,所怀万端,时有所虑,至乃通宵不瞑。何时复类昔日,已成老翁,但未白头耳。光武言’年已三十,在军十年,所更非一’,吾德虽不及,年与之齐。以犬羊之质,服虎豹之文,无众星之明,假日月之光,动见观瞻,何时易邪?恐永不复得为昔日游也。少壮真当努力,年一过往,何可攀援!古人思秉烛夜游,良有以也。顷何以自娱,颇复有所造述不?东望於邑,裁书叙心。”

从给文友的书信,可见出曹丕其人的另一面--除了权势赫赫的世子、魏王、皇帝和“汉贼”之外,他也是一位很重感情、有人情味的朋友。可惜的是,王粲归属曹氏之后不到十年,四十一岁时,就死于南征的途中。安葬时,曹丕与一些文友一道前往吊唁。因为王粲平时性情通脱,好学驴叫。曹丕就提议说:王仲宣好驴鸣,今天我们悼念他,大家都学驴子叫一声,算是给他送行吧。于是由他带头,大家跟着,王粲的墓前就响起了一片驴子的叫声。 驴叫声不雅,作为王子与众人一起搞驴子的大合唱更有失身分。但既然为故人所喜欢,且可以借此寄托真情和哀思,曹丕就这么做了。--这就是潇酒,在当时叫做通脱。

能不为世俗礼法、陈规陋习、流行的庸俗观念所拘,大胆地表现自己高尚的追求、高雅的情趣或者率真、自然的性情,以一种诗式的行为展示自己的风采,这才是潇洒。潇洒和庸俗是对立的,而逐富、炫富、比富,正是庸俗的表现。

如羡鲜衣美食为人之常情,故富贵之后还要衣锦荣归。可孔夫子却赞扬子路道:“衣敝蕴裘与衣狐貉者立而不耻者,其由也与?”穿着破袍子,与穿着狐皮大衣的人站在一起,而能够从容自若,不感到自馁--这大概只有仲由能够做到吧?子路听了非常高兴,这种风度也是潇洒。比如晋大司马桓温权倾朝野,声势煊赫地驻节长安时,王猛去见他。王穿着老百姓穿的粗布衣服,面对衮衮诸公,他一面伸手到破衣服里去捉虱子,一面高论阔论,议论风生,从容自在,旁若无人。地位穿着如此悬殊而不自馁。

太尉郗鉴欲与王导联姻,王导让他派门客来挑选。门客回去回报说:王家的子弟都不错,听说来选女婿都很拘谨矜持,只有一位在东边床上敞开衣襟坦着肚子吃饭,就像没有这回事一样。王导听后说,这个坦腹东床者一定是好女婿,就把女儿嫁给他。而这位坦腹者,就是后来的书圣王羲之。

又如,封建礼教向来主张女人无才便是德,把她们摆在男子的附庸的位置上。但魏晋间有些潇洒女子便不受这些奴隶性规范的束缚。诸葛亮、诸葛瑾、诸葛诞兄弟三人分别仕于三国,俱为重臣和忠臣。诸葛诞忠于魏室,曾起兵反对司马氏专权篡国,兵败被杀。诸葛诞的女儿嫁给曹魏另一位大臣王凌的儿子王广,诸葛诞和王凌,在魏国俱有很高声望。新婚之夜,丈夫进入洞房,和妻子开玩笑说:“新妇神气卑下,殊不似公休。”公休,是岳父诸葛诞的字,王广是说新娘子的风采远不如岳父。妻子听后,便信口答道:“丈夫不能仿佛彦云,而令妇人比踪英杰!”彦云,王凌的表字,新娘子的意思是,您作为男子汉不能和公公相比,却叫我妇道人家追踪我父亲式的英豪,您不是没有出息吗?魏晋时代多才女,很有个性和风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