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网络上很多人建议长春长生疫苗案主犯判死刑?

诺一佑一的爷爷


我认为假疫苗导致免疫失败将存在人员伤亡的现象发生,这已经不是单纯的造假了而是谋杀!按着欠债还钱杀人偿命的原则,这些人都该被判死刑!

假疫苗除了会造成免疫失败外还会造成各种副作用,这些副作用有些是永久性伤害。比如,之前就爆出有孩子因为使用假疫苗造成的毒副作用使得孩子瘫痪,这也是疫苗生产者事先所能预见到的事。因此足以构成主观犯罪,判无期是最低限度。

其次,我们将此事件往前追溯,问题疫苗当不仅仅只是目前被查处的这些,还有大量已经被市场消费掉的疫苗。这些疫苗某些已经造成使用者免疫失败致死了。比如,狂犬病疫苗失效,已经造成了部分人因此得了狂犬病并致死,这些人致死原因也可以归咎于这些造假疫苗的过错!这已经构成过失杀人罪了,而且是严重主观性的杀人行为,判处死刑绝对不为过错!


优己


我觉得,不是网络的朋友太尖刻,而是长生生物疫苗激起的民愤太大,给民众心灵造成的伤害太大,给小孩造成的身体创伤太大。在这样一种民怨沸腾的环境里,民众要求将长生生物主要负责人执行死刑的强烈愿望也是一种合情合理的利益诉求和心灵呐喊。



这个世界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长生生物假疫苗实质挑战了法律底线,也挑战了商业道德底线,更挑战了公众的敏感神经,让人们不得不思考,如此不良的企业继续存在于世、指挥不良企业造假的负责人还苛活于人世,实在是天理难容,罪不可赦。今天网络上,民众一直表达将长生生物造假疫苗的主要负责人判处死刑,实际上也是舆情的正常反映,是民众对事件发生的真实维权心声。



在使用长生生物假疫苗“百白破”的重灾区山东省淄博市,防疫部门已发了公告,要求所有注射假疫苗的儿童进行免费补种,在淄博市五个区县共计使用假百白破疫苗一万五千只左右,影响面是多大,几乎涉及了所有的新生儿。他们是幸运的,如果没有这些事件其后果又将如何?而且我们再追问一下,之前小孩们用了长生生物的各类疫苗又都是否合格?这些使用过长生生物各类疫苗的孩子们又都是否有抗体?正因为这样,才引起人们对假疫苗的强烈愤慨及对不良企业这种伤天害里的造假行为恨之入骨。



作为我们的政府及相关监管部门,在查处长生生物疫苗违法造假事件上一定要尊重民意,充分听取全社会的呼声,对长生生物假疫苗主要负责人判处死刑是顺应民意之举,也才能平民愤息民怨。



而且对于这类假造的上市企业将其强制退市、将主要负责人判处死刑,对其家产进行充公,让其倾家荡产和家破人亡,有利于对其他继续潜伏在商海里的不良公司将起到有效的震慑作用,从而可对食品药品领域的生产行为起到有效净化作用,从根本上推动我国资本市场的健康规范有序发展,让资本市场真正成为中国经济持续前行的“蓄电池”,也才能让民众打上安全疫苗,吃上放心药品。



我赞同网络民众的呼声,将长生生物假疫苗事件主要责任人都处于极刑实为大快人心之事,有利于从根本上确保民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财经深思


我是支持死刑的,为什么?我来解释一下,说说我的感受!我是山东淄博人,在长生事发后,淄博市防疫发了一遍公告,让所有注射假疫苗的回去免费补种。在淄博市五个区县共计使用假百白破疫苗一万五千只左右,每个区县平均三千人左右,这是个什么概念?基本上每个区县同期出生的婴儿全部注射了这个东西。如果这个事情没有被发现,后果是什么?以白喉为例,这种传染病会通过空气,接触,传播,那么一个孩子得病,会传染给整个班级的同学,他们又是同期生人,全部没有免疫力,若是在课间其他班级之间再次传播会发生什么不敢想象!!!白喉的致死率为5%,多死于并发症心肌炎。想了解朋友可以去百度。百日咳就不用说了,顾名思义,一旦感染,最少要三个月。破伤风呢?很可能孩子的一次调皮,摔倒,磕破皮肤,或被什么东西割伤,刺破而感染,孩子磕碰本属正常,谁会为了几个小伤口专门跑趟大医院?即便去了,大夫也不会知道孩子抗体缺失,而一旦感染致死率为20-40%!多么可怕的数字。。。。。。这种行为任其发展,这是要毁我们的根,灭我们的种!这还是查出来的。那么有没有没有查出来的呢?虽然这次注射的一万五千孩子是不幸的,但他们又是幸运的,因为他们及时补种了,以前的呢?我回去看了一下我的二个孩子的接种证,每一个都注射了二针长生的疫苗,一个在12年,一个在15年。。。。谁敢保证前面疫苗没有问题?我现在的心情可想而知。别说枪毙,我现在恨不得食其肉,寝其皮!!!看着这二本接种证,是种什么心情!?





都看到就放假放假


判高俊芳死刑意义极其重大。公众里不管是否有自己的孩子使用过长生生物的疫苗,都是不约而同的期望判处死刑。我从三个角度分析一下:

第一:这次“假疫苗”事件,实在是极其震惊。大家眼中的“疫苗女王”之前的形象是那么慈爱,那么的富有。还是上市公司。她们赚的钱下辈子都花不完,怎么也想不到她们会制假售假。老百姓防不胜防。颠覆了大众的认知,挑战了人性底线,老百姓哀嚎遍野。高俊芳死不足惜。

第二:如果不严惩高俊芳,不判处死刑,那么对不法商人起不到遏制作用,一起假疫苗事件平息后,又一起。老百姓伤不起啊。老百姓想得到一个永远安全的医疗环境,那么必然希望这些人判处死刑,震慑那些黑心商人。

第三:三鹿奶粉,山西假疫苗,包括这次的长生,针对婴幼儿的疫苗事件屡禁不止,到底什么时候是个头啊,老百姓确实是真心怕啦。大家共同的呼声就是以此次“假疫苗”事件为契机,彻底整治疫苗。让假疫苗从此不在出现。所以,判处高俊芳死刑是大家的最真实,最发自内心的呼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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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哲学


提出这个问题的朋友,我想问你,你为什么会这么问,你难道不想她们被判死刑?这难道不是“人同此心,心同此理”吗,这难道不是普天之下所有家长的心声吗?

不知你有没有看到去年的一则报道,去年的6月20日32岁的西安龙女士,外出洽谈业务时被一条流浪狗咬伤腿部,虽然及时就医,清洗了伤口并消毒,还及时注射了四针狂犬疫苗,但28天后,尚未还得及打第五针,就不幸狂犬病发,永远离开了人世。

龙女士去世前,八岁的女儿陪其到医院看病,由于腰腿酸软,无法久立,女儿弱小的身影在人群中排着队,踮起脚尖在柜台帮母亲拿药,在那一瞬间,龙女士的眼睛润湿了,想将这一刻永远铭记在心中,于是发了一则朋友圈。只可惜,五天后,龙女士就走了。

孩子以为母亲只是去医院看病,没想到离家后,龙女士再也没能回来,从此天涯海角,母女阴阳相隔。在参加母亲的丧礼后,懂事的小女孩再也没有提起过“妈妈”这两个字,因为她害怕会勾起家人的伤心事。龙女士的丈夫马先生表示妻子去世后,就害怕天黑,白天可以通过工作忘却悲伤,晚上,悲伤却像潮水一样涌来,把他吞没……

一个生产狂犬疫苗的企业,明知道这种疫苗是用来救命的,但是长春长生仍然敢冒天下之大不韪,枉顾他人生死地造假售假,要知道人命关天啊,没一起悲剧的背后,所伤害的都是好几个家庭啊,你们一家在花天酒地满世界炫富的同时,是否听得到那些失去亲人家庭的悲凄之声啊?

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这样的伤天害理之人,留她在世上干什么,她们施加在普通人身上的罪过,难道不要她们去尝一尝,试一试吗?


打虎拍蝇


出问题的不是疫苗,是人心。

这是高俊芳和儿媳的合影,很嗨皮么,半老徐娘。

三鹿事件后,国产奶粉的信用彻底崩溃了

长生疫苗事件后,国产疫苗的信用事实上已经彻底崩盘了。

去年长生就被曝出疫苗问题,总该长点记性吧?

结果,不到一年!又出事了吧!

这长生管理层的脑子里在想什么?把疫苗打进他们孩子的身体里如何?

也许事实没有我们想象的那么可怕?可是在中国,任何涉及婴幼儿、孩子的事情都是天大的事情,稍有风吹草动立刻就能燃起冲天大火。

高俊芳等长生高层利欲熏心,连涉及婴幼儿疫苗的事情都敢碰,这不是找死是什么?

也不要怪全国人民把长生骂的狗血喷头,实在是长生的管理层已经失去了人性,至少在全国人民来看是这么回事。

此事最严重的后果是公众对国产疫苗的信任危机,将可能导致很多家长拒绝为孩子接种疫苗,而疫苗接种率下降,则会导致人群免疫屏障降低,从而导致更大规模的流行病爆发。

比如2003年的尼日利亚,在有些组织毫无根据的宣传下,尼日利亚大量地区停止了脊髓灰质炎疫苗的接种,结果很快在尼日利亚北部,脊髓灰质炎大爆发,数以万计的儿童面临终身瘫痪的悲剧。

当然在此事处理层面,我们也希望有关部门能准确及时地发布权威信息,把事情前因后果明明白白地告诉公众,避免谣言的泛滥,至少一定程度上挽回公众对疫苗的信心。

而事发公司长生公司应该主动关停,这样的企业如果还让他继续存在,简直是对全国民众的侮辱。

至于高俊芳等人,就单从她对国产疫苗的信用崩溃和无数家长的撕心裂肺,即使一个死刑,也真便宜了她。


云中史记


为什么这么多人建议长生生物疫苗案的主犯判死刑?这个答案很简单啊,因为她做的事确实该死啊,我觉得判她个反人类罪都不为过啊!

假疫苗有可能造成的危害

这次被爆出问题的疫苗所潜在的危害就已经大破天了,还有那些没爆出问题的疫苗呢?我不相信长生生物有问题的疫苗就只有这两个批次,而且给孩子打过长生生物疫苗的家长也不会相信?一个孩子牵动的是三个家庭的心,你自己想想给孩子打了长生生物疫苗的家长该有多么自责?心里又有多么害怕?

我给你举个最直观的例子,长生生物确定出现问题的疫苗之一是“吸附无细胞百白破联合疫苗”(批号:201605014-01),简称“百白破疫苗”。这个疫苗主要预防百日咳、白喉、破伤风三种疾病,接种对象是3月龄到6岁之间的儿童,这三种疾病都有不低的致死率,而且白喉会传染,最重要的是家长以为自己的孩子身体内有抗体、有可能会大意,但是实际上孩子身体内是没有抗体的,如果孩子因此而死亡,毁得是三个家庭一辈子的幸福,其父母更是会自责内疚一辈子!


死刑对于假疫苗案主犯来说并不重

此次长生生物生产的“吸附无细胞百白破联合疫苗”(批号:201605014-01)已有252600支问题疫苗销售到山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几乎涵盖了山东省内的绝大多数婴幼儿,说实话高俊芳这是要灭族啊,作为一个有良知的山东人,她不判死刑谁判?她祸害的家庭到底有多少,大体上是可以预料的,绝对不会少于十万个家庭,如果这等大规模的重大违法事件都不严判的话,可以预料的是以后此类事件绝对会是屡禁不止的,那么作为民众来说,有几个人还敢用自己国家生产的奶粉、疫苗?又或者是其他未知、并没暴露的假产品呢?你造个假鞋、假名牌衣服,我可以理解,为了生计谁都不容易,也死不了人,可是作为高俊芳来说,钱多的花不完,依然大批量制造会死人的假疫苗,她不死不足以平民愤,我不觉得网络上的民声尖锐!


综上所述,不是网络上的“喷子”太多,而是作为每一个良知的人来说,希望国家严惩制造假疫苗的主犯都是可以理解并予以支持的!


银行小学生


网上建议对长春长生疫苗案主犯判 处死刑的声音,分两种情况,一种是凭借对该犯所犯罪行的恶劣性严重性的和惩治犯罪的朴素认知,不判 死刑不足以惩罚其犯罪;另一种是基于对法律和罪行的理性分析。

不管是民心民意还是法理法意,对该犯适用死刑,可以说是罚当其罪的。

该犯负责的企业生产假疫苗,性质极其恶劣,后果极其严重。这种行为,不是生产过程中的过失,而是完全故意 ,这种故意,是建立在明知其改变工艺所生产的疫苗会导致低效或无效的情况,而其更是明知,因其所生产的疫苗低效或无效,会导致注射疫苗者,起不到应有的防疫作用,有可能导致注射疫苗者死亡或患上严重疾病的的后果,其对这种严重后果,有着明确的预知预判,却仍然肆意作恶,故意和放任这种后果的发生,其行为,是严重危害不特定多数人生命健康安全的行为,所以说,它更符合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基本特征,应当以危害公共安全罪定性。

而本案所造成的严重后果,也足以让主犯以死刑抵罪。

本案直接后果是致人死亡、患病,危胁或已经造成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安全。它的间接后果,或者说是次生灾害,所造成的损失更是无法估量。它对国产疫苗的信誉造成了毁灭性的打击,如同结石奶粉事件后,国人不再敢给孩子吃国产奶粉。那么,由于市场需求,国家就要花大量外汇购入进口疫苗。事实上,我国完全具备生产合格疫苗的技术条件和生产条件。这还只是经济账。

疫苗对民众造成的心理恐慌更是其害难测。所有注射过长生疫苗的本人和其家人,都会有惴惴不安,甚至留下心理阴影,特别是打了狂犬疫苗的,会时时担心咬自己的那只狗万一是疯狗。

所以说,疫苗案所有的作恶者,可以说是草茧人命,天理难容。

所以,会有那么多的民心民意,希望对疫苗案主犯判处死刑。


潘卫霞律师


之所以很多人建议长春长生疫苗案主犯判死刑,是因为这个事件所涉及的潜在受害人群太广了。为了获取更大的利益,在疫苗生产过程中造假,至大众的生命安全于不顾,无疑是丧尽天良的行为,已经引起了民愤!

大家都知道,人用动干狂犬疫苗是为了防止人在被狗咬后患狂犬病,而给人的生命带来危险。所以,这个疫苗所面对的用户,并非某个定向人群,每个人都有可能要用到。

因为,现在养狗的人越来越多,街上的流浪狗数量也呈上升趋势。谁也不敢保证不会被狗咬,同样,也就没人敢保证不会用到狂犬疫苗。

尤其对于小孩子,几乎都需要提前接种狂犬疫苗,以预防、减少孩子患狂犬病的几率。甚至不接种都不让入学,狂犬疫苗可以说涉及千家万户。

自从长春长生疫苗生产造假事件爆出后,让已经给孩子接种、注射过狂犬疫苗的家长们忧心忡忡,担心注射到孩子体内的狂犬疫苗质量是否过关、合格。毕竟,这是涉及到孩子身体健康、甚至生命安全的事。

而这些本不应该有的担心从何而来呢?正是因为这些唯利是图、铤而走险的黑心厂商,违法、违规生产、销售假疫苗,从而给人们带来了忧患。

假疫苗一旦被注射到人体内,由于其药效的不到位,很可能起不到预防狂犬病的作用,从而给注射者的生命带来危险。

可见,假狂犬疫苗给人们带来的危害有多大。

这种拿民众生命安全开玩笑的黑心奸商,他们自己的生命首先已经没有存在的必要,必须判处死刑!

大家觉得应该判他们死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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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族社


天理不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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