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的总督权力如此大,为什么不像唐朝节度使那样那么容易犯上作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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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太多不懂历史的装懂了。解释一下清朝末期的实际情况。

事实上,清朝末期确实是藩镇割据的,这个既成事实许多地方都可以看得出来。比如说国人永远的痛——北洋水师。北洋水师如果按照清人的看法,北洋不是国防军队,而是私人武装。也就是说,在当时人眼中,李鸿章才是北洋水师的主人,清廷就算真的调动不了北洋水师也是现实的。而北洋水师的经费来源或者说当初的建军费用,就是由李鸿章安排的“内部人员”从海关等收入中积攒的。

不仅李鸿章,更早之前的“刺马案”的糊涂处理,说到底,就是北京方面无法遥控江南地带饿厢军势力而总结的。

如果追溯起来,这种情况的发生,还得益于大名鼎鼎的太平天国运动。在太平军被逐渐剿灭的过程中,地方督抚的权利已经达到了藩镇割据的事实了。在镇压太平军过程中,北京方面在事前既不能拿出临时军费的开支,也不能在事后完全报销地方在事前的军饷消耗。以1865年为例,这一年户部仅仅存银20万两(几乎就是1644年的皇宫存银)。在围剿太平军的过程中,朝廷下达了很含糊的命令,要求地方军队自筹军饷。也就是说,如果要招募军队作战,朝廷给的军饷不仅有限,还不知道能不能真的下放,如果真的要获取经费,朝廷不得不默认了地方税收的大权落到了各地的督抚之手,而且朝廷就算想派新人到地方去,也是要看地方他人的脸色,就像我们知道的北洋水师中,有几个太后身边的红人?

当时地方割据发生的事情,就是按照现在眼光来说,一旦发生,也是很让人诧异的。在北洋水师覆灭后,广东水师的军舰曾经和北洋水师并肩作战,广东方面竟然派人对日本海军说,你们和北洋作战与广东无关,请放回被俘广东水师军舰(这当然是免谈的)。

然后到了庚子国难的时候,不管这么说,李鸿章,张之洞几人的所谓的东南互保,就是犯上作乱。而事实就像我们知道的,那几大佬,清廷不敢追究。

后来在1911年的时候,袁世凯的行为,不管从哪个角度来说,这小子就算军前正法,也没人敢求情。但清朝后来被袁世凯推翻的原因,说到底就是袁世凯彻底掌握了地方实权,以至于清廷无法遥控,还要满足袁世凯的要求。说袁世凯是清廷的节度使,估计没人反对。


魏博镇节度使王前策


比起唐代的节度使来,同样领兵驻守一方,看上去“位列封疆”的清朝总督们,权力其实小得多。

有多小?那就要比比唐代时动不动闹大动静的节度使们。盛唐年间的唐朝节度使,何止是手握重兵的一方统帅?更是获赐“双旌双节”,

也就是军事指挥可以专断专行,地方民事财政更是一把抓,连防区内的大小官员,也多是节度使一手任命。辖区大小城镇堡垒,从士兵到官员百姓,全都要对节度使服服帖帖,几乎是指哪打哪。甚至安史之乱爆发前,好些节度使更手握数镇大权,等于几十万强兵在手。作乱?也就是下个决心的事。

以这个意义说,唐朝一直到天宝年间,才爆发了安禄山挑起的“安史之乱”,除了说明节度使制度够坑,也足以说明安禄山外的大唐节度使们,忠诚度不是一般的高。

有了“节度使制度”这个坑爹教训后,唐朝以后的各王朝,自然就长多了心眼。对于肩负领兵大权的要害职务,更是挖空心思设置“防火墙”,必须要把将帅作乱的风险降到最低。放在清代的总督身上,看似指挥千军万马的统帅大权,当然也被百般限制。

清代的总督,承袭自明朝的制度,全名叫“兵部尚书兼都察院右都御史”,权力也看上去很大,号称可以“掌厘治军民,综制文武,察举官吏,修饬封疆”,也就是军事民事吏治都归总督管。而且大多数的总督,都是一口气要管两三个省。理论上说,这些总督大人,很有机会成为权倾一方的土霸王。不过,这也只是理论上。

首先一条限制清代总督权限的事实,就是官员人事任命大权。比起唐朝节度使们可以随时撤换任命治下官员的轻松模样,比如安禄山撤换任命两千五百多军官的“快速办公”场面,清朝总督们若想这么“轻松”,基本就是嫌命长:总督麾下的各级将领官员,基本都是中央任命,总督自己任命的官员,也必须报兵部备案。如果说唐代的节度使与部将,是百分百的“老板员工”关系,那么清代总督与部下,却是实实在在的“上下级同僚”。

既然关系不同,大家都是在为朝廷工作,总督想要犯上作乱,基本就是分分钟变光杆司令。

而更重要的不同,就是指挥权限。唐代的节度使们,都是权镇一方的统兵大将,又有绝对独立的指挥权,几万几十万大军在他们手里,就常像使唤自己胳膊一般。清代的总督呢?名义上麾下的人马不少,但总督直接指挥的,只有三个营左右的“督标”,人数不过四五千人。而且就这么点人马,调动也必须经过朝廷同意,否则必然论罪。

至于总督辖区内的其他军队,照老百姓的话说,则是“各有各的娘家”。像漕运巡盐这类部队,都有各地的衙门管着,全都不是总督直属。绿营部队更是归当地提督节制,平日里总督更管不着,只有在遇到战事时,经过朝廷委派,才归总督调度。另外精锐的八旗军队,是由清王朝直接委派的“八旗将军”管辖,甚至从品级说,八旗将军“会同奏事时列衔在总督前”,比总督的级别还要高。

这也就是说,倘若真有哪个清代总督,横下一条心要造反,那么他能调动的,最多就是四五千“督标”,而且很可能还没打出什么名堂,就被闻讯赶来的八旗绿营等各路部队剿灭。

而且总督之下又有巡抚,巡抚的品级比总督低,却不是总督的下属,而且也掌握一定地方军政权力,还有自己直接指挥的部队“巡标”。两者互相牵制,分散了总督的权力。好些地方的总督,比如闵浙总督湖广总督两广总督,更是要和当地巡抚在同一个府邸办公,互掐互撕都是常见事,甚至经常掐到皇帝面前。就算哪位总督心怀造反大梦,放在这闹心工作环境里,天天被巡抚瞪圆了眼睛盯着,日久天长也闹没。

▲湖广总督张之洞

至于造反必须的财政大权,唐朝节度使们那富得流油的腰包,对于清代总督们来说,更是痴人说梦。第一次鸦片战争以前,清代总督除了完成朝廷赋税任务外,基本没什么截留钱粮的权限。招兵买马之类的“烧钱”大事,基本是有心无力。

所以说,哪怕有为大清朝统帅千军万马作战的机会,清王朝的总督们,也都是打完了赶快收工。“图谋不轨”这类评书里常有的事情,在清代的总督权限制度下,总督们真心不敢想。


我们爱历史


清朝有8大总督,分别是直隶、两江、四川、闽浙、云贵、湖广、两广和陕甘。光绪三十二年,又增设了东三省总督。

总督的本身职务是“兵部尚书兼都察院右都御史”,办理的差事是“总督**等处地方、提督军务、兼理粮饷、管理河道、兼巡抚事”,是从一品的中央文职官员,派遣地方办事的。总督的职责是“掌厘治军民,综制文武,察举官吏,修饬封疆”,少则管理一省,多则管理三省。

以两江总督为例,一般为从一品品级,驻守南京,总管江苏(含上海)、安徽和江西三省的军民政务。在南京和两江总督搭班子的有江苏左布政使(又称“江宁布政使”),是从二品文官,协助两江总督管理南京和江苏苏北地区的民政、财政事务。

在江苏的苏州,还有一位江苏巡抚,职务全称是“兵部右侍郎兼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抚江苏等处地方提督军务粮饷兼理河道屯田”,是正二品的中央文官,带领江苏右布政使、江苏按察使治理江苏苏南和上海地区。巡抚虽然品级比总督低,但是并不是总督的下属。如果总督、巡抚互相掐架,闹到皇帝那里,也往往各打五十大板。康熙年间,两江总督噶礼与江苏巡抚张伯行互参,双双被革职。

总督直接能指挥的部队叫“督标”,分为三个营,总人数也就在四五千人上下。在南京城里,管理满洲部队的是从一品江宁将军,全称镇守江宁等处地方将军,为清代统领江南驻防八旗军兵的最高统帅。江宁将军级别和两江总督一样,实权不如两江总督,但是在政府礼宾排名中,“会同奏事时列衔在总督前”。江苏驻防的八旗兵,两江总督是调动不了的。

此外,在淮安市清江浦区,还驻防着一位南河总督,负责大运河的河务,也掌握部分军队,叫做河标,也不受两江总督管理。至于管理汉人绿营兵马的,在江苏分为江南提督、江北提督,都是从一品武官,品级和总督一样,但受总督节制。不过总督要调动绿营兵,也需要中央兵部同意,实际操作起来也困难。

另外,在苏州还有个苏州织造,南京还有个江宁织造,扬州还有个巡盐御史,都是四品五品的官员,级别不高,个个都是皇帝的亲信,办差的同时,还负责监视地方官。因此,弱势一点的两江总督,号令都出不了南京城。

两江总督好歹还是一个人在南京,其他的闽浙总督与福建巡抚同住福州府,湖广总督与湖北巡抚同住武昌府,两广总督与广东巡抚同住广州府,云贵总督与云南巡抚同住云南府,权力交叉重叠,权责难分,矛盾更多,总督的权利更加受到影响。

至于唐代的节度使,受命时赐双旌双节,得以军事专杀,行则建节,集军、民、财三政于一身,又常以一人兼统两至三镇,多者达四镇。五代时期,节度使的权势达到了极点,皇帝的拥立与罢黜都取决于节度使,后梁、后唐、后晋、后汉、后周的开国君主均为节度使。这是清朝总督没有办法比得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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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督权力确实很大,但又严密地分解监控,并受到诸多牵制。背后的根本原因,是皇权提防,专制制度两千年发展,日趋严密,且有着整个官僚统治阶级秩序的内在约束。

总督初立于明朝,清朝继之。本来总督是军事需要,临时派出,主管的也是军事,节制将领并对巡抚有一定约束。清朝建立后,逐渐成为一级固定的地方机构。大致上说,除东北三省,蒙古各处将军辖地,山东河南两省未设,直隶、四川省设一总督(兼巡抚),其它基本是统辖数省军政。期间虽有调整变化,但大致如此。

在中央眼里,总督与巡抚同为地方大员,封疆大吏,权力很大。但其中又有分权。

要闹事,最需要军队。皇家最在意的,加意防止的,也是军队和军权。

首先,按总督巡抚治兵的成例,有节制提督以下各级武官职权,但是,总督巡抚又是文官统兵,这也是原则。实职提督成为巡抚问鼎总督者凤毛麟角。军政仍然是两个地盘。这既控制住军队,也防止了总督巡抚坐大。

其次,“兵非将有”也是一大原则,清时军队又区分为督标、抚标和提标之类,其它各营在总兵手里。就是说,总督巡抚和各省提督,能直接掌握的兵有限。

再次,军队的粮饷控制在朝廷手里。没有报告和批示,别说员额动不了,军饷也出不了。

最大的原因,调动军队的权力最后集中到皇帝手中。类似于以前的虎符制度,不奉圣旨私自调动军队,基本就是死罪。

此外,地方机构设置上,也有牵制。比如,总督有举荐和请免武官的主要权利,却需巡抚副署(共同签字),而在文官举荐和请免上,巡抚有主要权力,总督副署。

还有,地方那些监察官员(巡抚附官,副省级的按察使,俗称臬司,其下道也有检查职权),可是有监察和举报的权力的,不管你是总督还是巡抚。

有以上种种安排,总督想闹事,恐怕也闹不起来。哪怕战时手里召集一支大的军队,战争结束,恐怕也是急忙解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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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太祖赵匡胤这个人对于中国历史的影响不言而喻,但是依我看他对中国整个封建制度最有影响力的一件事儿无疑是杯酒释兵权。

在宋朝以前各个地方上的各种势力是拥有相当程度的自治权的,尤其是那些拥有兵权的在外地驻守的将领。在唐朝的时候发展到了顶峰,各个地区的节度使成了一方的土财主,土皇帝根本不听中央的调配。

但是这一条到了宋太祖赵匡胤之后可以说得到相当程度的改善。宋太祖不仅抽调各个地区的精锐兵力调集到京师附近,并且掌控在自己手里面,而且对于各个地区的将领各种频繁的调度,使得每个地区它的降临,根本不认识手底下的士兵,士兵也不认识他自己的上头是什么人?并且各个地区驻守的将领大部分都是以文臣为主,很多人根本就不懂军事,并且这些将领都有相当数量的家眷留在了皇帝的手里面,生死全都是皇帝一念之差的事情将令在上任之前接受过皇帝最正统的教育,也就是儒家的洗脑工作。坚持,坚守,忠君爱国的思想。

这几个手段,一直被沿用到了清朝,取得了相当大的成效,清朝在这个条件基础之上更是将各个地区的降临,设置为要么是皇帝的亲信,要么就是皇帝的兄弟或者是子嗣,并且,清朝的皇帝允许地方官员的一定程度上的贪污公款,大家想想为什么和尚能贪那么多的钱,并不是说他做得到了乾隆皇帝的信任才可以谈这么多钱,而是清朝整体内部允许这种制度的存在。你一个将领你贪财贪多少都没问题,但你千万不能贪恋权利否认,皇帝就对你不放心。

年羹尧为什么会死?原因就是因为他有了贪恋权力的念头。

并且直到曾国藩创立了湘军。地方上的军队的军饷仍然是朝廷统一配发的,而且汉人是没办法组建军队的清朝唯一能够正视存在的军队,也就是八旗子弟的八旗军。所有汉人组建的军队叫绿营军。这支军队一旦打仗的时候会组建起来,但一旦打完仗就会立刻解散掉,而驻守在各地的八旗军队都是皇帝最亲信的族人。心里过了三藩之乱,以后清朝的皇帝对于地方军队上的权利的重视程度肯定是极其重视的。

没有军饷,没有军队的指挥权,那么这些地方上的将军靠什么去叛乱?要知道,吴三桂他们是因为有着原先自己的班底,才有了作乱的资本,但是清朝的其他那些将领的,根本就不需要去做乱,而且他们也没有能力去做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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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的总督算得上是威震一方,但还是有牵制的力量的。清朝的总督的权利是不如唐朝的节度使的,原因有以下几点:

首先,总督是二品,加尚书衔后就是从一品。这个级别当然极高了,但是,而地方上的将军是正一品,品级高于总督。所以,总督在品级上就不如将军。《雍正王朝》中年大将军,赫赫有名的“西北王”,后来犯了罪,被贬为杭州将军,千万不要以为杭州将军就是一个地级市的军分区司令员,杭州将军可以管几个省的军务,是标准的正一品大员。总督比杭州将军还要低一点,而且,总督也无权调动杭州将军。在清代,如果没有朝廷的专许授权,通常总督没有权利调动军队的。电视剧里面总督巡抚剿匪的时候总是派兵,其实那些不过是数量有限战斗力有限的亲卫兵,不是正规军,也就相当于保镖。总督也无权审批甚至处死将军。电视剧《一代廉吏于成龙》里面,鱼肉乡里,跋扈不法的将军噶礼杀死了于成龙的师爷,总督于成龙一怒之下,不管众官的反对,以总督兼兵部尚书的名义,将噶礼先斩后奏。且不说噶礼是将军,地位比于成龙的总督高,于成龙从法律程序上也没有权利审批一个将军,他只能上报朝廷,让朝廷指定大理寺和刑部审理。更何况,噶礼还是皇亲。此外,虽然巡抚也是总督的下级,但一个受宠信的巡抚显然实权还要大于总督。而学政也并不受总督管辖。满清皇帝还有秘折制度,严密监控天下的一举一动,总督想造反,几乎不可能不提前泄密。

此外,造反需要钱粮,总督没有私自截收的权利。例外也有,太平天国运动失败以后,曾国蕃的几个手下的高级将领做了几省的封疆大吏,就以种种借口截了往朝廷的税收钱粮,那是特殊情况,说明朝廷已经没有很强的对地方的控制力了。


怀疑探索者


您其实有一些错觉:清朝总督的权力并不像想象中那样大。

尽管总督级别高(正二品,由于例兼兵部尚书和监察院都御史,实际上大多是从一品,和六部尚书级别一样,比大学士只低半级),权限范围广泛(本身有辖区内民政和行政权,通过兼兵部尚书获得辖区内兵权和武官指挥、铨叙权,通过兼监察院都御史获得辖区内监察权),且大多管辖几个省,看上去他位高权重,但相较唐朝的节度使,清代总督缺乏几个关键的权力。

第一个关键权力,是辖区内财政资源的自由支配权。

唐代节度使很大程度上可自由支配辖区内财政,是否向朝廷缴纳贡赋、缴纳多少,完全看这个节度使自己的“人品”,即便韩滉这样对贡赋比较积极殷勤的节度使,偶尔也会因贡赋误期而弄到长安皇帝饿肚子,河朔三镇更是给钱是偶然,不给是常态。清朝总督只有督责辖区内完成朝廷赋税指标,确保赋税漕粮缴纳输送安全的义务,没有自由支配辖区内财赋的权利,而朝廷也通过设立相对独立的体系制约总督在这方面越权的可能。

第二个关键权力,是辖区内的兵权。

理论上总督可总辖区内绿营兵马,但实际上并非如此。

绿营有自己的防汛体系和上下相维的提、镇、协、营系统,受兵部和总督双重指挥,兵部、兵部之上的皇帝,兵部和皇帝之间起到传达作用的内阁和军机处,都可以在必要时迅速越级干预,不仅如此,大多数总督辖区内还有八旗驻防兵,这支更受皇帝信任的军队装备更好,驻防更集中,且除非皇帝特批,总督完全无权指挥。而唐代节度使的兵只有节度使自己能调用(当然有时节度使自己都指挥不动……)

第三个关键权力,是自行征辟、自置幕府属员的权力。

唐代节度使有庞大的属官体系,这些属官名义上是朝廷命官,实际上却由节度使选拔、任命,此外,辖区内文武职位他也有很大程度的提名任命权。而清代总督无权自行任命任何官吏,只能聘用非正式编制的师爷,这些师爷中固然有现任的候补官员或退休官员,但他们“官员”的一半身份却属于朝廷管,“师爷”则更像是一种非正式的顾问。除了“师爷”外,辖区内文武官员都有皇帝和各部选拔任命,且七品以上都要由皇帝亲自召见查看。

第四个关键权力,是辖区内的一元化领导。

唐代节度使之所以前无古人、后无来者,是因为他在辖区内一家独大,别无掣肘,不像此前南北朝的都督尚有典签,虽然中唐以后委任宦官为监军,但除非特例(如监军是拥有特别权势的大太监如杨复恭,或节度使被招入朝勤王,监军从“客场”变主场如边令诚),监军其实起不到“监”的作用(看看张承业就明白了)。

而清朝的总督呢?

总督辖区内文有级别上比总督低半级的巡抚,武有级别上和总督完全一致(如果总督没有两个兼职还高总督半级)的提督,许多总督辖区内还有级别一样、地位更高的八旗将军,巡抚以下的两司同样不能视作完全的属下。这些头面人物权力范围相互交错,互相牵制,都听命于皇帝,且自康熙、雍正后还被“密折”制度这个无形的大网笼罩,在这种情况下,总督、巡抚、提督、将军、两司,谁都不可能在地方上予取予求,这和唐代节度使俨然辖区内土皇帝是完全不同的。

第五个关键权力,是对下一级地方行政单位的管辖权。

节度使辖区内的州县,长官任命权、财政权、治安防务等权都归节度使管,而清代府、州、县的长官任命权属于吏部,财政权属于户部,甚至大多数民政权也由低半级的巡抚负责,总督的权力较唐代节度使逊色太多。


陶短房


这个问题大概说起来有这么几个原因吧。

一是民族问题,大唐之所以有这个问题主要是边境的藩镇从节度使到普通士兵大多数都是少数民族。比如安禄山,史思明,这都是少数民族。俗话说,非我族类 其心必异。而反观清朝,主要的总督基本都是满人,和最高统治者同民族。主要利益相同。反叛的可能性大大降低。

二是大小相制,在清朝,每一个总督下总有一个或几个巡抚监督他的。而且侧重于民务,也就是钱粮是巡抚主要负责的。而总督虽然也可以管民务,但这只是捎带的。他们同时对皇帝直接负责。皇帝只需要防止他们两个沆瀣一气就好了。就算发生了这种情况,不是还有布政使么。也就是他们之间制约因素太多。不像大唐,节度使就是土皇帝。不但军政民务一起抓,打个报告,钱粮也可以截流。节度使权利这么大,一旦实力到了,就算他不反,他部下也会撺掇反。安禄山就是这样的。

三是得感谢吴三桂了,要不是他的反叛,使清朝的统治者对地方的军队始终抱有警惕心理,防止地方武装做大,并且中央的军力始终是最强大的。这样就造成各个总督手里军队很少,这么少的军队,造反是找死!当然,鸦片战争后另说。不过这个政策最终也导致了清朝的边防军很弱。后来的列强这么容易打进北京也和这个有关系。

最后说点题外话,大唐虽然不稳定,但是它是有活力的,如果唐玄宗有足够的政治智慧,不使府兵制崩坏的话,那么大唐也许会成为当时最强大的国家,中华文化会进入欧洲,影响全世界。想想如果没有安史之乱,大唐在怛罗斯之战战败后,按照当时大唐人的气势,肯定会和大食来一场大战的。如果赢了,中华文化会怎么样呢?反观清朝,当年野猪皮反明的时候,他和他的后金,没有任何一个人认为可以战胜大明,他们内心是自卑的,认为汉人比他们强。所以后来清朝立国后,对汉族人大肆打压,比蒙古人厉害多了。结果把汉族人最后一点创造力最后一点气节都磨灭掉了。现在汉族人里的很多略根都是那时产生的。这个题隐隐的有扬清抑唐的倾向,这不好。一个国家是开放包容好还是自闭自大好,我想每个人心中都有答案吧。


蓝沙缘


清朝总督是清政府委任的地方最高军政长官,与巡抚,布政使统称地方三大宪,总督管一省或多省,以直隶总督,湖广总督,两广总督最为荣耀,总督上马管兵,下马管民,地位权势最为显赫,相当于中国解放后华北军政委员会主席,中南军政委员会主席,但清政府为了防止总督专断行事,唯我独尊,又派出巡抚制衡总督,名义巡抚比总督品级低一点,但它们之间不是从属关系,只能类似一种互相监督牵制的关系,巡抚相当于今天的省长,而且清政府为防止总督拉派结党,成了气候,定期撤换,另外还有军队的地方驻防将军,提督,将军相当今天华北军区司令,中南区司令,提督相当某地军分区司令,清朝驻防将军与总督品级一样,一般由满汉权贵担任,两者不是从属关系,但总督比将军职权大,另外还有专职水师提督,相当于今天海军司令,漕运总督,管理全国粮食,物资运输,相当于今天铁道部长,而唐朝节度使也是皇帝派出地方长官,集军队,财税,民政于一身,没有清朝制衡管理制度,而且有的一人兼任好几处节度使,权势更大,唐朝安禄山能反叛朝庭,其兼职有范阳节度使,渔阳节度使,河北节度使,北方巡越使,这么多高官集于一身,难怪其才有了造反的力量和决心,才造成了唐朝走向衰亡的安史之乱。


潇遥时光


唐朝设节度使时期,国家在处理中央与地方的问题上欠弱,中央集权制度尚未完善。但清朝督抚制度承继明制,加强中央集权,至乾隆朝正式确立完整的地方管理形态。

清政府是集权的,甚至是极权,只有出于政权的需要,才会让出一小部分的权利。中央与地方均以皇帝为核心的皇室,八旗,京都部院是中央,地方则是外省的督抚,驻防将军。也可以分为内朝与外朝。乾隆时期,进士秦蕙田说:

“设官分职,内外相维,体统相制。”

正是在中央集权在,道光时期梅曾亮在《上方尚书》中曾说:

“窃念国家炽昌熙洽,无鸡鸣狗吠之警,一百七十年于今,东西南北方制十余万里,手足动静,视中国之头目,大小督抚开府持节之吏,畏惧凛凛,殿陛若咫尺,其等檄下所属吏递相役使,书吏一纸若子孙,非从中复者,虽小吏毫发事,无所奉行,事权之一,纲纪之肃,推校往古无有伦比。”

鸦片战争后,这一态势发生改变,权利由中央转移至地方,但这是被动的让权,以稳定统治。根据《清史稿》记载:

“时督、抚权宜行事,用人不拘资格,随时举措,固不能以大计举例绳其后也。”

清朝的让权正是促使它后来灭亡的原因,尽管此时清朝也做出相应的努力:

在军事方面,化勇为兵,将勇营体制导入中央集权的军事系统中,同时为了控制各省勇营人数,于1878年下旨命各省淘汰勇营的十分之一。在财政方面,清廷通过摊派,指定协饷京饷等措施,去约束地方财政权利,仍能一定程度地控制地方财政权。在任免人事方面,清廷通过控制各省督抚的任免权及调署权,可随时对督抚的职务予以罢免或调任。

可这些措施已无法换回着注定要被分化权利的局面。

唐朝亡于节度使和体制不完善有着很大联系,节度使初置时,作为军事统帅,主要掌管军事、防御外敌,而没有管理州县民政的职责,后来渐渐总揽一区的军、民、财、政,所辖区内各州刺史均为其节制,故唐朝节度使可以不断做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