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錢財糾紛,要通過正常合法的解決手段,採用強制手段將人非法拘禁並實施毆打,則成了性質惡劣的違法行為。近日,犯罪嫌疑人孫某因涉嫌非法拘禁罪被華容縣檢察院依法批准逮捕。但辦案人員在審查過程中發現了另外一起盜竊案,而孫某則是案件的受害人。
2018年初,孫某在華容縣某小區租了一個房子開設非法網絡賭博網站,謝某和徐某(未成年人)在他的誘騙下加入了賭博網站,並負責運營。3月下旬,1998年出生的林某也在網友謝某的推薦下來到了華容。
幹了沒多久,謝某、徐某、林某三人發現這份工作不僅待遇低,還經常被老闆孫某呼來喝去,心中愈發不滿。3月31日,三人合計從孫某身上弄一筆錢。當日,徐某趁孫某睡著拿走了兩部手機,計劃成功後三人立刻打車離開了華容。途中,謝某、徐某二人將孫某手機微信和支付寶裡的1.5萬元轉出,並將一張銀行卡中的錢通過微信也轉出約3萬元。
三人來到湖北黃石後便分開活動了。先後去了多地遊玩的謝某很快將一萬多元揮霍一空。4月6日,準備坐飛機去成都玩的謝某在取票時,被孫某和4名男子抓住。
孫某把謝某押上車帶回華容,在車上孫某對謝某拳打腳踢,要謝某還他8萬元。謝某表示沒有錢。孫某見索債無望便將其帶回開設賭博網站的租房內拘禁起來。期間,謝某趁孫某不注意,發QQ信息給朋友求救,朋友隨後報了警,孫某因涉嫌非法拘禁罪被公安機關抓捕。
2018年6月28日,謝某、林某也因涉嫌盜竊罪被華容縣檢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君子愛財,取之有道’,孫某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准開設網絡平臺,以虛假交易為手段,運營非法賭博網站,徐某、謝某、林某三人想不勞而獲進行盜竊,這些通過非法手段獲取不義之財的行為都是不被法律所允許的。”承辦本案的檢察官說,孫某在被盜取財物時本可以按照合法渠道報警處理,卻以非法拘禁的手段脅迫他人還錢,這種行為已觸碰法律底線,也必將會為自己的行為付出相應的代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