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如何定义民族英雄?谭其骧先生给出了最好的解释

最近两天,我看见了一些观点(当然了这些观点流传很久远了,并不是什么新鲜事)就是一些人说如果边疆少数民族政权也被看成是中国的,那历史上岂不是没有汉奸和卖国贼了?如果把宋辽战争和宋金战争看成内战,岂不是岳飞这样忠勇的将领就不是民族英雄了?

现在这个问题呢是两极化发展。一类人认为岳飞是民族英雄,所以那些由少数民族政权的建立的王朝不能算是中原王朝;另一类人就把岳武穆就去掉了民族英雄的称谓。这两种观点显然都是不对的。有时候碰到一些概念,明知道是不对,却无处着力,有言之未尽之感。

昨日,偶然翻阅《谭其骧文集》,见到了历史地理学大师谭其骧对民族英雄的定义,读之实在是深觉有理,我觉得这个解答有足够的权威度,道出了我心中一直想说的,大家也一起看一下吧!

谭先生在《中国边疆史地研究》中发表了一篇文章,上面就写道:“有的同志说如果我们把历史边疆各少数民族所建立的政权看成是历史上的中国,那是不是就没有民族英雄,就没有汉奸、卖国贼了。是不是宋辽之间、宋金之间的战争都是内战了?这显然也是不对的。我们讲历史上的中国是应该站在今天中国的立场上的,但讲历史上中国境内国与国之间的斗争,宋朝就是宋朝,金朝就是金朝,宋金之间的斗争当然还是国与国之间的斗争,那么,当然应该有民族英雄,有卖国贼,岳飞当然是民族英雄,秦桧当然是卖国贼,这怎么推翻得了呢?任何人都应该忠于自己的祖国,怎么可以说把宋朝出卖给金朝而不是卖国贼?宋朝方面有汉族的民族英雄,金朝方面当然也会有女真族的民族英雄。我看完颜阿骨打起兵抗辽,就应该是女真族的民族英雄。所以岳飞还是应该颂扬的,秦桧还是应该谴责的。不过今天汉人与满人都已经是一家人了,写历史的时候虽然应该按历史事实写,但在今天已没有必要把这段历史大事宣扬,不需要宣扬并不等于否定,不等于否定民族英雄。我们要宣扬爱国主义的话,应该宣扬近一百几十年来在抗英、抗法、抗俄、抗日斗争中间的民族英雄,岂不是更好吗?何必过分宣扬历史上的?同样,我们肯定元朝、清朝对中国历史作出了伟大的贡献,但是不等于说要否定文天祥、陆秀夫,不承认他们是民族英雄、爱国主义者,也不等于说洪承畴、吴三桂不是卖国贼,因为历史是发展的,我们不能拿后来的关系看当时的关系。假如认为后来已成为一家,当时何必抵抗呢?那么从秦汉以后秦、楚也都是一家,在屈原的时代,岂不是他也无需站在楚国的立场上,抵抗秦朝的侵略了?假如说后来已成为一家,当时就可以不抵抗的话,那么将来世界总有一天要进入共产主义的,国家总是要消灭的,那么将来讲起历史来岂不就得认为历史时期被侵略者、反抗侵略都是无聊的?要这样讲起来,那我们的抗日战争岂不也是多余的?”

我想谭其骧先生在上文中将民族英雄的定义说的很清楚了!希望能结束这样的争端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