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池肉林”竟是商纣与民同乐的大好事!

“酒池肉林”竟是商纣与民同乐的大好事! | 林屋读书

司马迁说纣王喜欢看人裸奔,他在自己的一处风光旖旎的名叫“沙丘”的园林景区,“大聚乐戏于沙丘,以酒为池,悬肉为林,使男女裸相逐其间,为长夜之饮”。

这个“裸奔”的事情怪怪的,似乎不是所有的日子,而是纣王在这里搞party的时候。这似乎也不能算纣王的专利,我看电视剧上演古罗马的古史,其贵族聚会上,也是弄些奴隶男女,趴在中间,裸相舞戏,虽然是电视剧,但想来古罗马如此,当不是虚妄的。

另外,还有一点要说的是,商朝的时候,相对远古,婚姻和夫妻家庭还不很普及,有些人终生不结婚,从考古发现看,半数以上的商朝人不见死则同穴”的夫妻合葬现象,推测可知很多人仍是终身打着光棍,换句话说,有一半以上的终身不结婚的人。社会上大量的男人女人,都是一辈子自己过的。这不光是因为穷,结不起婚,也跟历史风俗有关。那时候的人,就是没有结婚的习惯。这是原始时代的特点。越是原始时代,男人女人就越是不去结婚。更早的原始社会甚至根本不知结婚是何物。

社会上存在着大量的终生不结婚的单身者,总得有个地方去解决一下自己的性问题和完成传宗接代,于是,“欢乐谷”的远古习俗就继续发挥作用了。纣王让男女都裸体相逐于其中的“沙丘”,很可能就是一个被官方指定的欢乐谷。所谓“沙丘”,是河北省南部邯郸附近一个美丽的自然风景苑囿,正适合当欢乐谷。

司马迁说,纣王在“沙丘”苑囿里大聚乐戏,又准备酒肉,悬肉为林,灌酒为池,然后令一帮男女裸体相逐于酒池肉林之间,一边看着这个,一边做长夜之饮。纣王使这些人“裸相逐”,也许是纣王通过这种安排,绑住这些男女

寻找性伴侣,建立或长或短一段同居关系,顺应历史风俗,并且传延后代。从司马迁的描述上看,似乎是在一些“大聚乐戏”的日子里,这就跟欢乐也是在特定的时节举办活动,是近似的。

其实,一直到后来的大周朝,《周礼》规定:“中春之月,令会男女,于是时也,奔者不禁。”就是政府命令很多男女相会,去“奔”呢,和纣王的“使男女裸相逐其间”,何其相近。也就是说,一年中的某些特定季节,周的各级政府会制定某些地方作为欢乐谷,命令不在结婚状态的男女们聚到这里,互相认识、挑选,找到合适的性伴侣,然后不必履行结婚手续,就可以开始同居。所谓“奔者不禁”。

这些“奔者”,大约奔到某个地方去进行同居。但二人同居,关系并不稳靠,等到下一次欢乐谷开放的时节到了,可能又跑回去重新挑选性伴侣了。总之,他们并不结婚,也不建成稳定的长期的家庭关系,而永远是寻找临时的,建立一阵子同居关系,随后又换了——现代一些西南地区落后部族里的男女,仍然是这样的。这不光是财力或者是道德的问题,更多是历史习惯使然。

这种“终身不婚”“一阵子又一阵子的同居”“得过且过”的生活方式,历史上曾长期流行过。譬如从前的大禹就是这样的生活方式。大禹“得彼涂山女,而通之于台桑”,就是说大禹和涂山女不履行结婚手续,也不想组建家庭,而只是在台桑“通”,俩人happy,“嗜不同味,而快朝饱”——俩人就为了爽一把,尝试不同的滋味,这就是大禹的生活方式。这是屈原的诗《天问》中说的。两人就以这种不尴不尬的形式,生下了个孩子启。大禹又通过打架,硬把孩子从涂山女手中抢去了。事实上,大禹甚至不能断定这个孩子是他的,因为她也是蛮“自由”的嘛,这也就是他

三过家门而不入的部分原因了吧。

不结婚,“嗜不同味,而快朝饱”,这种潇洒的生活方式,一直延续到商周时期,社会上的很大人口比例都是这么生活的,这是当时很多商周人的生活方式。所以当时半数以上的商朝人,死后都是自己孤睡在坟墓里。他们活着的时候,就是靠着屡屡去欢乐谷,来找到短期partner,从而获得性的慰藉和满足的。纣王使这些人“裸相逐于欢乐谷”,是顺应时俗的自然而然的事情。

正是因为当时社会中“终身不婚”的习俗普遍存在,社会存在大量终生独身的男女,故纣王通过上述安排,帮助这些男女寻找性伴侣,建立或长或短一段同居关系。这是纣王在做好事,纣王肯拿出自己的王家苑囿给他们“奔”用,还算是孟子说的“与民同乐”呢。即便纣王用意不在于解决他们的性生活,但既然当时民间的欢乐谷很多,纣王在自己的王家沙丘苑囿里也搞一个,能算是怎么“荒淫”呢?不过是效法风俗罢了。而汉朝人少见多怪,把这个视为纣王淫荡。

我大商,煌煌六百载,不割地、不赔款、不和亲。天子守国门,君王死社稷!O(∩_∩)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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