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基斯坦的“蒙巴顿”方案——联邦直辖部落地区

上期只是简单的介绍了旁遮普省

信德省俾路支省西部边境省(开伯尔-普什图省)。这期就简单介绍联邦直辖部落地区,会稍稍涉及到西部边境省。

巴基斯坦的“蒙巴顿”方案——联邦直辖部落地区

克什米尔问题太复杂,先放一边,以后再说。

上期说过,联邦直辖部落区几乎全是普什图人,西部边境省(开伯尔-普什图省)有七成人是普什图人,二地加起来约有二千万普什图人。

另外,在临国阿富汗也有1200万普什图人,而且在阿富汗的普什图人是阿富汗的主体民族,占阿富汗人口的44%,普什图人中最有名的组织就是塔利班。

“塔利班”在普什图语中是“宗教学生”的意思。

巴基斯坦的“蒙巴顿”方案——联邦直辖部落地区

阿富汗地图

追溯一个民族为什么会分到二个国家,这还要从英属印度时期讲起。

18 纪中叶,英国与俄国的殖民势力在阿富汗交汇。英国发动二次阿富汗战争,想在俄国势力之前进入阿富汗,可二次战争均以失败收场。

硬的不行,就来软的。1893 年英属印度外交秘书莫提默尔·杜兰率代表团前往喀布尔,同阿富汗国王谈判,双方签订《杜兰协定》,将普什图族一分为二,一部分归阿富汗,另一部分归英属印度,后来又划给巴基斯坦,使此部族成为英俄之间的缓冲地带。

如果大家记得英属印度总督蒙巴顿提出的“印巴分治”方案,最终使得印巴二国打了三次战争与无数次冲突,死了无数人,直到今天边境的冲突都没停过,就明白英国“搅屎”水平到底有多高。

联邦直辖部落地区

1947年巴基斯坦建国前,西北(边境)省就已决定加入巴基斯坦,随后经过巴政府的努力,所以部落区均决定加入巴基斯坦。1948月,在班努地区召开的部落长老会议上,巴总督

真纳与各部落区正式签署《加入书》,并接受在这些部落区保留自治状态的现状。

民族这个概念是西方提出来的,所以对于部落形态的人来说,他们只认部落,不认“民族”。换句话说部落状态下,他们不会认为与他们文化生活习惯相近的人就是自己人,该抢还是要抢的。

这些部落地区开始是与西北边境省混杂在一起的,名义上归西北边境省管辖,可实际上各部落所有事物均自己处理。而这些普什图人又地处与阿富汗接壤的边境,所以名义上的国家边境对他们来说,没有任何意义,这就为后来的“恐怖主义”“贩毒”,提供了有利条件,甚至还有不少声音想成立一个普什图人自己的国家。

巴基斯坦深受恐怖主义的危害,的确是事实。巴基斯坦国力又太弱,再加上孟加拉的独立,所以在行政区划改革上就格外保守。

1973年有《宪法》对这些部落区作出的自己划分——联邦直辖部落区省直辖部落区

二者之间最大的在区别在于——自治程度,一般情况下自治程度偏低,能与周边地区融和较好的部落区,会划为省直辖。这类地区一般较富(相对联邦直辖部落区而言),世俗化较早,比较能接受行政法令法律等事物。

说人话就是不怎么闹事!

联邦直辖部落区,名义上处于总统直接行政管辖之下,但用外人的话来说“伊斯兰堡对联邦直辖部落区的法律管辖从未超出部落地区少数几条道路 左右各 100 米的范围。”

这些联邦直辖部落区有很多部落,部落分支及氏族与家庭,部落的老大”马利克“又是”世袭制“,但政府为换取他们的忠诚,又会加上政府任命,再多撒钱。

由于部落民众对这种长期以来形成的部落传统比较认同,因此“ 马利克” 在部落地区的威望很高,不仅在本部落区内有很大的权力,而且成为政府与部落民众之间的沟通渠道 ,在矛盾产生时还成为两者的调解人 、甚至仲裁者,从而反过来也对政府及司法机构产生影响。

因此很长时间内,联邦直辖部落地区是不允许有政党存在,政党选举活动的,甚至在巴基斯坦国会内,也没有该地区的代表议员。

相当于没有政治选举权。事实上,有也没用,选票都在这部落“老大”手中。

但随着巴基斯坦对联邦部落区的持续性投资,建学校,医院,广播电台,汽车站等等公共设施,尤其是参入共建“中巴经济走廊”,此地区的经济明显好了上来。“部落”制的基础也弱了不少。

2002年联邦直辖部落区增加国会文员席位到12个。

2013年,解除此地政党竞选活动。

所以,关于联邦直辖部落区的改革,有几个方法冒了出来;一是直接成立为省级行政主体;二是并入西北边境省;三是保持现状。

联邦直辖部落区不是一个行政主体,更像是直属于总统的一个机构。

不过,对于行政改革,巴基斯坦政府对此有天然的保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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